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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肥女仔的麻辣生活

第一章    生活

1979年的秋天,一个让父母亲永远记住的时间。因为我就是从这个时间加入爸妈的家庭的。爸妈说:“感谢上苍,将我赐给他们!”在别人的眼里,我也许一个垃圾,可在他们的心里,我是一个保,我感谢上帝,让我可以做他们的女儿。

我常常问母亲,她到底是否把我的出生日期搞错啦。美人天秤为什么会出现我这个异数。丑女的三大条件,为什么全都印证在我的身上:身体是肥的、带眼镜的、头发蓬松的。

母亲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安慰着:泡泡,一点也不丑,泡泡的五官很耐看,认为泡泡长得不好看的人没有眼光。

于是我深信,我是美人曾泡泡。

2006年春的某天,我站在21路公车的站牌下,路上车水马龙,行人熙熙攘攘。这个城市有一个很好听的称谓:浪漫之城。这一个城市有一个很浪漫的路——情侣路。沿着海边,长长的一条路,热恋中的人,执子之手,一路走着,仿佛真的是与子偕老。

可这一切与我无关。我记得不得这是我第几次失业了。再找不到工作,我连吃饭都成问题啦,不能再想什么爱情和浪漫啦,虽然我很憧憬爱情。我真搞不懂,现在的公司,到底是请职员还是请女朋友,要漂亮的,要年轻的,要身材好的。

今天坐在我面前的面试职官,是一位姓张的小姐。我心里窃喜,至少机会多一点,从女人天生妒忌的天性看来,我的确没有什么条件能造成她的威胁。

那张该死体职登记的求表上,重那一栏的“光芒”刺得我眼睛几乎争不开,我斟酌了很久,填下了我比较能接收、别人也比较可以接的数字:60KG。可实际上我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张小姐扶了眼镜,眼睛尖锐得像挑市场上的猪肉般把我从头到看了一遍:“都27岁啦,还没有结婚?”

“还没有。”她眼睛瞎了吗?我的资料上不是明明写得很清楚,干嘛要明知故问啊。

“年纪好像虽然大了一点,不过这也倒也可以安稳一点,之前请的女孩子没有一个能做过超过一个月的。”她仿佛下马威一样想让我知难而退。

想着我干涸的口袋,还有那些电费、水费、管理还没有交,我就知道,我必须去争取,这份工作是我最后的希望,我不能失去。

用最短的时间从脑海里搜索了一遍,把所有能赞美到自己的词汇都用上了,也不知道表达是否清晰,大概的意思就是说:虽然我不是最好的,却是最努力的,虽然不漂亮,却是最认真……”用排比的手法,更添效果,煽情得让我自己的毛孔也起来帮我敬礼啦。拜托,只是在面试,用得着渲染得像是个人秀一样么!

张小姐明显被我感染了:“OK,我们这边月薪一千元,不包住宿,一周工作五天就可以,平常不算忙,就是处理一下办公室的事务就可以啦,你有有没有问题?”

我的问题是薪水太少了,可是我不敢抗议。得来不易的工作啊。这是我三个月第一份成功的工作,不能失去它“我、我也没有什么问题。”我有点艰难的表达了我的意思。

“那个下个星期一过来上班吧。”张小姐伸出手向我表示祝贺。

我吸了一口气,兴奋自己的三个月的失业生活终于结束了,为了庆祝我的第N份工作。我决定今天好好自己慰劳一下自己的肚子。

我的人生第一乐趣是关于吃,所以能丢进肚子的食物我都有兴趣,第二乐趣是逛超市,星期二的感谢,星期天的购物日,假期的打折,我很少会错过。

超市里琳兰满目的食物都向我展示它们美好的身姿,其实我很想带把它们都带回家,可今天不能,我实在没有多余的银两啦。只能告诉自己只能挑最便宜的。好在我们中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如果出生在资源贫乏的国家,我的天,我不敢想啦……

一个人住,一个人煮饭。我已经习惯这种日子很久啦。自从父母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有青青的草坪,有高高的蓝天,那里没有烦恼,没有争执,只有爱。

我有一个妹妹,已经出嫁了,因为妹夫工作的关系,跟着老公外派到美国去了。我知道她最担心的是我,可我这么大的人,总不能让她总在担忧着我,连老公都不要了吧。所以她临走的时候,我向她保证,我会活得好好的;我会每天叠自己的被子;我会每天都自己洗衣服;家里的卫生我每天都会搞;我不会乱吃没有营养的东西。

只是她去了美国将近一年了,我答应她的事情好像都没有怎么做到。我床上的被子几乎没有怎么折叠;卫生也是一个星期清理一次,常常吃一些垃圾食物。

妹几乎哭着对我说:“姐,爸妈走了,我离开你,你咋办啊?”

这死丫头,几乎忘记我才是姐姐了。

可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少条根的活着。我想改变,却害怕改变。

爸妈在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子活着的。妈会啰嗦着我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从来我都不曾理会。她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帮我收拾,衣服都叠得好好的,书本整整齐齐。找不到衣服的时候、找不到书的时候,我就冲着她发脾气:“妈,你干嘛乱动我的东西啊?害得我都找不到了。”妈总是充耐性我溺爱,然后装腔作势的骂了几句:“死丫头,是我自找的,我下次再也不会帮你啦。”

我一直维持着这种生活状态,在午夜朦胧间,妈仿佛来过,轻轻的把我床头的书,一本一本的拾起来:“泡泡,你东西又乱丢了,这么大的啦,以后咋嫁人啊?”那种梦,真实我不想醒来。

爸很会烹饪。一些普普通的材料到他手里,他就像魔术师一样变成一道道美味可口的佳肴。他最喜欢在吃饭的时候,把菜夹到我们碗里,自己几乎不怎么吃,看着我们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他就摸着我们头,我们宝贝们,吃多一点,很快就可以长得像爸爸一样的高。
只是,我还来不及长得像他一样的高,他和妈就走了。

我独礼拜一的大清早,煮早餐,吃早餐,做了一些简单的家务。仿佛是重生一样,每换一次工作,我都有这样的感觉。人生的目标到底为了什么,没有方向,我纯粹是为了吃饭,不能饿肚子。我不知道,其他27岁的女子,每天自生活在爸妈遗留下来的房子里。妹妹通常在早上八点半的时候和我在网上视频,她说我的生活已经没有规律了,不能睡觉也没有规律。至少要好好要早睡早起,姐全身上下最引以豪的应该就是水嫩的皮肤了,不能连这点优质也不见了。

我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学不会一个人好好的生活着,总要身边的人担心,一直找不到答案。我也许我在里认为,只要我一直这样活着,爸妈就好像还在一样,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到底会在思考什么,会在计划什么,会在想象什么?我没有,我的人生没有目标。就像在一条大路上行走,只是随便走走,没有目的地。

我的新工作,在新中心最繁华的办公大厦。

那些白领们衣着光鲜,化着或淡或浓的装,提着名牌的袋子,穿着高高的鞋子,一副自信的样子。她们到底拿多少薪水?我不知道。可我知道自己只拿一千。我没有太多的欲望,穿着普通的衣服,拿着购物时抽奖抽中的廉价的袋子,穿着平底鞋,不懂化妆。

各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午夜的时候,我躺在床上,可以看到窗外的灯光点点。我不知道,这个城市,每天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有多少还活着,有多少人已经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生命,这种无常的东西,我们只能无力看着它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第一天的工作,公式而简单。无非就是办理入职的手续,看一些资料。

张姐,那位面试我的面试官。很快就跟我熟络了。长得不好看就有这个好处,很容易得到同性的友谊。男同事见到我的尊容,做出的表情都很正常——淡薄。

认识同事,看资料,接电话都是做一个新员工应该做的事情。

工作很顺利,一个星期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只能支付一千元的薪水了,因为这的确是一份只值一千元的工作。简单,单调。无非帮同事管管物品,找找资料,跑跑腿。

也好。像足我这种人做的工作。简单,安分,没有目的性。一切随遇而安。

第二章   租房
我有一个好朋友小叶,很有才华的女孩子。只是为了爱情倾尽了所有,最后连一份很好的工作也丢掉了。深夜的时候,给我发了信息,说她要去北方一个城市找机会,现在正在候车停等车。这个地方她已经呆不下去了,因为在这里,她失去了事业、爱情、身家。  

她在信息里对我说:我不停地往前走,如《地下铁》不停的上错车,不停的下错车。

太深奥的道理我不懂,我想,人之所不停的往前走,是因为前面要的幸福吧!所以在充满未知的未来,我们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努力生活着。如果人生有我们一直想是可以预知的,我们是否就有活着的勇气呢?  

这个城市的春天,到处充满了湿气,霉菌的味道。雨来了雨又停了,我安静又平淡的生活。在乡下的堂弟曾易荣的来访之后,开始有了一点变化。  

当我见到堂弟曾易荣的时候,我就知道,没有什么好事发生了。  

曾易荣蹲在我屋子的门前,看样子应该等了很久啦。  

见到我就兴奋得冲到我的面前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姐,你终于回来啦。我等了好久啦!”  

这个小家伙,长得又高又看好,一点也不像是跟我有血缘关系的。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家里每个人都长得好看,爸、妈、妹、甚至于叔叔、堂弟他们都是很正统的“美人胚子”啊,为什么只有我全身上下找不到一个美的地方啊?命苦啊!  

“小家伙,又长高啦,咋跑出来啦,这个时候你应该是在学校吧?”看着还在读高二的堂弟,我一脸的疑惑。  

“好啦,姐让我进去再说好不好,我在这里等了好久啦。”我几乎是被他推进了屋子里。  

“好了,告诉我?为什么没有去上学?跑到我这里来啦?”我一脸担心的问他。  

“姐,我来投靠你好不好?”他的头几乎要埋到脖子下面,小声的问着我。  

“什么?你不读书了?跟叔叔吵架了?离家出走啦?不是找到女朋友想要私奔啦?”天啊,我都不敢想下去啦。  

“姐,拜托你不要太有想象力好不好?”他一脸无奈的看着我,眼睛环视了房子一圈后,用见怪不怪的语气对我说:“姐,你的房子还是那么乱,姐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做家务又不爱干净。”倒是教训我起来了。  

“好啦,少在哪里跟我扯到别的地方,快说为什么到这里?”  

小家伙,终于支支唔唔说出了原因。原来叔叔在窖厂打散工的时候摔断了脚,现在躺在家里,经济本来就紧巴巴的家庭,现在更显紧张。这一次,他出来打算找份工作,可以挣点钱养家糊口。  
地做着我们后盾,支撑着我和妹妹。  

叔叔,爸爸的唯一兄弟。爸在世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他们兄弟的感情是很淡漠的。男人与男人这间的感情应该都是这样子吧。各自有各自的家庭,手足之情又不用太多的言语去证明。即使见到面也总是淡淡的。直到父亲出了事,叔叔赶到了,我几乎哭死他在怀里,他始终无语,坚强地做着我们后盾,支撑着我和妹妹。   


其实他的伤心不亚于我们姐妹。当我感激他那段时间对我们的支持的时候,他竟然说出了令我深撼的话:“傻孩子,他是你的爸爸,可也是我的哥哥,你认识他才二十几年,我却认识了他五十多年,老家伙,话也不说一句就走了……”他几乎咽梗着,眼里闪着分明的泪光。  

永远记得,他处理完爸的身后事之后,临走是他紧紧握着我们姐妹俩的手对我们说:“叔,虽然没有钱,可是你们姐妹俩,有什么困难就来找叔叔”。望着他离去苍凉的背影,竟然和爸十分的相似,这个人就是我的叔叔,叔叔这个名词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仅仅处于爸爸而已。  

我记得叔叔的说话,还记得有时候来把月就寄些家乡特产过来给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在他心里始终把它当作对远方侄女的一种照应吧。他虽然不擅言语,没有什么本事,可心里始终惦念着我们。  

现在这个时候,我当然也不能坐视不理,看着堂弟,这小家伙今年才十六岁,到底能做什么啊?让他打工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听说他读书的成绩还不赖,可是叔叔的全部希望。  

“小荣,你听姐说,你必须回去上学,经济上的事情姐帮忙想办法。”其实我自己也穷困潦倒。可是没有办法,我不能坐视不理。

姐,你哪有什么办法?我知道你比我们也好不了多少?”他是深知我的情况的。  

夜晚的时候,婶婶打电话过来。哭哭啼啼。叔叔在电话那头大发雷霆,大概在怪小荣擅自来找我的事,他根本就不想让我知道他摔伤的事情,心里大概内内疚,既然无法照顾到我们,更不能麻烦到我们。

我心都酸了,怪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还是找了些借口把堂弟稳住了,无论如何先把他劝回去读书才好。打电话给妹妹,不妥!她和妹夫在外面也不是很容易。跟公司借薪,我才那么一点点薪水,又是新员工,这个办法也行不通。  

一个人对着诺大的房间,根本就是无计可施。罢吧,只能将房子分租出去啦。

想想以前,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没有想过行走这一步,可现在穷则思变,无论如何租出去先应急,原则有时候一分不值。  

很快的我在跳蚤市场上张贴了广告:三房两厅分租,要求单身女性,有正当的工作,生活正常。  

广告贴了出去后,很快就有回应了。上班的时候,就有几个电话打进来。一听到要晚上才能看到房子,都以为有什么陷阱,结果都没有来看成。  

终于请了假,牺牲了一天的薪水。带了几个人过来看。刚开始的几乎立场坚定,要求克克,条款多多。  

第一个是对小情侣,我当然不愿意。  

第二个来看屋的是一个女孩子,打扮得十分妖冶,衣服都快掉到胸脯的下面啦,不是什么良家妇女,又回绝了。 ;;

第三个倒是一个十分干净朴素的女孩,我是十分喜欢,可是人家不愿意,嫌弃屋子太乱,卫生太差啦。看着房子的时候,她就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望着我:“你住的吗?”仿佛在问我,一个单身女子住的房间咋能脏乱差成这样子?

之后,又来了一些人过来看房子,始终没有看上眼的。  

广告张贴出去快半个月啦,始终没有租出去,心里开始急切起来啦。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叔叔一家,还在等着我的救济呢……  

我开始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想法了,只求能够尽快租出,快点收到租金就可以了。

难得一个假期,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勉强把家里收拾收拾干净,我可不能让卫生成为房子滞租的原因。  

又过了一些天,我快要绝望的时候,中介公司打电话过来了。我的原则本来是中介免谈的,可是这种情况,没有办法。无论如何是宁可杀错,不能放过任何出租的机会。  

我再三确认后。中介公司终于派了人来看屋。是一个甜得发腻可人儿马小姐,她把条件和合约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兴奋得晕头转向,因为实在太诱惑啦。  

只要我把房子租得出去,一个月就可以拿到两千元的租金。这是那门子的好事是啊,是不是上帝知道我缺钱花,派个好心人给我送钱啦。这价码足足是我心里所想的四倍。  

合条的第三条清楚列明:承租方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钱、钱、钱………只有那二十张百元大钞在我的脑海里飞来飞去,飘啊飘啊,致命的诱惑,我再也看不到其他的条款。糊里糊涂的把自己的大名签上去,然后换了我梦寐以求的三个月按金加一个月租金。  

我怀着感激的心情鞠了几个躬把马小姐送出了家门,收好了合同。急忙的给叔叔汇款去啦。  

之后马小姐过来配了钥匙,又再三跟我保证,我的准同居者一定会是个正派的人物。  

我奇怪为什么这种有银之人为什么会租到这种不起眼的地方,二千元绝对可以租到一个高级公寓。  

汇给叔叔的钱也已经收到了,婶婶打电话过来确认,又说了许多感激涕零。我有一种轻松又快乐的感觉。  

合同签了快一个礼拜。我想租金应该也给婶婶用在得七七八八了,可是租房者依然没有出现。 我甚至开始怀疑,那份合同到底是否只是一个梦?

第三章 初遇恶交
今天不是一个好日子。一千零一次的加班,被临时派到宣传部赶订资料,小妹般的被人使唤,装订、复印、冲咖啡。累得连腰都几乎站不起来。   

下班的时候。路灯都已经满街通明着。站在寥寥无几人的站牌下等着公车,突然间有种无助的感觉,寂寞、绝望,莫名的低落,这些高雅的感觉总是不定期来袭击我,有点无病呻吟吧!那个可以和我共渡余生的人,他在何方?寻寻觅觅,每个女孩对爱情总会有一些美好的期待吧!即使我只一个普通甚至于有点平庸的女孩,难道就注定没有爱情吗?我给不了自己答案,就只有等待,等待老天的眷顾了。   

当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的时候。屋里灯光开着,想必我今天出门又忘了关灯了,冒失的习惯总是改不了。

我回家进门的两件事:一边解掉上衣的扭扣,一边把脱在半脚上的鞋子惯性狠狠的踢了出去。   

突然间我听到一声惨叫的声音,继而我见到一个类似人的物体站在我前面,直觉上我应该是把鞋子踢到这个物体的身上。我吓得毛孔扩张,脑袋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小偷,一种生存的本能使我只能拿着手里唯一的武器——袋子不分青红皂白的、狂风暴雨般的殴打着对方的身体。   

只是小偷的力气实在太大了,我未曾伤害到他的皮毛,就已经被他狠狠的推倒在地下。   

我除了用自己尖锐的嗓子大呼叫命之外,边无他法。   

小偷那冷静得不想小偷的声音突然间跑到我的耳朵里面来:“大婶,你发什么神经?”   

“大婶?”听到这两个刺耳的字,我竟然忘记了他是一个窃贼的事:“什么?大婶?我?我哪里像大婶”?   

他用饶有兴趣的目光把我审视了一遍反问了我:“大婶,你哪点不想大婶!”   

天啊,我才看清楚,这个小偷几乎是一个巨人,站在我的面前,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如果他此刻要杀掉我,应该是轻而易举的。   

“小偷大哥,我没有什么钱,也没有什么姿色,求你放过我吧,如果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喜欢就拿走吧。”人生在世,要懂得变通啊,活命要紧啊。   

“妈的,真是不可理喻,我那点像小偷啊!”我看着他在袋里搜索着什么?该不会是枪?是刀?老天命啊,我可不想死啊。我还没有谈过恋爱,还没有结婚,人生好多东西都没有试过啊。难道,今天要我死在这个高个子小偷的手里吗?   

我害怕得只能蹲在地下,捂着耳朵,连气都不敢喘出来,他慢慢的走到我面前:“看来你很诚实,因为你的确没有钱,也没有姿色。放心吧,我不是小偷,我只是你的租客。”我抬起了头,他手里拿着的正是我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   

天啊,我刚刚松了一口气阴魂还未定,突然间又有一只外表凶恶的狼张牙舞爪向我扑来,全身几乎要死了一半的细胞。   

“宝宝,过来,过来,要礼貌。”小偷,喔!不对,是我的房客只是说了一句话,那条狼,也许是一条狗竟然变得什么乖巧的依偎到他的身边。   

我的有钱房客原来是一个人和一条狗。   

“不好意思,把你误会成小偷啦。我叫曾泡泡,你怎么称呼?”怎么也是我的米饭班主,可不能得罪他吧。   

“林清。”他报上了的名字,然后指着那条狗对我说“它叫宝宝,以后还要大婶多费神啦!”   

“什么?大婶?林先生,我郑重警告你,我可不是什么大婶,还有,要我照顾这条狗?开什么国际玩笑?”可是看着自己衣裳不整,臃肿的身体,松散的头发,一副落寞的模样,人家叫大婶的确也没有错啦,至少气势就短人家一截啦,最后,连我自己也说服自己了,我的确是一个大婶。   

“大……曾小姐,你到底有是不是房东?合同是你签的吗?”这家伙还长得真不懒,明明声音冷若冰霜,可是那对眼睛为什么想好像有十万伏电流般不停向我发出电波。   

“啊?什么合同?”我一头雾水,想着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糊里糊涂的,根本就同有细看。 我不会掉进什么陷落吗?   

“我看你还是好好的看看合同,再跟我说吧。”   

“好,给我半个钟头,不,十五分钟就够了。”我冲进了我的房间里,在一堆乱物中找出了那份合同。

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我突然间有了想死的感觉。我是猪啊,为什么会签下这种合同啊。真想睡觉去,就当是发了一场梦。   

合同附件清楚列明我的责任,林清每月支付我的2千元的租金,包括我必须照顾那条狗的劳务费,我竟然糊里糊涂沦为一条狗的保姆,应该一早就清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间破旧的单房竟然可以租到两千大元。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欲哭无泪。   

罢了罢了,想想刚才那个帅房客,长得一副人模人样的,应该很好说话,跟他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有什么好办法。我可不想做一个狗保姆。   

那家伙的心是铁做的吗?我已经低三下四,一副惨状拜托他,能不能收少一点租金,照顾狗的事情就作罢了。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是为了宝宝,你想我会租你这种破地方吗?”他那坚决语气,恨得我差点当场掐死他。   

“实不相瞒,我去租了很多地方,都因为宝宝的关系,都被拒绝啦。如果可以,我一点也不愿意租你这里。”他看了我零乱的客厅,一副不可思义的表情:“这是人住的吗?我还以为来了垃圾堆呢。”   

的确是这样子。说到我的致命点了,沙发,桌子,已经早就被杂志、报纸、空的零食袋、未洗的衣服、洗的衣服堆得满满的,要找个坐的地方都没有。难怪,难怪这个家伙一直都站着。   

我急忙扫了沙发一角,先把杂物拨掉一缀,请他行坐下去,用低微的语气跟他商量:“拜托,拜托,我还要上班,真的没有时间照顾这家伙。”   

“无论如何,先把卫生收拾下。看来今天晚上,我和宝宝还是要留在这里。”他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仿佛让他留下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什么。今天晚上留下来?还要搞卫生?拜托,先生,我工作了一整天了,你要留下来可以,毕竟你已经给了租金,不过卫生的问题你自己想办法,如果你有洁癖的话,就应该马上躲得远远的。”不知道为什么,平时老实木讷的我,对着这个家伙竟然会尖酸刻薄。   

说完,我头也不回,也不理会自己连晚餐也未曾吃,脸也未曾洗,急忙的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反锁、还在门口加了一张沙发。耳边传来了那只狗汪汪的叫声,林清则在门外咆哮着:“真是一个变态的女人。”我捂住耳朵当时运高听不到。

这个家伙,会不会夜深人静的潜入我的房间来侵犯我,看来连续剧不能看得太多,又开始胡思乱想。   

躺在床上,根本无法入睡,有一种危机四伏。不过那个家伙长得真的好看,年轻帅气,活生生的一个王子,如果有这样的租客,真的很幸福啊,艳遇,可是那条狗,庞然大物,长得根本不堪入目。真不明白,一个帅哥为什么会养条这样的狗。想必他忍受不了,自己想通就会走的。嘻嘻,好主意啊!   

渐渐睡意袭卷,竟然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我想我应该是饿醒的。外面出奇的安静,我想,那两只家伙应该是走了。肚子饿得几乎咕噜的叫,弄点东西吃再说吧。   

出了大厅吓了一跳。竟然干净了很多。那两个家伙,竟然在沙发睡着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互相依偎着,可能是冻的关系,缩成一团。看起来怪可怜的,哎,我什么好处都没有遗传到爸妈的,就是遗传到善良,突然间体内的母爱不停的膨胀,于心不忍找来了家里唯一一条干净的被子,轻轻的盖在一个人和一条狗的身上。   

一切等明天再说吧。     
第四章  协调

我想我的想法应该上过天真啦。当我迷迷糊糊醒来,还没有太清醒的时候。林清就已经站在我的面门,一副备战的模样。

我呆滞的望了他一眼,这个家伙长得真太好看啦,虽然是一清早,脸蛋还是完完整整的,一点水肿的感觉也没有,真是天生尢物啊。妒忌啊,想想自己现在这个模样,应该是脸面肿胀,扭曲起一团,五官都应该找不到啦。

“无论如何,今天一定要把事情讲清楚!”他跟着我的后面,一脸坚定的模样,好像如果事情解决不了,就赖死不走的模样。

“我有什么办法啊。让我照顾这只狗,是不可能的事,你看看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能照顾好它吗?”那条死狗,正跟着他的主人,狠狠的望着我。仿佛我就是它今天早餐。

“哎,大姐,你讲不讲道理的?钱你都收了,天到下那有这种好处啊?”

其实在情在理,我真的是理亏的一方,不过我不能示弱,即便是赔钱,我也不就范。可是问题,我有钱么?答案是没有。

所以蛮不讲理也好,理直气壮也罢。我无论如何也要野蛮到底,我就不相信,长得这么帅的人,能奈我如何。

“大不了,就把钱退给你!”其实这句话,说得我很心虚。

“真是个神经病,大婶,如果你那么有空闲,就找别的事情做,干嘛在那里耍人啊。”林清一别气败的样子,看样子他是想揍我。又是那条死狗,还一副助威的模样,张着自以为性感的大口,好像想把我这块鲜甜的肥肉吞入肚子里。

叫我照顾它。我岂不是自投罗网,我对狗没有兴趣,何况是一条丑陋的狗,而且是一条丑陋又凶神恶煞的狗。

无法调协。我和林清来来回回,说不出一个结果出来,问题还在原地踏步的烦扰我们。

最后我只能打电话给中介公司的马小姐,我在电话里,没头无尾的诉苦一番。那个没有风度的家伙,我还没有开始说原由,他就抢了我的电话,很干脆利落的对着电话说:马小姐,你马上过来一趟,马上,我一分钟也不想等了。”

我何尝不是一分钟也不想等。神啊!快来打救我吧。

在痛苦和煎熬中等待,等待着那个美丽的人儿来解决我们。我们都坐沙发上,彼此不开口,原来安静是一种很恐怖的气氛。

门铃一声,我和林清都以最快的速度赶着去开门。看样子,我们八成是时辰不合,一定要扛上吗?两只手同时抓着门柄,我不肯让他,他也不肯让我。开个门也决定耗下去。我抬起头,一副挑衅的表情:如果你不放手,我也不放。

蛮横无理本来就是女人的专利。算是被我打败了,他乖乖的松了手,心里狂喜,好样的,继续努力,我一定会赢得这漂亮的一仗。

“算了,不是我认输,我就当敬老。”他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内里应该暗伤了吧。

马小姐一进门,就被我拖到沙发上。不知道是太激动还是求胜心切,一件好好的事情被我说得乱七八糟的:“马小姐,这狗长得这么丑?我怎么能跟他一起住啊?”天地良心,我手指的明明是那条狗,偏偏林清就站在狗的前面。

“狗?林先生长得像狗吗?这么帅的男人~~~~~~~”天啊,我本来的意思已经被这屋里的两个人曲解了。

“我是狗,你这个女人才变态呢?”

“我变态,你才变态。”

“你哪一点像女人?”

“我哪一点不像女人?”

“我看你应该是变性人吧!”

“你自以为很帅,很了不起吗?死娘娘腔。”

……

我们两个人根本就不是在解决问题,应该是在人身攻击,我遇到这个人之后真的变成变态了吗?怎么突然这么喜欢吵架!

“喂,你们两个人能不能安静一点啊?是不是有病啊,都一把年纪了,吵什么吵啊?小孩子吗?”马小姐原本美丽的笑容不见了,也不能怪她,她进来快半个钟头了,话根本就插不进半句,一直都听着我们两个人制造那种没有意义的噪音。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要么你毁约,要么你毁约。如果林生你毁约的话,订金,房租就不要指意收回啦。如果是曾小姐你毁约的话,就退双倍的钱。有什么好吵的,没有脑袋吗?”真是一个美丽又理性的美人啊。事情本来就是这样子简单啊。我们的确没有什么可以吵的。

“谁不知道,我妈是女人?如果有钱,我用得着把房子租出去吗?”无论如果,要毁约的人不应该是我。

“如果我有办法,我也不会到这个鬼地方来,要么就给我好好照顾好宝宝,要么就赔钱。”很明显,林清也不愿意毁约。

“这就对了嘛,如果大家都不想毁约,就好好相处吧。你们委托的事情,我们都已做完了。我们公司所收的服务费并没有保修期,你们自己想办法吧。”这个死女人,真是现实,想当初要我租房子的时候,那微笑是多甜啊,说变脸就变脸。

我们吵了一天。也没有吵出个结果来。调节人也被我们吵走了。

林清可能实在也别无他法了。傍晚的时候,终于还是向我低了头:“大姐,你就当作好心,先帮忙看着宝宝先吧。我今晚实在有事。”

女孩心就是豆腐做的,这么一个帅气的帅哥向你低三下四的不能不心软:“算了,我也收了你的钱。就先帮你看着吧。就一个晚上。”

“那宝宝就拜托你啦。他还没有吃晚餐,你随便弄点给他吃吧。”看着他打扮得花技招展的样子,还擦得香喷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家。临走前,还不忘摸了那条狗的头:“宝宝,你要乖乖的,听姐姐的话。”真的被他打败啦。

屋里就剩下我和那条丑陋的狗。我应该歧视它么?我还不是长得一副很抱歉的模样,凭什么去歧视一条不好看的狗,我们人狗也算是同病相怜啊。就凭这一点,我至少就要对它好一点吧。

林清走后,那条死狗突然间好像很低落,无力的趴在地上,看样了,这条八成是条母狗,而且还暗恋着他的主人。还叫宝宝呢,真是恶心得要命,无论如何我也叫不出这种肉麻的话来的,就叫他丑丑吧,多么贴切啊。

晚餐弄点什么给他吃好呢?我打开冰箱一看,存货已经不多啦。就煎点猪扒好了,哎,我是天才啊,随便煮了一下,竟然也色味俱全。如果妹妹知道了之后一定会说:“姐,你什么都说好吃,不如说说你有什么认为不好吃的吧。”的确啊,这个世界上食物好像还没有我不喜欢吃的。

我静静的享受着我的晚餐,那块可口的猪扒。至于那狗,就让它啃青瓜去吧。

看来青瓜可能不太适合它的胃口,还真挑剔,那根摆在它面前的青瓜竟然动都没有动过。

“丑丑啊,你就吃一点吧。这可是你晚餐啊,如果你不吃的话,我就连青瓜也给吃掉啦。”这条狗明显有点蠢,结果那青瓜也奉献了给我的胃。哎,真是不识货的狗啊。

吃饱喝足,还淋了浴,整个人清清爽爽的赖在沙发里。那条固执的狗,还趴在原来地方,一动也不动,如果不是肚子随着吸呼起伏,我还以为它已经死了。看着也怪可怜,连晚餐还没有吃,它如果对着我一副凶像也罢,偏偏可怜兮兮的趴在我眼前。实在无法熟视无睹,可是找了整个冰箱,也找不到什么给它吃。

还有,我有一包薯片的存货,一个人住惯了就喜欢自言自语,现在终于有一个说话的对象了,虽然是一条狗:“看在你有支付房租的面子上,先给你吃着,到时候才慢慢跟你主人算。”

“什么?又不吃,你这家伙,还挑食,这种人间美食,竟然嗅也不嗅一下,不理啦,饿死算啦。”可以饥饿过度,那家伙竟然嗅了嗅了我拿着薯片的手,这死家伙,八成把我肥美的手当成它丰盛的晚餐啦。

我也算是人至意尽了,大半夜还跑到超级市场帮它狗粮。这是什么世道,狗吃的东西比人的还昂贵。左思右想,还决定把这狗粮买下来,至少不能看着丑丑饿死吧,林清那家伙会还我钱吗?不理,就买这种最便宜的,还有特价,划算啊,买一送一,我贪小便宜的毛病又发作啦。

这丑家伙应该是饿坏了,狼吞虎咽的吞着那些狗粮,看着它的吃像,我突然有了一种满足感,照顾别人的感觉好真的不错,我是上天派给丑丑的天使。嘻嘻,我是天使,生平等一次用这个字眼来形容自己。

第五章     了解

清早我还在梦中跟周公子约会的时候,就被阵阵的敲门声吵醒,虽然很气恼,还是很不情愿的起来开了门,林清站在门口,看样子应该才刚回来。想必是感激我昨天买狗粮给丑丑吃,一大早就过来道谢!

“早啊,要道谢也不能扰人清梦啊?”我不顾仪态的抓着头发,转身想关了门继续睡觉。

“你到底拿了什么给宝宝吃?”这家伙的力量实在太大啦,右手紧紧的扣着门,我一下子被卡住在门与他的之间动弹不得。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吸呼声,一种很男人的味道充斥了我整个脑袋,吸呼竟然困难起来。

“我,什么?丑丑就吃了狗粮啊。”死啦,我的荷尔蒙开始在对这个家伙有好感吗,脸热得好像发烧了一样。

“大婶,你到底拿了什么狗粮给宝宝吃?”这家伙的脸色看起来不对,不像是在报恩反而像来报仇的。

“就在超级市场买的啊!”我无辜得很,还没有解释清楚就被他拖到他的房间里。

“你过来,你看看宝宝,你到底给它吃了什么,他为什么病得这么厉害?”他抱着丑丑,看起来它真的奄奄一息,一副快要死的模样。

“哎,先生,我好心做坏事,我就给他吃狗粮啊,那东西可是贵得厉害,我挑了很久才挑了买一送一的,对了,68块,你先把钱还给我。”真是的,68块能让我买多少块肉吃,竟然喂到狗的肚子里啦。

“什么?真的不可理喻,你竟然买了买一送一的狗粮给宝宝吃?”看来,他对我这种优良的传统美德非但没有半点认同,反而怪怨起我来了。

算了,感激也好,责怪也罢,无论如何也收回68元狗粮。我拿起桌子上的狗粮,塞到林清手里:“给,这是狗粮,把钱还给我。”

“你这个死女人,你眼睛瞎了吗?这么大的字你都看不清楚,这是猫粮,不是狗粮。”他看着他手上的狗粮,不对是猫粮,几乎咆哮着我说。我也看到了,没有错的确是猫粮。

“什么,猫粮?它昨天可吃得津津有味啊~~~~~~~~~~~~”真的被自己气死啦,又做错事,抗议的声音只能小得我也听不到。

“真是不可理喻,你…?…我警告你,如果宝宝没有什么事就算了,如果有事的话,我饶不了你。”他认真的样子真可怕,咬牙切齿的样子好像恨不得把我给杀了。一条狗,有那么宝贵吗?为一条狗杀人,得不偿失吧!

他怒气冲冲的抱着丑丑走啦。那么庞大的丑丑,他几乎不费力气就抱走了,我得罪了这么有力气的人,怎么办啊?

我是想跟他道歉的,可是他风一样走了,连话也赖得跟我多说一句,看样子是对恨之入骨啊。很想哭,也很想死。我怨我自己,为什么一把年纪了,什么事情都做不好,连买个狗粮也买错了。如果丑丑有什么三长短的,我一辈子也不能原谅自己。

我上班的时候,林清和丑丑都没有回来。心里除了内疚,还是内疚。福大命大的丑丑啊,你一定要没有事才好。

上班的时候心里一直掂挂着丑丑。一连转错了几个电话,连文件也送错了部门。临下班的时候相关的,不相关的,上级的,平级的人都来教训我。我这么一个大笨蛋,最好是收拾包袱马上滚蛋才能平息大家心中的怒火。

拖着疲惫不堪的心灵回到了家。屋里漆黑一团,看样子,林清和丑丑都应该没有回来。我几乎瘫坐地下,委曲、失败感、悔恨、自责所有感觉都涌进我全身的每条神经,眼泪一颗一颗不由自主,情不自禁的往外掉。想起了遥不可及的爸妈,如果他们还在的话,我的人生还会过得这样乱成一团吗?为什么?为什么?我已经27岁了,连一件小小的事情也做不好。我为自己难过,却无能为力为自己做些什么,就只有哭,不停不停的哭。

“大婶,你有毛病啊?回来也不开灯,坐在门口哭什么?”耳边响起了林清的冷冰冰的声音。

“你这个死变态,在家里不是也不是没有开灯,你才有毛病,神经病,思觉失调,乱七八糟的病……”我现在已经是恼羞成怒,口不择言什么话都说得出。

“你这个女人,真是跟你说多了就等于污辱我的智慧,我难道要开着灯睡觉吗?”看来,他真的快要抓狂了。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好像受到什么更大的刺激一样,哭得更凶,仿佛想把八百年的眼泪全部都流出来。我想此刻我的哭状是十分恐怖的,不过也罢,反正已经长得丑了,再雪上加霜丑多几分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也不理会他到底有何感觉。哭足之后,擦了眼泪,带着沙哑的声音问他:“丑丑?死了没有?”

他应该是被我气死疯,可是看到我的可怜模样又有点怜悯之心,言语之间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温柔:“你才死呢,它还活得好好的。你少咒它就行啦。”

“它不是吃了猫粮一副快死的样子吗?”

“拜托你,有一点常识好不好?即使是人吃了猫粮也不会死。”

“可它看起来就是一副快死的模样啊。”

“其实不关你的事情。是这一段时间来,它跟着我吃了不少的苦头,日夜颠倒,常常跟着我上夜班,所以应该是累着啦~~~~~”原来凶手不是我,恰恰是丑丑的主人。

终于松了一口气,真的为自己眼泪不值啊,莫明其妙的为一条狗浪费掉了。

这家伙是发烧了吗?竟然倒了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而且还拿了纸巾给我擦眼泪,“大姐~~~我们停止作战好不好?”他一叫我大姐,我就知道他有求于我,并且把我看成心理变态的,好像我天生就是喜欢吵架的人。

“我也不喜欢吵架啊!”看他温柔待我的面子上,停战的事情好商量。

“因为工作是夜晚的关系,所以我晚上不能照顾宝宝,这也是为什么我要找个人来照顾它的原因,这段时间就因为老跟着我跑夜场,已经病成这样子了。”他坐在我的面前,一副好商好量的口吻。

这家伙原来是上夜班的。难怪每天晚上打扮得那么妖艳,而且还擦着那些高级“杀虫水”,我应该一早就想到了他的职业了——牛郎,真是可惜了他那张白嫩嫩的小脸。真可怜啊,年纪还小小的,应该是很缺钱花吧。

“嗯,那个!很辛苦吧!”职业不分贵贱,想我自己的身世,又有什么资格去鄙视他呢。

“还好吧,不过为了自己的理想,我会努力的。”这家伙竟然对我笑,还笑得那么的好看。哎,真是浪费了,那张樱桃小嘴,那么的性感,却是一点朱唇千人尝。

“嗯,本来就应该努力,小小年纪也不容易啊!”你看吧,虽然是做牛郎的,可比我还有理想,说起来我真的应该惭愧,我连个理想都没有。我应该崇拜他。

“我不小了,快24岁啦,我们这一行,现在起步算是迟的了~~~~~”又对我笑,为什么要笑得这么帅啊。我可没有钱光顾你啊,弟弟!

“不会吧,才24岁,就已经迟了?”牛郎行业的竞争也未免太激烈了吧,我对他的同情心已经升至历史新高。卖笑的人果然是对人欢笑背人愁,冷暖自知,可惜我自身难顾,对他深感同情之外,真的无能为力了。

这一天,是林清与我成为同居人之后,第一天心平气和的相处。
第六章 改变

我决定好好履行我的义务。好好的做丑丑的保姆。这条家伙,其实没有想象中难于忍受,只不过是长得丑了一点,实际上只是一只面恶心善的狗罢了。除了得罪它主人的时候,它会装腔作势的助威一下,平常其实安分得很。睡觉、食饭、无所事事,这条狗竟然和我那样的雷同。

我想丑丑应该也是一条没有理想的狗。一个没有理想的女子看管一条没有理想的狗,是一件很和谐协调的事。它不犯我,我不犯它。我吃饭的时候它吃饭,我睡觉的时候它睡觉。原来和狗相处,比人容易得多。

自从“猫粮事件”之后,林清甚至常常把丑丑的晚餐弄好后再走,生怕我万一迷糊病发作会错把毒药拿给丑丑吃。

我不知道,林清和丑丑之间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每当看着林清对丑丑无微不止的时候,我的好奇心就开始发作,很想探窥这个帅哥与丑狗的故事,又不能太明显。有意无意问起的时候,林清总是淡淡的说:“它是我的女儿,我要好好照顾它一辈子。”何其幸福的一条狗,它的归属是林清,而我呢?

平时常常看不惯林清对着我气焰嚣张的模样,唯独他对着丑丑好的时候,身上散发那种叫做责任的光芒,深深的触动了我内心那块最柔软的地方,原来有责任心的男人这么迷人,这种扣人心弦的光彩与他英俊的外表没有关系。

林清总是晚出早归。我即是早出晚归。有时候回家,林清已经走了,看来他的生意真的不错。同在屋檐下,我们碰面的机会很少。也好,少去了很多不必要的争端。

常常在冰箱上看到他留给我的纸条。

星期一他留话:帮宝宝洗澡,淋浴用品都准备好了。

真是一条幸福的狗,竟然用的都是高级的洗涤用品:“丑丑啊,用完之后,你良心可会心安啊!你‘老爸’的钱都是有血有肉啊!”  

我回话:丑丑已经洗得香喷喷的,那些洗涤品看起来很贵。

星期二他留话:帮忙带宝宝去散步,它最近暴肥不少。你也顺便去运动一下:)

丑丑是不是跟着我,连身形也被我影响了,好吧,我们一起锻炼去。

我回话:做完好事还要被人讽刺,真是没有天理:(

星期三他留话:桌子上有点钱,请帮忙买点储备粮给宝宝,拜托,记得宝宝是狗,还有不要买快过期的便宜货。

什么啊?做人不能做错事,不然一辈子都被人记住了。什么叫做省吃俭用,我看他是完全不了解,神气什么嘛,还不是个“鸭子”。

我回话:信不过我就不要让我做。

星期四他留话:拜托,清理一下自己的房间。你没有发现吗?现在哪里都很干净,就除了你的房间!

看起也是。自从他来了之后,这个屋子真的干净宽敞多了。我还一直在郁闷为什么会这样子,原来是他每天都在这里收拾啊。

理不直气不壮我也回敬了句:要你管。

星期五他留话:锅里有汤,算是对照顾宝宝的回报。

揭开汤锅,果然是扑面而来的香味。盛了一碗,慢慢的品尝香浓、鲜美的汤慢慢的滑过的喉咙,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喝过这么美味的汤。那是一种熟悉却几乎要忘却的味道,两行暖暖的液体从我的双瞳之间缓缓的流了下来,那是一种属于妈妈的味道,除了温暖、感动、还有幸福回忆!

我决定当着他的面跟他说谢谢。感谢他让我体会到那些久违的幸福。

难得一个休息天。我起了一个大早,大街上竟然已经是人来人往。如果我说,我发现了一些秘密,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人丢石头:原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在休息日的时候赖在床上睡觉的;原来太阳这么早就已经跑出来与可爱的人儿见面了;原来早上的空气是这么好闻的;原来一切是这么美好的。走吧,向农务市场出发。

农务市场里人,大抵上都没有优雅的体态,没有精致的容貌,他们散着头发,他们仔细的挑选着新鲜的材料。以前这里是妈妈的最爱,她每天都会从里装着满满一篮子菜:有骨头、有鱼、有海鲜、有青菜……每天回到家里,我们小小的屋子里充斥着饭的香味、菜的香味,那些曾经随手可得的幸福的味道现在却离我那么的遥远。

我看着那些买菜的人。他们每天做的也许只是碎琐而普通的事情。可他们应该都是幸福的吧!他们迈着急促的步伐,应该是赶着回家为心爱的家人煮饭吧!而我只是一个人,所以就没有做饭的必要。那些垃圾食物已经足够我裹腹了。  

我今天来这里买菜,自然不是为了心爱的人,仅仅是昨天喝了林清的骨汤,今天想煮餐饭回报他而已,人不能贪别人的便宜,这是我的仅存的一点原则。那家伙长得那壮实,随便煮点给他吃就行啦。要不然等他吃饱了撑着又要来找我麻烦啦。

洗菜、煮饭、炒菜、煲汤,生活原来可以简单得来又如此的充实。

林清醒来的时候看着饭桌上的菜,一脸的不可思议。一定是在想,这个懒女人,今天发烧了,竟然会煮饭。

我看着他那张刚刚睡醒的脸,内心沾沾自喜,我今天一定过得比他幸福。我看到清早的太阳,呼吸到清晰的空气,还好像听到大树上小鸟的叫声。

“这真的是你煮的吗?”他指了指桌子上的饭菜,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当然是本姑娘煮的东西啊,难道是叫外卖啊!这里有我多少的爱心在里面啊。还一副置疑的表情。真是一个狼心狗肺的家伙。

“当然是我煮的,本姑娘的本事你大概都不知道吧!”我又没有邀请他吃,他挑剔什么啊?真是的,我赌气般的坐下来大快哚颐,他站在旁边应该流着口水吧。

“你煮了这么多,一个人能吃得完吗?”真是不要脸的家伙。想请我邀请你吧?我偏偏弄出美味无比的声音:“真的好美味,我是天才厨师,竟然煮出这么美味的东西出来……”还不忘挤弄出好吃的几个夸张表情出来,这死P孩,我不相信你不投降。

看吧看吧,果然站在哪里吞口水了吧。乖乖的过来吃吧,看你那份辛苦体力劳动的工作,平常也没有什么好吃,真是让人同情啊。

“想你应该减减肥啦,我当作好事,帮你吃一点吧。”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迫不急待的自己动手拿起了碗筷,明明很想吃却要装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真是一个不诚实的人。

“吃也可以,不过饭钱AA,不能白食,还有既然是我煮的饭,你就应该要洗碗。”我是真心请他吃的,这么说也正好找个台阶让自己下,得体且不失礼。

“真是一个贪钱的女人……我也是这么认为,无功不受禄。”他应该也是同意我的说法,

世界凡是能用金钱可以计算清楚的事,能用金钱解决的关系,最令人安心。

“看不出来,你还会煮饭。味道居然还不错!”这算他第一句由衷赞赏我的话,“我还真害怕你把糖当作盐用!”后面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大煞风景。

“有一个提议,以后我们一起吃晚餐怎么样?”他说起这个建议的时候,我的虚伪就开始膨胀,看来我的厨艺真的很超群,才吃了一餐饭就爱上了!

“知道我的厉害了吧!爱上我的手艺了吧!”我信心十足的先自我肯定一下。

“别臭美了,我是不想再践踏你的自尊心,你的那点三脚猫工夫,顶多叫不难吃,跟好吃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什么叫做不践踏,这句话就是践踏,我毫不容易才来了一点点的自信心,又被他踩到十八层地狱啦。

“那你还提议合伙吃饭?厨师又不满意,合伙吃饭有什么意思?”一腔热情煮出来的东西,竟然被人评定为不难吃,这算那门的赞扬。

“你真的不识货,这么一大个天才坐在你的面前,你竟然不知道!”哎哟,开始自自吹自擂,看着他用手指着自己说是天才的时候,真想揍他一顿。

我淡淡的看着他,对付这种自大的家伙,就应该无视他的自大。很明显他应该被我这个无所谓的表情激怒了。

“什么表情啊?”他放下筷子,一副战备的模样。

“不相信的表情?”我才懒得理他。

“真是不识货的女人?”这家伙,平常老是装得一副冷若冰霜表情,看来是被女人欺凌得太多啦,压抑得很辛苦吧。

“你又不是什么好货色!识什么货?”突然想起了他的职业,脑里嘣出来了一个问题:“你不会有暗疾吧?”问完之后,我就非常之后悔啦,这算不算是一种歧视,毕竟职业无分贵贱。

“你…大婶,我看你才有病…”看来是伤害到他脆弱的心灵,气得连说话都结巴了。

“什么大婶,大叔,我严重警告你,不要叫我大婶。”本姑娘风华正茂,大婶、大婶这样的叫法,成何体统!

“大叔,有见过这么年轻英俊的大叔吗?”他严重的抗议。不过有一句他说得倒是很正确,我的确没有这么年轻英俊的大叔。

莫名其妙的两个人,两人的岁数加起来都可以进老人院了,可吃个饭都要吵吵闹闹,看来不能跟这个家伙太亲近,快变成幼稚公主。

第七章 契约书

当我在某个晚上试过林清煮过的菜之后,我就知道什么叫做不识货。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他做菜的过程,打晕我也不可能相信,这个男人煮的菜会好吃到这种地步,无法形容的美味,我甚至在心内大呼,为什么天底下如此好味的食物竟然被我吃到了?这年头帅的男人本来就少,帅得来又会煮菜的男人应该是少上加少吧,却偏偏给我撞到,发作一下自己的阿Q精神,其实我也挺幸运的。

可是惨了。见过了这么好看的男人之后,吃过了这么好菜之后,我以后的对男人的标准、对菜的标准应该怎么办啊?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吧:曾经仓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难道以后我想见好看的男人想吃好吃的佳肴就只能找林清么?发烧了,发烧了,才吃了人家煮的一餐饭,所有的好感都跑出来了,嘴馋病发作!

原来天下真的没有免费的“晚餐”。当林清把契约书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上当了。这个家伙真的太聪明了,竟然这么容易就看出了我的弱点——好吃懒做,看来是想用美食作诱,彻底改变本姑娘的懒散个性。

那个不平等的契约书内容如下:

林清与曾泡泡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对他们合居生活的家务作如下的分担:

林清的义务:每天为曾泡泡提供一顿亲手烹饪的晚餐。

曾泡泡的义务:
1、每天对房子的公共场所作一次清洁。
2、不得在大厅制造垃圾,或者把非垃圾制造成垃圾的样子。
3、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把衣服泡在水里并霸占洗水间的空间长达一个星期。
4、非必要时,不可以到林清的房间寻找自己的物品。
5、必须每天清理当天厨房卫生,不得招惹类似小强的动物。
6、冰箱放置零食的面积不得超过一半。
7、每次回家进门,必须把鞋子整齐摆置于鞋柜,请不要把鞋子当足球。
8、任何个人的用品,不得堆放在大厅里。
9、请于每天晚上准备好第二天上班的衣服,不到在大清早找不到物品的情况下大呼小叫, 打扰林清的清梦。
10、在任何情况下,对林清的称呼不可以是大叔。

以上条款林清与曾泡泡一旦签字,视为同意。如任何一方违约,另外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金额每次为50元。

这算是哪门子的平等啊?这一份算什么协议,根本就是对我那些小毛病作一个总结盘点嘛!无非就是看不怪我在大厅乱丢东西,偶尔忘了洗手间里还泡着衣服,为了环保并且节省能源碗筷堆到一定的数量的时候才一起洗,找到不到自己的东西有时候跑到他房间问一问而已。他煮一餐饭,就要我履行那么条义务,我严重的抗议!

林清这家伙倒是信心十足,好像已经是预料中事,仿佛我一定会签下这份没有公平可言的合同,还挑着眉毛对我说:“我猜你一定会签的。”

“这是不可能的事,你发梦吧!”我以非常坚定的口吻回敬着。

“等着瞧吧,我猜你坚持不到三天。”这个男人天生就这么有自信吗?能这么小看别人吗?

我牢固的立场到第二天后,边缘线开始慢慢的瓦解了。这个有着天使般脸孔的男人的确也有着魔鬼般的心肠,总是每天在我饿得饥肠辘辘的时候就煮着满满一桌子十里之外都可以闻到其香味的“满汉全席”,他明知道我口腔里的口水早已泛滥成灾了,却一表现总一副无辜的模样,还不忘提醒我:“你可吃,真的可以吃,没有问题的。”

真是一个恶毒的家伙!好想将他一脸的美色给毁掉。天底下所有的好事都被他占光了。

结果我坚持了四天乖乖的签了那份完全失威的合同。人有时候不能太被人了解,一旦被敌人了解到你的弱点就只会被敌人吃得死死的,我就好像那个喜欢上糖果的孩子,傻傻的被拿着糖果的人指挥着,没有回击的余地。

可也不要当我傻子,最后我还是改了一些条款:林清的义务:加了一条第二:不能称呼美人曾泡泡为大婶。本来想加多一些约制他的条件,可是在这个眼节上,这个家伙倒成了完美的了,实在挑剔不出什么毛病。

违约规定改为:曾泡泡违约一次罚款10元,林清违约一次罚款100元。不能怪我贪钱啊,他只需要遵守两条款,而我有十条款,做人也不能傻得太过份吧,难得他也没有异议。

林清拿着我签完的契约书,一脸的坏笑。我心里暗自激气,只能怪那张贪吃的嘴巴。

“你看吧,输了吧?”挪揄我是他人生的快乐吗?

“我没有输,你说我坚持我不了三天,结果我坚持了四天。”这也算是胜利吧!死皮赖脸就是输了也不能认输。

“哈哈~~~姐,你真的好风趣啊!”真是一个莫明其妙的人啊,看来因为工作关系,压抑得很痛苦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好笑的事情,他却笑得那么的夸张。

“大叔,你是有毛病吗?即使我真的输了,你用得着开心成那样子吗?”一点风度的没有,才打胜一场小战就自满成那样了,一点不懂得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看来是应该没有读过什么书,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男人。

“不要说我不提醒你,你已经犯了第十条,不得叫英俊如我大叔。”他一副好心提醒我的口吻。

我才不理啦。反正都输了,无论如何也要叫够本:“大叔、大叔、大叔~~~~~”心里还不忘默数到第十遍,就停下来了。

果然,他那笨蛋家伙无全不知道我诈,回敬了我一句:“你这个大婶,真是~~~`”罚款的事情就抵得烟消云散,嘻嘻,我真是天才!

“看吧,我叫你十声大叔,你叫了一声大婶,抵消啦。”看来这份契约签得好啊,我还有终于尝到第一个甜头了。可怜的大叔,以后就慢慢过大叔的日子吧。

“一把年纪还幼稚成这样子~~~”那副故作成熟的模样,那才叫幼稚呢。

“孩子,你照照镜子吧,你就会了解什么才叫做幼稚了。”哎,真是浪费了他那副身材了,那么强壮的身躯,却有只长了一个“孩子”的脑袋,难怪有一句粗俗话叫做“胸大无脑”。好像是形容女人吧,随手捻来借用一下吧。

“什么,幼稚,我幼稚,我看你才幼稚吧!”你看吧,你说这个男人哪一点不幼稚了,说他成熟不好,说他幼稚又不行,还不肯承认自己幼稚。

我的人生算是改变了吗?

林清倒是好,签了契约之后,每都倒是像个少爷般对我颐指气使。听得他一句最多的话就是:喂,那里脏了,罚钱。再这样子下去,我这个垃圾婆也变成洁癖狂了。也罢也罢,看在钱的面子上,我忍了。

我怀疑自己是否有某种被虐待的倾向,因为我竟然渐渐喜欢这种生活。以前那个随心所欲的我不见,我学会了计划,在睡觉之前,竟然有了例清单的习惯,计划着明天应该做着什么,不能让自己出错,不能掉以轻心让林清看笑话,仿佛是一场比赛,我不能输,原来我身里也有好胜这种东西。

接着,我发现了我竟然有了母爱的天性。这种原来离我遥不可及的感官突然入侵到了我的身体里,我开始喜欢上丑丑,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的喜欢,担心它吃不饱,吃不好,担心它会睡不好,担心它会生病,我甚至开始了解林清的心情,还自封自己为丑丑的“妈妈”。不对,不对,林清是丑丑的爸爸,我成了它的妈妈,那我跟那个混蛋不就成了小两口了?乱七八糟的思想,停止思考。

走在路上时候。我再也没有了那种彷徨迷茫的感觉。因为我知道,有一个人在煮着晚餐等着我回去,我知道,那里有未完成的任务。我知道,家的门口,还有一条叫做丑丑的狗等着我。

我学会了清洁。我学会了有目的。我学会了有责任感。应该感谢林清,当我脑海里浮现出个“感谢”这词的时候,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我竟然会感谢他。但他只是一个房客而已,就像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只走累了在我这里暂停了一下。我严重的警告自己对他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曾泡泡,如果你对任何的想法,你就死定了!”

第八章 他她

吃完晚餐后饱得根本就不想动,终有一天我一定被林清煮的菜谋害了,快肥得见不到自己的下巴了。看着丑丑也是一副饱和的状态,趴在它的狗窝里动也不动一下,真是一个懒惰的家伙,看它长得真是越来越丰满了,不行,一定要抓它去减肥。我几乎是拖着它出门的:“死家伙,现在比我还要懒啊,你看你肥得连脂肪都快流出来了,无论如何也要出去锻炼。”

这个笨家伙,对我一番苦心无动于衷,根本就是在对狗弹琴,还用那么无知的眼神望着我。仿佛在对我说:“美女,我跟你不同,你不要白费心机啦。”

“丑丑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那个变态主人,把你养肥了,他有意见,把你养瘦了他更有意见,真是难以服侍啊!不过嘛,女孩子总是瘦一点好看,对不对?我看你年纪也不轻了,应该找个男朋友啦,生个孩子,一家子快快乐乐的。可是你这么胖,那条公狗会看上你啊?”我的一番苦心,丑丑看来根本就听不懂。

哎!我真是死性不改。带着丑丑溜着溜到超级市场去了。看着那些物美价廉的优惠券,我浑身的力量都走出来了,无论如何今天都要特价的食物都搬回家去。偏偏丑丑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可能因为热的关系,躺在超市市场的入口吹着冷气死活都不走。

于是出现了一个极为滑稽的场面,一个购物心切的胖子拼命的拉着一条躺在地上根本就不想走的狗,活生生一场人与狗的拔河。

“死家伙,快走啊,不然特价东西都要被人抢光啦。” 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偏偏丑丑却优雅得像个贵妇,无动于衷悠闲自在的趴得死死的。真想当场勒死它算了。真是一只不听话的狗。

“小姐,你不要再拉了,它看起快要断气。”我耳边响起了一把男人的声音。顺着声音望去,看着一个西装毕挺的男人。那人两手插在衣袋里,一副热心的模样。

“死掉算了。不听话的家伙。”这个男人的模样在我的脑海里大概消化了二十秒钟之后,我脑海即时浮现了一个字“帅”,看来是我平常积下的德,今年统统有了回报,怎么又撞到一个好看的男人。这帅哥看起来好像有点脸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你是泡泡,对吗?曾泡泡,还记得我吗?”看来长得丑也有好处,就是给人印象深刻,想想自己常常在街上被别人热情的叫住,扯到星球那么遥远,我都还没有记起对方是谁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种长像也许不叫做丑。有性格一点的叫法是:只是长得比较有个性,有让人过目不忘的功效。

“我好像真的认识你,可是~~~”我想我应该是认识这个帅哥的,给点时间我,我会想起来的。

“没有良心的家伙,记不记得以前,我拿过胶水把你头发粘在桌子上的那个~~~~~”看他亲昵的口吻,还有热情的表情,我应该跟他很熟悉才对啊,为什么我会记不起他呢?

“你给点时间吧,我会想起你的~~~”同学吗?因为本人长相特别的关系,读书的时候常常成为同学捉弄的对象,那么多仇家,谁会记起到底是哪一个呢?“对不起,想不起来了。”

“你不会吧?中学的时候,我就坐在你后面的啊?张文康啊!记得吗?”他失望的样子,应该是有点失落吧,这么一个俊美的脸蛋竟然没有被我记起,忿忿不平吧。

“张文康~~~~~~哦,原来是你呀,我记起来了,初二的时候你借了我五块钱买早餐没有还。”原来是他啊,十几年没有见了,竟然变得这么的高高大大,真是男大十八变。

“拜托,泡泡,你记得都是什么东西啊?我有跟你借过钱吗?”他已经彻底被我打败了。

真是没有天理。以前那个流着鼻涕的混世魔王竟然全变了模样,唯独我十年如一日。

“你最近怎么样了?有没有见过老同学啊?在哪里工作啊?结婚了吗?”他问题像轰炸机般的丢了过来。对我这个丑女的生活就那么有兴趣吗?

“对不起,你能不能帮我看着狗。我先去抢东西。”看着这个问题男人,还有这只不听的狗,将他们摆在一起就最对了。我狂风暴雨般的走了,完全没有给他拒绝的余地。

大概一个小时后,我满足的提着一大袋战利品走出了超级市场,如果不是丑丑和张文康的姿态太显眼,我几乎忘了他们的存在,一个男人和一条狗傻傻站在超级市场的出口,一脸的望穿秋水。

“谢谢哦!张文康,我先走了。”看在他帮忙看着丑丑的事情,十多年前借我的五块钱就作罢了。

“哎,你等一等啊,见到老朋友怎么说走就走啊?走吧,我请你喝东西。”想当年的时候,这个家伙可是无恶不作的家伙,我为什么会借五块钱给他,而且事后完全不敢要回来,无全是因为畏惧他,而不是我善忘。如今他竟然要请我喝东西,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易。按发展趋势,还有他光鲜的衣着,我判断他应该是混到黑社会老大的位置,对这种人我就应该躲得远远的,还敢跟他去喝东西啊,除非我有毛病。

“我能不能不去啊?我还要照顾丑丑呢!”这种人不能得罪啊,我只能很小声的询问他。

“你的狗吗?好可爱啊,真是很讨人喜欢!”他的审美观应该很有问题,要不就是眼睛近视得很厉害,竟然说出这种没有公信力的话。

死缠烂打的把我抓到超市附近的咖啡屋。做黑社会的力气果然就是大,我完全没有回力的余地。

这间咖啡的格调也未免太高雅了吧。那些女人,浓妆艳抹,那些男人西装革履,我看着自己身上类似睡衣的家居装,脚丫子上还吸着拖鞋,看起像一头异物,难怪刚才的服务员一直盯着我。不知道咋回事我突然想起林清,他从来不打汰,总是穿得很休闲。

“我是不是很怪异?”这应该是一个明知故问的问题吧。

“不会啊,很与从不同。”会说话的男人就是不同,竟然能把格格不入说成与从不同,听起就是顺耳。

想当年他在我们学校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打架、逃课,欺负人,全部坏事都做过了,唯一没有做的应该就是好事。

“当年是不是被我欺负得很惨啊?”其实惨绝人寰的事情不是被一个人欺负,而是被所有人欺负。

“其实你除了名声坏了一点,除了跟我借了五块钱没有还之外,好像也没有对我做过什么让我刻骨铭心,被人欺负多了,也就习惯。”记得,有一个男同学甚至指我对着别人说:“你看,你有头猪在路在走。”我回家大受打击,哭着回家缠了妈妈三天。既然改变不了自己,就不要期待别人对你改变。

“以后,如果有人欺负你,告诉我,我帮你出头。”果然是被我猜中了吧,是一个干黑社会工作的。

“黑社会的工作好做吗?应该很危险吧?”电视就看多了,就不知道现实生活的黑社会是什么模样的。

“我真怀疑你的脑袋装的什么,拜托,我是警察,不是黑社会。”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惊讶得合不上嘴。明明是应该做贼的人却成为兵,这个世界的事情真的什么新奇事都会发生。

那是一个心情舒畅的晚夜,我拖着快要睡着了的丑丑回到家门口,正想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一个女人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吓得倒退了几步,以为自己撞鬼。

奇怪的是丑丑,前一分秒还昏昏欲睡,可是见到这个女人就扑了过,好像是失散了多年的孩子再见了亲娘般。很明显女人好像也很熟悉丑丑,抱着它竟然在它那张丑嘴上吻了一口:“宝宝,你肥了。”说起话来虽然是阴阴柔柔,听起却像是兴师问罪,全无视我的存在。

“请问你是哪一位?”我不得不打断他们亲密的动作。

“不好意思啊,这么晚打忧了。我叫做安,是来找JOE的,他住在这里对吧?”她很礼貌的伸出手来。虽然只靠着一点微弱的光线,我依然可以看得出,她精致的五官,还闻到她身上淡淡桔子的香水味道。

“JOE?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一个叫做JOE的人吧。

“就是林清啊,我习惯叫他JOE。”这个女人天生就这么温柔吗?说话总是那么娇滴滴吗?一听到她的声音,我连骨头都酥麻起来了。

说实话,我心里不太喜欢她。可是礼貌上还是把她请进了屋里来坐一坐。跟她解释了林清上晚班去了,没有在家。

她很随意浏览了屋子一遍。我也很随意的把她全身浏览了一遍。以我对名牌的了解,我想她全身上下都是价格不菲的东西,难得她穿着那么的好看。最让妒忌的是,她除了胸部之外,没有一块地方是肥的。

倒了一杯茶,实在也没有什么话跟她说,其实是困得要死,如果今晚不是遇到了张文康,我想我跟丑丑都应该去周公了。

这个叫做安的女人倒是很有耐性,脸上始终带着微微的笑,一看就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不知道和林清有什么关系,应该不会是他的客人,因为跟丑丑这么熟,应该是朋友?情人?亲人?

“嗯,请问你跟林清是什么关系?”我好奇的问着她。

“我们认识很久了。”很明显她不想告诉我,或者认为没有告诉我的必要,所以随便说了一句废话。

丑丑倒是好,静静躺在她的身边,被她轻轻的抚摸着,一副享受的表情,一点也不顾及我的感觉。亏我天天辛辛苦苦像个小姐般的服侍着它,一点也不懂得生娘不及养娘大。

我连续在她的面前打了几个哈欠,我想意思够明白了吧,没有错是逐客令啊,她应该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吧。林清至少也要四五点才回来,我不可能在这里陪她等吧。

“不好意思,我看我还是先走了。如果JOE回来,麻烦你转告他一声,安来找过他,我还会来的。”她清楚交待了话,和丑丑依依不舍的道别着,纠缠得像一对恋人。

送走了她。我开始理顺今晚发生的事情。真是一个特别的晚上,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我竟然遇到一个帅哥和一个美女。真是一个不可思义的晚上。人生本来就有许多不可思义!

第九章 我的爱情

因为一直没有遇到林清的关系,我是在安来访的第三天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其实在我提到安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很想在他的脸部表情找到他跟安蛛丝马迹的关系。令我意外的是他的反应出奇的平淡,只是哦了一声,我想像中的激动、伤心、忧伤、愤恨统统欠奉。

“对了,忘了告诉你了,有一个姓康的先生打电话给了你很多次了。”我的消息未给他带来惊喜,倒好他给我带来了惊喜的消息。

“这个年代还有人没有行动电话,真是落后得可以。”他这算是在岐视我的贫穷吧。

“谁说我没有啊?只是在小偷哪里而已。”几个月前行动电话在公车上被小偷大哥借去用,直到现在没有还而已,也不知道是他倒霉还是我倒霉,竟然遇到我这种穷困潦倒的人,我想当时他在拆我的钱包的时候一定气坏了,因为我的钱包苗条得只剩下七块钱而已。

“这只给你吧。”我确定我没有听错,林清的手上的确拿着一支行动电话,而且款式看起来还蛮时尚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有什么企图?”我穷光蛋一个无以为报,最受不了别人对我好。

“别臭美了,看在你对丑丑还不错的份上,这支行动电话就五折转让给你吧。”我就知道,他没有这么好心肠。心里窃笑,他已经被我同化了,也叫丑丑——丑丑了。

“什么五折?我可买不起。”就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都受过这么多次的当了,就是学不精啊!

“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了,看在咱们同居的关系上,我们每人都让一步吧,五百块,在下个月的租金里扣除?”他为什么有话不好好的说,非得挤眉弄眼的,非得这么暖味吗?害得我的心都微微颤抖起来了。

“成交!”这支电话的市场价可要几千块,这么便宜的事去哪里找啊。“人不贪财非君子”记住了这句是我曾泡泡说的。

“对了对了,你刚刚说谁找我了?”他刚才应该是在告诉谁找我的事情吧,为什么兜了个圈子变成了推销电话了,这个家伙还蛮有生意头脑的,为什么就不正正经经找个小生意做,非得去做那些不见得光的事情。哎!又想到那里去了?

“就是一个叫做姓康的先生啊,声音听起来好像还蛮有磁性的。”本来很感谢他的传达,可是看他的表情,好像很奇怪我这种人也会有异来电话,我就生气了,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在吃醋呢。吃醋?被自己吓了一跳的字眼。

“谢了!有没有说什么?”张文康这个家伙找我干什么呢,不会又想抓我去喝咖啡吧,最好是不要,因为上次的那杯咖啡害得我失眠两天,难怪说喝咖啡可以减肥。

“他说会再打过来。嗯,你们是什么关系?”对我的事情竟然好奇起来了。

趁此机会我也来吹奉一下自己:“他是,追我的人啊!”

“不会吧?有男人会喜欢你么?”这是一句什么话啊?难道丑女就没有自尊心么?

“我会证明给你看,我是讨人喜欢的。”其实心慌得很,27年了真的没有男人喜欢过我。明示、暗示、试图明恋、暗恋我的一个也没有。

“给个建议你吧,有空就打扮打扮一下,男人都喜欢美女。你除了腿粗一点,肚子又大了一点,胸部平了一点,还有脸圆了一点,其实还算是个女人。”这个家伙,从来狗嘴里都吐不出个象牙来。非得把我踩得一分不值才平衡吗?

“你又很好吗?好好的人不做,非得做鸭子?”被他数得千疮百孔,小小的回敬总应该吧。

“什么?鸭子?”错愕的表情足足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十秒。

其实说出这句的时候,我就有点后悔了:“对不起,我,我想我不应该岐视你,可是,又不是脸蛋长得好看就非得去这鸭子啊,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啊。”趁此机会跟他说教一下,他也许会改邪归正,到时候我就功德无量啦。

“什么?鸭子?笑死我啦!姐姐,什么时候来光顾一下我啊?我服务可是很好的。”真是死性不改,原本以为他会悔改,谁知他还加本变厉。喂、喂、说就说啦,干嘛身体往我这边靠啊,需要靠这么近吗?我真的没有钱光顾你呀!

“姐姐,你还真好玩,脸为什么红彤彤了,不会喜欢上我这个鸭子吗?”他看自以为是的模样,恨得我咬牙切齿的。玩弄我很有乐趣吗?

可是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热腾腾竟然有点汤手,我想我是发烧了。

张文康在我下班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又想约我去喝咖啡,我问他,我能不能不去,或者跟我一起去逛超市。结果他还是选择了跟我去逛超市,真是一个怪男人。

难得林清一天的休息,本来想让他帮忙看着丑丑的,可是在这个骨眼上,他反而不理他亲生女儿的死活,坚决的拒绝了我的请求,还理直气壮的说,这是我的责任。不知道还以为他想阻碍我的终身幸福呢。

我和张文康拖着丑丑,真像幸福的三口之家。

和男人逛超市原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想平日我和丑丑来的时候,又害怕它走失,又要顾着提东西,真的左顾右盼,现在难得有一个男人被我使唤,还不尽量废物利用。张文康倒是一个警察的楷模,一边拖着丑丑,一边帮我提着东西,很绅士的把我送回家。

不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看他对我这般的好,应该不是纯粹的学雷锋做好事吧。一定是有求于我。

“说吧,有什么事情想拜托我的。”他把我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什么?”他惊奇的表情,差点使我误会,他对我的好只是很纯粹的想对我。

“你帮我带着丑丑,还有帮我提货,连这些东西都是你帮我付的帐,你不要说,你只是想做好事而已。”我相信这个世界有好人,不过这么好的人应该不存在。

“你真的很可爱,是我遇过最特别的一个。”他真诚的感情,差点让我自己也相信自己有多么的与从不同。

“同学,你来找我,不会只想对我,我很可爱,我很特别吧?”林清太多的行为已经让我懂得天下没有无免的午餐了。特别是帅哥的午餐,更是奢侈得很,恐怕我消费不起。

“如果我这么说,会不会太唐突了?我想追求你。”他一本正经的模样,看起来应该不是在开玩笑吧。

“你没有发烧吧?”我想确定一下,他到底是不是在胡言乱语。

“为什么对自己没有信心?”他看起的确不像发烧。

“拜托,你认识我才多久。”这个家伙脑袋八成有问题。

“有十一年了。”对哦,我们的确认识了11年了。

“我想告诉你,我今年已经27岁了,父母双亡,长相普通,没有特殊才能,常常失业,不会打扮,不会做家务,还有,我没有富裕的亲戚,也不会有突如其来的财富,我的人生不会有奇迹,这种女人你会喜欢吗?”实际上,我的情况应该更不堪吧。

“这些我都知道。”他的口吻那么肯定,我应该怀疑他吗?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男人,我有什么理由拒绝。

“还记得有一次么,在学校的外面我们在打群交。那天的天气有点冷,天阴沉沉的,我被一个家伙狠狠的踢了一脚,刚好就撞到你的身上,说实在的,你身子软绵绵的,肉肉的,垫在我的下面,我竟然一点也没有伤到。我以为你会跑掉,可是你没有,你拿了一条手绢给了我,还轻轻的擦着我嘴边的血渍。这件事对你来,也许已经淡忘,可对我说,就好像在绝望的时候遇到天使一样,相信我,你就是我的天使!”这应该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而且我还是里面的主角,可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想起来也许有点可悲吧,我让这个男人记住是因为我脂肪。

“这个故事,我真的一点印像都没有,还有,你因为这一件小事而想要追我,不会太儿戏了吧?”对自己没有信心,是一种美德吧。

“当然不是,你真的很可爱,请你对自己有信心一点好不好?”我再推托下去,他可能就会走了。等了27年了,终有一个男人说喜欢自己,无何如何宁愿杀错,也不能放过,何况还是一个帅男人。

曾泡泡啊,曾泡泡,你上辈子一定是烧了不少好香烟,这么美的事情都被你撞过了。

第十章 改造

我问自己我喜欢张文康吗?我给不了自己答案。27岁的人了,还有什么资格谈喜欢或不喜欢这种奢华的话题。看过太多的朋友,到了一定的年纪后就相亲,结婚,即便轰轰烈烈的爱了那么的多年,真命天子结果却另有其人,爱情从来都是解决温饱之后的奢侈品,我高攀得起吗?

好在,我从来都是天掉下来就当被子盖的女子。所以,有饭就吃,有爱就谈吧! 不如好好的打扮自己,至少要无愧于“张文康追求的女子”这个头衔。还有,不能让林清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看扁了。爱情从来都是美丽的动力,想想某些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本来长得万分的抱歉,经过自己的努力,突然间就变得美如天仙,结果本来对她挑三拣四的男主角突然间天旋地转,看着惊为天人的女主角直流口水。终有一天,我也要林清为我流口水。我能不能把这个当做理想?信口开河,拜托自己不要当是真的。

我行动电话的第一条信息竟然是张文康过来了:“我在想某人。”这算是爱情吗?爱情就是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思念另外一个地方的人吗?至少我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想起张文康,倒是了林清那张俊俏无端却讨厌的脸在我脑海里晃个不停。心里竟然期待他会给我发信息,可是为自己找了十万个借口,我也想不出他会发信息给我的理由,看来,我的妄想症又加重啦。

曾泡泡,努力向美丽前进,努力向爱情靠近吧!

原来做一个美女,真是不容易啊。有句话叫做书到用时方知少,我是衫到穿时方知小啊。本来就知道自己的身材不好,却不知道不好到这种地步。刚开始的时候,那些销售小姐还挺有热情兼耐性落力推销着,结果一件、两件、三件~~~~~~大码、加大码、加加大码,新货,旧货,仓底货,没有一件能穿上身的,看着小姐们的热情渐渐淡却的时候,我安慰自己不是我长得太胖,而是其他人太瘦。那些低能的时装店,简得就是对我们这种肥美人熟视无睹,以后发达了把它们统统收购了,就专门卖肥美媚的衣服。

走了整整的一天,结果买了一双打了两折的高跟鞋。早知道在家里睡觉好了,活受什么罪啊,好不容易从张文康哪里得到一点点自信,自认自己还算是一个女人,结果都被那也是些小衣服都打击回原地。

听说,穿高跟鞋会得有女人味。哎,这是人穿的吗?在家里练习了大半天,脚肿得好像猪蹄。摇摇晃晃走了几圈,结果摔得像乌龟一样四脚朝天,根本就爬不起来。最可恶的是这经典的一幕偏偏让林清看到了。这家伙什么时候回来的,而且还一副看热闹的表情,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大叔,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小心乐极生悲,笑到死掉了。

“笑死我,天底下怎么有这种女人啊?”这种笑法也未免太夸张了。

“死家伙,快点来扶我啦。”看他站在那里尊容根本就没有想救死扶伤想法。

“姐,你最近有点失常。为了那个常常送你来的男人吗?”原来俊俏的男人也会八卦啊。

“嗯,不容易啊,这个年头,竟然有男人说要追我,算是奇迹吗?”这句真的是我的肺腑之言。“所以,我要努力争取。”

“其实,你也没有想像中差,至少你能让别人笑得出来。”这家伙突然间认真起来了,那对真挚的眼眸为什么会如此的迷人啊。

“这算是赞美还是挖苦?”其实我的内心是把它当作赞美的。

“赞美!真心的赞美。”他的真诚的表情让我相信,他的确是在赞美我的。

原本我还不是很差,至少还能得到林清的赞美。想起来点悲哀,因为丑女剩下的只有取悦而已,连搞笑的成份都没有了,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如同废墟,不是我不想冷若冰霜,而是我没有资本而已。

“看在咱们同居一场的面子上,我决定好好的改造你,让张先生跑不出你的五指。”他热情洋溢的表情并没有感染到我,隐隐间心里希望藏匿在我的五指山的却是另有其人。

从来不知道林清会这样的热情肠。上了班之后,连觉也没有睡,就直接把我拖出去,说是要帮我锻炼减肥。还不忘旧病复发的提醒我:“你跟猪有什么分别?再这样子下去连最后一个对你感兴趣的男人都走掉了。”

大好的一个星期天,本来想窝在床上睡个天错地暗,被他这么提醒,危机感突然袭击,吓得我连爬带跳的起床。连头都没有梳,就跑到小公园来了。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全都是一班公公婆婆在运动,年轻人连个影子都没有。

“一群等死队啊!”林清突然很感慨起来。

“臭小子,你不觉得这么说,很不尊重人嘛。对丑女是这样子,对老人家也是这样子。一点修养也没有,你妈没有教你吗?”教训人其实还蛮过瘾,反正以倚老卖老,要不比他活多三年,一点作用也没有。

“我真的没有妈。”我以为他为顶撞,他却一脸的沉重,眼睛望得远远的侧面看着他,竟然有点忧郁的感觉。

“死了吗?”哎,真想搧自己几个巴掌,问的是什么话,雪上加霜。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你干嘛?想偷赖吗?看你的肚子,全都是猪腩肉。”虽然我不是很聪明,可是还是看出来,他是在转移话题。

好吧。没有必要去挖别人的伤口。何况,我又好到哪里去,我妈妈也去山上看风景了。

我敢发誓,如果不是林清连哄带骗,我死活不想再去运动了。才跑了半个钟头的步,我差点就晕倒下去了。运动减肥这种东西还是留给别人去做吧。我还是继续睡我的觉。骂我是猪也,狗也罢,大不了去跟猪做姐妹,何苦要受这种罪啊。

林清却乐此不疲,中午还没有到,就捉我去时装店,大家不要误会了,不是带我去买衣服,是带我去被衣服污辱,那些美轮美奂的衣服面前,数着我身上种种的缺点,好像看死我一辈子都穿下一样。

“这些衣服是留给美女的,猪肉没有资格穿,你想做猪就继续吧。”这算是激励教育吗?也不用口口声声的叫猪,虽然说我不介意,可也是嘴上说说,老大啊我的心理也是女人的构造,会伤痛的。

晚餐呢,煮了一些像猪溲的东西,丢到我的面前,我是猪吗?干嘛要我吃猪的东西啊。

“你这变态的家伙,你的高雅的厨艺都到哪里去了,煮这种黑不溜湫的东西。”我严重的抗议,我不要虐待我的味蕾。

“少废话,猪本来就是吃猪的东西,不吃就饿死算了,你的零食都被我锁到冰箱了。”他当我的话根本就是耳边风。

对着这碗黑呼呼的猪溲,好听一点叫做晚餐吧。气愤值升到极点,想狠狠给他几拳,我又好像不是他的对手。除了大吼大叫别无选择。我怀疑这个家伙耳朵里塞着东西,要不然我这样子的歇斯底里他却一脸的休闲,还吹着口哨。

饿得实在不行了。连猪溲也试了一下,味道居然不错。不知道是我来者不拒的味觉,还是这东西本来就好吃,我觉得真的很好吃啊。

林清看着我的吃像,笑着对我说:“放心吧,我特别泡制的,不要忘了即使是猪溲,我也会煮好吃的猪溲给你吃的。”

干嘛要对我这么好啊!为什么我的心闪闪的,微微的幸福了起来。

林清的苦心经营,好像有了一点回报,我真瘦了一点,也只是一点而已。可大家都说我漂亮了,我想漂亮这种东西有时候仅仅是一种状态,有一人这样的关心你,你能不漂亮吗?

张文康又来电话约我。林清表现得比我还要雀跃,帮我张罗了半天,说他努力一个星期的成果,今晚一定要全部释放出来。我隐隐约约间却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失落,他就那么迫不及待的将我推销出去吗?

临约会前的十五分钟,林清有点鬼诡的塞了一袋东西给我吧。还摆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姿态:“我一个姐妹买的,不合用,送给你吧。”

我用眼角瞄了一下,虽然我是穷了一点,可还是看得出来是一套高级的化妆品。我何德何能,能受得起这么贵重的礼。

“多少钱?我还给你吧。”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

“不需要,都说是姐妹不合用的。”想送我东西就直说嘛,为什么要说得断断续续,一看就是不会撒谎的人。

“我不要,你挣钱也不容易,多少钱,我还给你。”不能有欠人家太多,何况只是一个没有相关的租客而已。

“都说不要了,你有钱吗?”他突然间怒冲冲,真是莫名其妙。

“我现在是没有,能不能迟点再还?或者在房租里扣?”我那点工资,还不够糊口。肚皮都还没有喂饱,那还有多余的资本去买那些抹脸蛋的东西,

“你这个死女人,让你要,你就要,哆里八嗦的,烦死人了。”有人这么送东西的吗?

“干嘛生气?”我很无辜的问着他。

“不知道。”他好像很头痛,手按着额头,莫得装成一副沉静的模样,不知道自己已经长得够帅了,想迷死人不尝命吗?

无语!怪怪的对话,怪怪的气氛。

我穿着林清帮我挑选的衣服,抹着林清送给我的化妆品,还有带着林清苛刻下减掉几斤肉的身体跑去跟张文康约会了。

“这种感觉好奇怪,就好像把自己的女儿养大了,然后送给别人了。”这是我临出门的时候,林清对我说的一句。

有点失落,说不出的失落,那种感觉顶着自己的胸前,久久下不去。林清,我情不自禁的念着这两字。

第十一章 迷惑

那份幸福应该触手可及吧。为什么我会心如刀割,张文康不好吗?这仅仅只是一次约会而已,为什么要弄得像去刑场般的沉重。莫非我心里有问题?受不了别人对我的好。

“等了很久了吗?”我礼貌性的问了张文康,不过他的确看起来也应该等了很久了,至少比我们约的时间迟到了二十分钟,作美女的代价就是高啊,脸上的装修花费的时候已经不少了。

他有点诧异的欣赏了我一下。从来没有男人这种眼光看着,有欣赏的成份,有惊喜的成份。如果被林清知道他的杰作有人欣赏,他一定可以安息了,至少没有白费力气,一件次品原来稍差修整后,还是可以蒙蔽一下别人的眼睛的。

“泡泡,你今天真的很不一样。”他用了“很不一样”来赞扬我。

“是吗?我以为你会说我变漂亮之类的话?”受人称赞,至少要挤个笑容给人家看看啊,可我的心为什么开心不起来了。

“不,比漂亮更好珍贵的东西,整个人让人眼前一亮,看起来很精神,你是不是会变魔术,是怎么样把自己弄得这么迷人?”看啊,多好的一个男人,多识货,一看就知道我的珍贵之处。

可为什么我会开心不起来呢?难道我从来都是一个贪婪的女人,嘴里明明吃着一块,还想着锅里面的那一块吗?林清啊,林清啊,为什么一想起你,我的心就有了疼痛的感觉?我是活得不耐烦了吗?为什么摆着一个好好的帅哥不去欣赏,去想一些无关痒的事呢。

“我们去那里好呢?”他很绅士的询求我的意见。

“我也不知道。”事实上我真的不知道,我的人生除了在睡觉吃饭上厕所之外,一有空闲就去逛超级市场,好像没有其他的消遣活动。总不能浪费了自己这身装束,着得这么的得体又跑去逛超级市场吧。

“不如去看电影吧?”这算是不错的提议吧。记得读书的时候去过观看学习雷锋叔叔之类的影片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足那个地方。如果中国的电影业要我去光顾那早就关门大吉了。

“好啊。”我心不在焉回答他。

同志啊,路就好好的走吧,为什么突然间拉着我的手啊,在那么的有自信吗,不能经过我的同意吗?这可是第一次除了爸爸以外的异性拉我的手啊,千万次这种情景的想象,以为会有多浪漫激动啊,结果什么感觉都没有,真是亏大了。只能不能太刻意、太明显的慢慢的抽了回来。

“害羞了吗?”他很意外的看着我。就当我是害羞好了,无所谓了。总不能告诉他,手被你牵着,心里很不爽吧。

张文康买了两张号称本年度最浪漫的爱情喜剧,在临开场的时候递给我了一包爆谷和一杯汽车。我这个人,一旦有人给好吃的我,我就感激涕零,多么体贴的男人啊。

死家伙想干什么嘛?为什么要买情侣座啊,在座的各位好像不是来看电影的,戏才开始,一对对都变成连体婴了。那么喜欢亲热,回家去啊,来看什么电影嘛,真是浪费金钱。看得我满脸的尴尬,戏还有什么好看,台下的比台上的加精彩。

张文康啊张文康,我警告你,男人家坐有坐像,不要企图往我这边靠,手也不准伸到我的肩膀上去,你看你,我看我的,我们各不相关。我这是在看戏吗?简得在就是防贼防盗嘛,全身都绷得紧紧的,大银幕上那些精致的脸孔,精美的台词,统统都不知所云。

“戏好看吗?”在电影散场的时候,张文康问着我,我想他可能只想随便找点话题来冲淡一下那种尴尬气氛。

“戏?好看……吧?”刚才那场戏到底演了些什么?真是白白浪漫一张昂贵的电影票,早知道让他请我食饭好了,直到也满足了我的胃,现在看到两眼空空的。

“那女主角就像你一样的可爱。!”多么聪明的一句话,懂得避难就易,如果他说女主角像你一样美丽,效果就截然不同啦。

“是吗?男主角想你一样帅吧?”哎,真是可怜死了,呆在那里一个多钟头,连个男主角长得什么模样都回忆不出来了,本来想找点共同话题来讨论一下的,结果剧情没有记住,男女主角长成咋模样都不知道。

“泡泡,你是不是很害怕?”他手指着我们至少有半米的距离。他靠进一步,我就拉开一步。我到底在怕什么啊。

“不是啦,我只是不习惯而已。”我只能这样子对他,总不能说我害怕你非礼我吧?即使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闹到警察局,我想最终关在里面的人应该是我。因为谁会相信这么一个帅哥会非礼我吧?有些事实是有口难辩的,人们通常会比较相信自己的感觉。
  
“我想我应该太急进了。毕竟我对你好感了十多年,而你只是刚开始,不过我会等的,会等到你跟我步伐一致的时候。我再带你去看情侣座,好不好。”多么的温柔体贴啊,我这种货色竟然有一个待我如此好的男人,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我们吃宵好吗?”整个晚上最好的一个意见。宵夜万岁。

“你确定我真的可以点这些吗?”我不好意思的问着他,因为我想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如果被林清知道了,他又一定骂我是猪。无论如果,今天晚上一定要吃个够本,虽然他煮的“猪溲”很好吃,可吃了这么多餐,真的有点厌倦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就投胎去做禽兽算了,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吃肉啊。

“没有问题啊。女娲造人的时候,把男人造坚实是要他保护女人,而把女人造得丰满是要她传宗接代,真搞不清现在的女孩子,都已经面黄肌瘦了还说要减肥,一点也不健康。”如果天底下的男人都有你这般的通情达理,不以貌取人的话,女人还减什么肥啊。宁愿肥死,也不会想被饿死吧。这家伙前世是唐明皇,所以比较中意肥环。

我差点哭着对他道谢!多好的一点男子啊。比林清好上一千一万倍。那个死家伙,除了每天骂我是猪,真不知道他做过什么好事。对这个世界一点贡献也没有,只会以貌取人,肤浅得要命,哪里有张文康这么深邃。曾泡泡啊,曾泡泡,赶快把林清这个名字从你脑袋里赶出去吧。这个家伙有什么好想的,天天把你当作牛马般的使唤,还要虐待你的食道,真是无情。

我是干嘛啊,好好的一餐饭还要莫名其妙想起这个不受欢迎的人啊。徒有一张脸蛋的家伙,年纪差我还差我一大截,我想着他干什么?难道我有恋童癖吗?可那家伙,那身火辣辣的身材怎么看也不像儿童啊。难怪他会去做牛郎,全身都是本钱。可是想来想去,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了,也看不出他是个贪财的人,为什么会去做这种职业呢,百思不得其解。

“泡泡,想什么呢?吃多点哦,都是你爱吃的东西。”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张文康不停的往我碗里面夹东西,这种感觉好窝心哦,好像爸爸。

“没有什么,谢谢你!张文康。”我由衷的跟他说了这句话,他倒是有点不得其解。

“谢什么呢?”

“没有什么,只是想单纯的谢谢!”我是真心真意的。

“我回来了,丑丑。”我一边开门一边习惯性的叫着。怎么没有人,林清不是说今晚休息,会好好照丑丑吗,怎么都不在了。真是的,本来想回来好好的炫耀一下,我今天晚上的幸福生活。看来,他们“父女”俩的生活才叫精彩了,都快十二点了,还没有回来。跑到哪里鬼混去了。

突然间很想和林清说说话的欲望,说点什么都可以,我现在的五腹六脏已经被塞得满满的,无论如何也要掏一点出来不然我会郁闷到疯掉的。躺在床上等他,心里甚至设计好了,一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就假装起来上洗手间。林清一定会问,今天晚上怎么样,我就可以顺其自然的打开话题了。

结果等到了一点、两点……我也忘记了等到了几点,反正最后我的眼睛无声无息的自动合上了,就这样晕睡过去了。作了一个梦,零零碎碎,断断续续,有些片断,好像连贯不起来。醒来的时候,我对内容的印象十分的模糊,唯一清楚的是林清那张脸蛋停在我的脑海里。之后又睡着了。

我以为我又在做梦,门铃疯狂的响着,应该是林清这个死家伙回来了,可这一会我已经什么说话欲望都没有,只剩下睡觉的欲望,把头蒙在枕头的下面,继续睡我的春秋大觉,可是那个门铃依然海枯石烂的响着。

我随便披了一件衣服,糊里糊涂的摸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其实话一句也不想多说,只想赶快躲到我的被窝里。

“太太,……”一把陌生人的声音把我所有的梦魔中惊醒,我赶紧瞪大眼睛,林清这么变得这么老啊?还是,不会吧,不会这么猛鬼吧。鬼还会按门铃啊?应该是,他还会施魔法,不然的话,为什么我明明很想跑,腿却好像被定住了,动都动不了。

“太太,这是你先生没有错吧?”我顺着老人的所指的方向看去,我的天啊,不敢相信,林清竟然睡觉门口,这个家伙不是有洁癖吗?这么脏的地板,他竟然就躺上去还睡得如此的安稳。

“现在的年轻都怎么生活的?要不是遇到我要去晨运,要睡到什么时候?”老人家一边教训一边摇了摇头。

我对着他的背影千谢万谢。我看了时钟一眼,已经是清晨五点了。扰我清梦也就罢了,还喝到像一堆烂泥一样。

林清你这个死家伙,看着呆会你怎么的死法。先把他弄进屋子再说吧,可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只能像拖着死狗一样也顾不上他会不会受伤,总比睡在大门口要强吧。平常对我指指点点,今天还不是我报仇的时候,先轻轻踢两脚再说。这家伙,应该喝了不少的酒,看起来活像一头死猪,踢他一点竟然一声反应也没有,应该再搧他两把撑吧,反正他现在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还不轮到我为所欲为,你就等着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吧。

难得有机会光明正大,肆无忌惮端详一下这张美脸,不要浪费了,参观一下再说,这家伙的睫毛好长啊,又翘翘的,实在可爱,姐姐还是舍不得打你啊。那张单纯、纯净的脸,看到你的模样就我见犹怜,楚楚动人,忍不住想摸一摸他的脸蛋。摸一下下没有关系吧。我上辈子一定是色鬼投胎。

“安,不要走。”我还没有犹怜完,这个家伙突然间就把冷水泼过来了。

“死家伙,让你的安来搬你上床好了,我去见我的周公子啦。”连说梦话都叫着她的名字,可想而知,是何等非比寻常的关系。

躺在床上,始终狠不下心来。也罢,把他拖到床上再说吧,然后就由他自生自灭好了。

这个家伙,到底是吃什么东西啊?看起来明明很苗条,却比猪还要重,天天骂我是猪,我看他才是猪鬼转世。我根本就拖不动,才拖了几步,就已经气喘吁吁了。不会喝醉,就不要学人家买醉,醉了就不要让我看见,让我看见了至少也不要睡在地上,什么跟什么嘛,我跟你有仇,要这样子折腾我。

“我什么都没有”他虽然是梦呓的声音,可我还是很清楚的听到这句话。突然间什么无力,一种心痛的感觉漫延了我的整颗心,我何尝不是什么都没有。

好好的睡觉吧,孩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不要去羡慕别人,我为他盖好被子,本想悄悄的离开,他突然捉住了我的手。

“不要走。”这是除了爸爸以外第二个男性握了我的手。截然不同的感觉,怜惜的感觉从手指涌向我的身体,我的心,是如此如此的痛,他明明握着我的手,感觉却是那么的遥远。

第十二章 林清的职业

我敢发誓言。我无意去偷看林清手机里的信息,只是,看他睡得不太舒服的模样,好心帮他脱掉外套的时候,手机从他的口袋里滑了出来。

好像奇心,就像一个旋涡般吞噬了我。我告诉自己只是瞄一看就可以了。

毕竟是第一次做这种没有道德的事情,拿着手机的手竟然颤动得厉害,胸口有如小鹿乱撞,深怕林清会突然间醒来,如果突然间醒来怎么办?杀人灭口!林清啊,林清你最好乖乖的睡觉,不然的话就不要怪我狠心手辣。

电话簿里家庭组:太上皇,老佛爷,大哥,安,……都是一些什么奇怪的称谓,奇怪的人,连家人都是奇怪的。太上皇?老佛爷?难不成把自己想成皇太子,我看林清这个家伙,一定是想当贵族想疯了。让我百思不解的是安竟然也在他的家庭组里,难不成是他姐?他妹?不像,这两人给我的感觉始终有点纠缠不清的暖味在里面。

未接电话:家。一连十几个,都是“家”,看来这家伙跟家里的关系不好,是不是职业不光彩,把家里都惹怒了,所以有家归不得啊?

已接电话:公司、安。几乎就只有这两个电话,看来也是一个没有什么朋友的家伙。做侦探一点也不好玩,知道得越多疑团就越来越多。

已拨电话:安……又是安,安到底与林清什么关系?看着熟睡着的林清,真想一把抓他起来质问:“安到底是你的谁?”

我告诉自己,好奇心就到此为至吧。偷看别人的私隐到底不太好。可是心有不甘,那种不痛不快的心情,死就死吧,豁出去了。

2006年3月15日安的信息:回家吃饭吧,大家都想你了!

2006年3月12日安的信息:爸又问起你了。回家吧。

2006月2月10日安的信息:不要小孩子脾气,大家希望你回来。

2006月2月7日安的信息:我知道你一向真听我的话,回来吧。

……

一连十几条的信息,都是安发来的。总结起来的意思应该是:林清离开家走了,安请他回家。我的好奇心啊,非没有弄清楚,现在更是不明不白。

算了算了。做了一回小偷,心虚得要命,还是物归原位。偷偷的把手机摆回林清的衣袋里。今早的事情就当自己发了一场梦,彻底的忘记吧。我终究是没有做小偷的潜能。

闹钟响个不停。我睁大眼睛一看,死了!睡过头了。胡乱像征性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全都怪林清那个死家伙,干什么不好,跑去喝什么烂酒,害得我连上班都迟到了。昨天晚上那两脚为什么踢到那么的斯文,应该狠狠的踢过去,这种机会千载难逢,下次更待何时,后悔莫及啊。

临出门的时候,我很“顺便”的经过他的门口,果然还像猪一样的熟睡着,我坚起了耳朵,怎么连呼吸声也没有听到。“这家伙不会是死掉了吧?”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我忍不住跑到他的床前,轻轻的探着他鼻子。

“还好,还有呼吸。”我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

“放心吧!还没有死!”这死家伙,什么时候醒的?他没有死我倒是吓死我啦,好在没有对他做其他的事情,不然的话,就死定了。

“你想吓死人啊?什么时候醒的?”真是阴魂不散啊!

“头有点痛!”他并不没有回答的问题,翻了身子。

“怎么了?病了吗?”脸色有点异常,与平时红润的他大不相同。我用手摸了一下的额,天啊,好烫啊!“你这死家伙,发烧了。”

“放心吧,死不了的。”生病了就生病了,逞什么能啊,幼稚又发作了。

算了,看在你生病的份上,不跟你争什么了。

“去看医生吧?”我几乎把全身的温柔都搬出来了。

“不用了,如果好心的话就帮我去买点药吧。”求人做事口气就不能好一点吗,好像我欠了他的,我这是在犯贱吗?

哼哼,算了,本姑娘富有同情心,就让你这个病人吧。

看来今天的班是上不了。打电话给人事部请个假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不好意思,我想我是发烧,今天要请个假。”哎,演技真的太好,简值可以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啦。

拿了探热针帮他探了热,竟然有38.5度。赶快给他买药去,不然这家伙的脑袋瓜子烧坏了,到时候就真的徒有一张脸蛋。以一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最近的便利店,退烧药?退烧药?买完了?原来我也可以做飞毛腿,带着心急火燎跑到药店的时候,我几乎被自己吓到了,我是怎么啦?林清,有那么的重要吗?

我平息了自己的气喘吁吁,倒了水给林清送了药。

他倒是有点意外:“你会飞吗,这么快就买回了?”

“啊?不是,家里本来就有的。”我对他的好,一点也不想让他知道。

“我刚刚明明听到开门的声音。”有药你就喝啦,那么多话干什么。

“没有啦,刚才……,我去买早餐吃了。”胡乱编了一个谎话。

“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没有那么好心。”哎!不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好吗?为什么听到这句话,我又变如此的心酸呢。

我是上辈子欠了这个家伙的吗?真是越想越不忿,干嘛对他这么好,帮他买药算是完事了吧。女人,这种动物啊,我也不理解你啦。真是口心不一。打个电话打听一下,发烧要吃些什么好。

手忙脚乱的忙碌了老半天,终于弄出一碟青菜,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端到他的面前:“我煮的早餐,吃不完,给点你吃吧。”我坐在他的床头,几乎像服侍主人一样端着。

“不想吃。”他闭着眼睛,竟然看都不看一下我忙了半天的成果。

“不想吃也要吃,我可是专门打电话给N年没有联络同学的妈妈打听出来的,感冒发烧就是要吃这个。”哎,我这个死丫头,咋把自己的秘密说出来了。

“不是说你吃剩的吗?原来是专门为我准备的?”这家伙算你有良心,至少张开了半只眼瞄了一下我的心血。

“真是的,不该说的那一句也说不出来。”真想搧自己的耳光。

“不要对我太好,我会感动。”他看起来的确是一副感动的表情,本姑娘就姑且相信你,我感动了你吧。心突然间好幸福啊,能为林清煮粥,他吃着我亲手煮的粥,原来有幸福的感觉。

“你本来就应该感动!遇到这么一个好的房东。”死女人,应该趁机与他套近,为什么要说这句笨话啊。

“对了?丑丑呢?”我突然间想起,它昨天到现在好像是失踪了。

“我把他寄放在我工作那里啦,麻烦你打这个电话,跟我的同事小刘说一下,丑丑请他帮忙看多一天,顺便帮我请一下假。”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的时候,我心惊肉跳深怕清早偷窃他手机里的秘密给他知道,真是做贼心虚,全身的冷汗都要飙出来了。可他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异样。我想我真的疯了!

我拿着林清的手机,按了小刘的电话,嘟了三声之后,一把年轻的男子声音像机关枪一样狂扫到我的耳朵里:“林清,你这个死小子,赶快把你女儿带走,不是兄弟我不讲意气,你也知道我老婆对狗毛有过敏,帮你带多一天,你就等着收留我一辈子吧。”

“不好意思,我不是林清,我是他的房东。”我不好意思的跟他解释着。

“泡泡小姐吗?林清常有提起你。”小刘先生在那边哈哈大笑,笑得我一头面雾水,连面都没有见过,就知道我好笑吗?真是气恼。

最后约定了晚上8点钟到林清上班的地方把丑丑领回来。

其实是极度挣扎的。很想去看看林清工作的地方,又害怕去那种地方。林清,到底在那个地方做过些什么呢?光是想一想,我就心如刀绞,他的身体到底卖过多少次?他的身体到底爱过多少女人?可是又与我何关?也许我心酸正因如此。

一直在想象,那个地方会是那般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男人与女人的脸上会有多少扑朔迷离、醉生梦死;才知道自己的理解严重的错误,大家看起来都很正常,唯一不好的感觉就是那些震耳欲聋的音乐,吵得我无法思考,不过算了吧,反正静如止水的时候,我照样没有思考出什么来。

林清的朋友比约定的时间足足迟够了半个钟头,不是好东西的人交的朋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

只好坐在吧椅上慢慢等了。

“小姐,想要喝点什么?”年轻帅气的调酒师擦着酒杯问我。

“果汁吧。”心里心痛得要命,一杯果法抵得我出去面外买几斤水果了。

“不好意思,我向跟你打听一个人?”反正坐着也是坐着,难得来一趟,无论如何也要问点关于林清的事情。

“谁呢?”小哥看起来还蛮热心肠的。

“林清,你认识吗?”

“你是说清哥,认识啊,这里谁不认识他啊,他技术最好了,我很崇拜他的,打算拜他为师呢。”这个小孩子难不成疯了,好拜不拜,去拜一只鸭子为师,难不成他也想做鸭子,现在的年轻人啊,一点上进心也没有。

“很受欢迎吗?”我端起了果汁喝了一口继续问。

“是啊,回头客很多啊,特别是女性客人,清哥人又长得帅,可受欢迎了。”真是受不了,还一脸的崇拜。

“这个死家伙,也太贱了吧。”我几乎骂了出口,听他这么说,应该是男女通杀,竟然不堪到这种地步,无药可救啦。

“小姐,你说什么呢?你今天来的不是时候,不然让清哥帮你也服务一下。”这个死人头,难道我看起来像一个怨妇吗?

“你说什么呢,小弟弟,不要乱说话,我可是良家妇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气死我啦,这到底是什么的店啊,看起来明明正正经经的,原来每个人都提扯皮条,真是乌烟瘴气。

“大姐,你很奇怪啊,良家妇女就不能喝杯调酒吗?”他奇怪的反问我。

“调酒,你刚才不是说让林清服务我吗?”我没有听错才对。

“是啊,让他调杯酒给你喝啊,你运气真的不太好,听说他今天好像病了……”他再说什么我已经无心听下去了。
“告诉我,林清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站起来几乎要扯着他的衣服,严肃的问着他。

“大姐,你干什么呢?哥是调酒的啊。就是大家所说的调酒师啊。”听完之后,我几乎要晕倒了,我竟然误会了他这么久,他知道我误会他,竟然也不解释一下。这个男人,到底当我是什么了?玩弄我就有那么好玩吗?欺骗之后的真实使我全身都充清满了愤怒,林清,骗我就有那么过瘾吗?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这么久,我竟然一直在当傻瓜。

我拉着丑丑,没有方向的走着。我什么都不想,眼泪一颗一颗的滴了下来。我到底在哭些什么,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也许我从来就是一个笨蛋,哭需要理由吗?我那么的在乎他,结果却只是他心里一只好玩的棋子。

我摸着自己的心,为什么整块地方都被林清这名字占满了,在不知不觉之间,为什么连我也不知道,他跑到我的心里来了。曾泡泡啊,曾泡泡,为什么要自讨苦死了。好好的人不做,偏偏往死角里撞?这只是一场独角戏,从来都是只有我自己在自言自语。

他会爱上你吗?这是个百分之一千不可能的答案。不要说现在,即使以前,他顶着那份不光彩的职业,你都没有爱他的勇气,如今你到底还有什么爱他的资本。哈哈,我想我知道,我生气的是谁了?只是自己罢了。林清不做鸭子并不是什么值得生气的事情,生气的是我连那唯一的优越感也没有了。

天算是赠兴吗?那雨突然间一颗一颗的往下掉。雨冲泪啊,泪掺雨,泪耶?雨耶?我已经无法分清了,路上尽是快速跑走去躲雨的,淋吧淋吧,我太需要清醒了。可怜的是丑丑,竟然要陪我这个疯子淋雨,汪汪的叫人不停。

第十三章 我病了

像失去了灵魂般的行走。那条长长的路,没有尽头,如果这是一条时光隧道那应该有多好啊。如果没有遇到林清那应该有多好。这样的话我的人生依然可以过得我行我素,依家可心安理得的活在我的垃圾堆里,也许有一天,我与张文康的缘分突然到了,然后就会两情相悦,多么美丽的结局,老天啊,为什么要让林清这个家伙来掺和一脚?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少的路。回到家的时候,好像有了大彻大悟的清醒,冷静得令我自己也有点惊讶。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的时候,门已经被林清打开了,他一脸着急的站在我的面前,用责怪的语气问我:“去哪里了?电话也不接,你知道我在担心你呢!”

如果换作几个小时之前,他对我说这种话,我会何等的甜蜜啊?可如今,我听起来只剩下讽刺而已。

“你会担心我。”我冷笑着,那种冷若冰霜的声音,连我自己敬佩自己。

“你是怎么搞的,全身都湿了,还有丑丑,怎么弄成这样子?”其实他的口吻里也不算有太多的责怪,只是此刻本小姐的心态完全不同了。

“我就是这样子,你那么爱它,就应该自己去带回,关我什么事?我是你什么人,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冷酷一些,我们的界线要划得清清楚楚的。

“大婶,你更年期到了吗?什么关系都没有就不要对我太好,为什么帮我买药,为什么帮我煮粥?”他嘴里虽然这么说,还是拿来了毛巾,摆到我的头上,看我完全没有反应,竟然帮我擦起头。“真是的,一把年纪了,还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以为是小孩子吗?下雨了,就找个地方躲雨,知不知吗?”当我是小孩子吗?还要哄骗,还要细心交待吗?

我就那么直直的站,没有回话,之前装得那么的清醒,被他几句,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轻易瓦解。多想直接扑到他的怀里,痛痛快快的把眼泪都哭出来。

“下次不要这样子,赶快去换衣服吧,把丑丑弄病了,我可不放过你。”他关心的终究是一条狗,我算是个什么东西,狗都不如吧。

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那些水分顺着我的身体慢慢往下滴,我发觉我全身都在颤抖着。

我机械性的把自己所有的口袋彻底的搜了一遍,一共是一百二十七元,摆在他的身边的桌子上,他正在拿着吹风机帮丑丑整理着毛发。

我像个任性的孩子,指着那些钱问着他:“这些够不够买你一个晚上?”我真的疯了吗?竟然问出这种问题来。

他应该是听清楚到这句话,可以又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听错,于是问我:“什么?”

“告诉我,买你一晚要多少钱?”这是良家妇女说的话吗?我这是在玩火吗?

“我看你是疯了吧。”他几乎要笑出来了。可能又觉得这个游戏有点好玩,转个身数了数桌子上面的钱。“这点钱,还不够我塞牙缝呢,看来姐姐还是需要努力点挣钱。”

“告诉我,你要多少?”无论如何,今天晚上一定要污辱他一翻,不然我人到黄河心不死。

“至少要加个零头。”他自信对着我说:“看在你的面子上,就打个折扣给你吧,五折,我算是有良心了吧?”为什么这个时候,还不要跟我说实话呢?看着我被你玩耍,是不是很过瘾呢?

好吧,这个游戏,我会玩下去的。林清,不要以为丑女就好欺负,我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我几乎将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搬出来了,那叠钱就这样子狠狠的丢着他的面前,然后高傲的对他说:“这足够买你一晚了,不需要你的折扣,有剩的就打赏给你做小费。”

他抬起头,仿佛看怪物般的看着我,原本的笑容不见了,眼睛里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心里应该在想,这个女人在发什么神经?

从来,我都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善于勇战,我仿佛看着一块肥肉般的从头到尾将他审视了一遍,反正钱都支付了,无论如何都收回一点成本吧。

我们就这样互相对望着,互不相让,仿佛一场角斗,像两个任性的孩子,慢慢地,我开始有点怯懦了,因为我开始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眼里充满了温柔,那种眼神几乎温柔到灼伤了我的心,不对,不对,拜托你不要用这种眼神与我对视,我们现在是敌人。

一屋子都是寂静,我只听到林清的低沉的呼吸声,死了,我应该怎么样收拾这个残局呢?认输吧,这个游戏一点也不好。

“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死女人。”林清很懊恼低咕的骂了一句,摔着头的动作竟然是那样的好看。

“你才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死男人呢!”天啊,我真的不知道死活吗?为什么还要挑衅起别人的战斗神经啊。

“你不要后悔!”他的眼神看起来像是要我吞下去了,不会吧,我只是一个丑女而已,应该不会合他的胃口吧。

“我有什么好后悔……”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后悔莫及了,这个男人和我的距离,只剩下五毫米,他的呼吸声和心跳听清晰可闻。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啊?

他拉着我的手,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好好摸的唇,一点也不干燥,性感得可以去拍广告了。他的手双慢慢的揽着我的双肩,我原来可以如此小巧玲珑,可以被别人紧紧的扣在怀里。他的胸膛好宽阔好舒服啊,反正钱已经给了,无论如何也靠一下,算是回本也好,我在贪恋他的拥抱没有错吧。这个男人胸膛好想就这样一生一世的倚靠着。

“你确定你不后悔?”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搂着我的力度,听到他喘息的声音,他轻轻在我耳边问着:“你确定吗?”我贪婪的吸取着他身上很好闻的男人味,很想告诉他:“死就死,我确定。”

可是,林清不会真的对我这个“霉”女燃起了欲望吧?我要身材没有身材,要样貌没有样貌,何况你又不是真的鸭子……空气浮动着暖味和心跳狂乱的声音,这个局面将如何收拾?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会如此的弱不禁风,全身无力,眼睛前面一黑,我竟然晕死在他的怀里。庆幸晕得真是时候。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摸了摸额头,还是有点发烫,想必是昨天淋雨所导致的。哎,昨天如果不是这么一晕,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局面了。

全身的神经突然这么一惊,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还好,好好的穿在身上,应该没有失身,我昨天真是疯了,怎么会做出那么荒唐的事情,可仔细一想,不对啊,我昨天不是穿这一身的衣服,还有昨天的衣服都湿了,林清帮我换了吗?死了死了,什么都没有啦,看来只有把他的眼珠挖出来才能保我清白的身躯啊。

我还没有想好如何报仇,耳边就传来了林清的脚步声,根本就无脸见他,只能用被子把脸蒙得死死的。

“起来喝药了。”他推了推我的头。反正我不理,装死到底。

“我知道你醒了。”这死家伙,不知道我没有脸面见他吗?依然不离不弃的扯拉着我的被子。

“你想一辈子都躲在被窝里做人吗?这是搞不懂,一把年纪了,怎么像小女生一样,做作。”谁做作了?这是什么话,什么一把年纪了,我很老吗?即使真的老了,也不用你口口声声来提醒我。

“你才做作呢,谁做作了。”恨死自己了,为什么就不能忍受一下呢。现在倒好,自动爬起来让他取笑。

“看来,发烧也会传染,被我传染到了?”我以为他会提出昨天的事情,结果他好像失忆了什么也没有说。温柔的按了一下我的额头对我说:“烧退得七七八八了,乖乖把药吃了吧,明天就好了。”

“不要对我太好,我会感动的。”我的眼睛突然间有点湿湿的东西要冒出来,遇到他之后,我的泪腺就变得好发达。掉眼泪好像变成了家常便饭。

“你本来就应该感动啊,去哪里找这那好的房客。”这句话听起来好熟悉啊,曾经何时我们的对话,却调换身份说了出来。

“乖乖的把药喝了,呆会给糖你吃。”他笑盈盈的对着我说,手里还拿着几颗糖来回摇曳着。这家伙,八成是疯了,竟然把当成小孩子来哄骗,当我是弱智的吗?

“为什么要骗我?”我突然很严肃的问着他。

“什么?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反问我。

“就是你做鸭子这件事情。”真是忍无可忍,算是明知故问吗?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是鸭子了?难道人长得帅就一定是做鸭的吗?”他问得我哑口无言。

“可你至少没有否认,说你不是……。”能怪他吗?怪自己糊里糊涂。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不过,你如果那么渴望给我服务的话,我也可以考虑下的。”终于还是提起昨天的事情啦。

“什么跟什么?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只能极力否认。

“你敢说,对我没有任何的想法?”拥有美丽的容貌就很了不起吗?那么有自信吗?

“告诉你,没有,没有……你照一下镜子吧,不要以为自己长得有多帅。”应该没有被人打击过,给点打击是对他的免费教育。

“真的没有?要不要继续昨晚的交易啊?”他一脸暖味的向我扑过,我几乎要大叫救命,这个家伙八成神经线搭错了。

“你不要…不要过来,碰我一下我就……”我应该怎么办好呢?冲口而出:“自杀。”

“自杀?姐姐,你说得太严重了吧?”他不可思议看把我从头看到尾,手托着下巴的表情竟然是那样的好看。“少臭美,谁会看上你这种女人!我又不是垃圾桶,专门处理垃圾的。”

就不能给留点自尊吗,并得把我说得一文不值吗?我看着他那种玩味的表情,气得五脏六腑都在痛。这个男人,危险得很,我竟然傻得想跟他套近呢。到此为至吧,我们本来就应该是两条平行线,是我蠢人做蠢事,还配有一颗蠢心。那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搞清楚。

“你很了不起吗?即使你是垃圾桶,你也不是我那只垃圾桶。”我狠狠的盯着他。“还有,请把昨天的钱还给我,我昨天一定是疯了,你这种货色,怎么可能有那么的昂贵,随便去外面拾一件都比你好。”我这是恼羞成怒吗?

“我可以理解成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吗?”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很好玩般的反问我。

“如果你明天还想说话,就给我闭嘴。”真想马上有一种药可以把他毒哑了,永远不要让他开口。

“还有,我警告你,聪明的话,就忘掉帮我换衣服这件事情。”一开口就后悔到要死,那壶不提提那壶不是自取其辱么?

“放心啦,姐姐的身材的确有让人过目即忘的功效,你不提醒我,我已经忘记了。”竟然可以清描淡写到像是在帮小孩子换衣服,我的身材真的那么差,差到燎起你一点想法都没有吗?

我只有狠狠的瞪着他,对这个男人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恨。可是有一句,没有爱何来恨。漠视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对他无爱无恨。虽然我在内心狂乱呼喊,我对林清的话可以不痛不痒,可是我真的能做吗?一点信心也没有。

第十四章 争 扎

那两条平行线,各自行走,互不干涉。互不相关的人儿啊,本来就应该各行其是,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就好像是心有灵犀般。我出得更早,归得更晚。林清归得更晚,出得更早。我们本来就应该是两个不相识的人,却偏偏共处的一个屋檐下。即便是,心有所偏差了也不能任由它放逐,至少要说服它走回原来的轨道。才不至于伤了身心。

回到家里,静悄悄的地,那些吵闹的斗嘴已不复在,只有丑丑依然可以我睡,故我在。“做狗可会有心思呢?”我问丑丑,它能做的始终是用无辜表情来给我做答案。对喔!它只是一条狗,即使心有余,始终力不足吧。

我有时甚至怀疑,那一晚的事情,到底是否真的发生,也许只是我一种想象而已,就像是在某一个夜晚听到花开的声音那样的神奇,可它却的确发生了。

饭桌上依然有林清亲手煮的饭菜。。我依然收拾着家务,帮忙看着丑丑。我们各自卖力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只是做这些事情,永远没有交集的时间。其实可以放任自己回到原来的状态,不吃他的饭,不会死,不收拾家务不会死,好像又有点舍不得。那份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契约书始终没有谁愿意做第一个毁约者,姑且说服自己,我们都只是习惯了而已。

“丑丑,每天只有你,都在见证我们的生活,我们过得幸福吗?我们看起来开心吗?”常常在想他的时候病态般的向丑丑询问,明知道不会有答案,却依然执迷不悔的重复着问题。

每一次回到了家的门口,始终没有勇气直接进去,甚至习惯了用耳朵贴着门框,探查他是否还在,深怕突然间闯了进去,他在的时候应该跟他说些什么,深怕面对面的时候,之前所做的努力都枉然了。这里明明是我自己的家,为什么要表现得像个小偷鬼祟,讨厌这样的自己,我的光明磊落去了哪里了?

有几次,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惊惶失措间只能躲到了后楼梯里。从那条小小的缝隙里,贪恋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了尽头,直到他变成了零星的一点,直到消失。讨厌这样的自己,像个变态般的偷窥者。

于是习惯常常在下班的时候,搭上没有目的地的公车,从始站到未站,如此重复着。车上陌生的人两眼空洞无物,即使是不小心眼光碰到了,依然可以麻木不仁的回敬。原来幸福的是,那些陌生人的眼光,你无需去探索里面的可曾有某些涵义!纯粹是如此的美好,如果林清仅仅是那个车的陌生人,那该有多好啊,只是已经回不去了……时间无法退后,就如摇摆过的心的始终摆不到原来位置。

依然和张文康如期的约会。好像是一种习惯,每个星期吃一餐饭,看一场电影,逛一次超级市场,散一次步。

他有的时候也会敏感的察觉我的不同,关心的问我:“怎么啦?我让你不开心了吗?”然后加倍的对我好,点了许多许多我爱吃的菜,送我许多许多吃不完的零食。感激他,像个哥哥般的放任着我,包容着我。还好,至少我可以有借口对自己解释,恋爱的女人总是患得患失,这种心情符合我的身份。

每当对着张文康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亏欠。我问自己,既然无法全身全心的爱上他,就应该放开他。可原来我也有手段和心计的时候,这个优秀的男人,我不能放走,如果一旦他走了,我就一无所有了。这算是一种出轨吗?身与心各踏着一条船,算不算脚踏两条船呢?人,有时候真可怕,爱得最多的始终是自己。

我习惯了张文康拖着我的手,只是无法再进一步亲热,一旦他想进一步搂着我的腰的时候,我总是灵巧的避开了。不知道是他太过于单纯还是太迟钝,总以为这是我害羞的一种表现,甚至笑着对我说:“泡泡,不要介意自己的腰太多肉啦,我不会介意的。”他的善解人意深深的挑起我的自责。

这么好的男人,哪里找去?我理想中、幻想中、做梦中……的对象就站在我的面前:能给饭我吃,不介意我的脂肪,不挑剔我的尊容。每每计算着他适合我的程度,堪称天作之合。

第一,他的薪水足够喂饱我的大胃口;第二他从来没有明示或暗示过我的模样不过关;第三,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介意我的肥肉,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优点。再者,他是个警察至少可以保护到我,给我安全感。即使是用屁股去思考的人,都可以分辩得出,张文康比起在那个所谓的调酒师要优秀得多。

我甚至对自己说,张文康就如同濒临绝种的好男人,应该好好拿到家里放到保险柜里锁起来,然后用标笺列明:张文康是曾泡泡的男人,任何母性动物不得接近。

可是他的优秀关我的事吗?与我有关系吗?请不要逼我,我无法思考。一个想象的苹果和一个真实的橙子,连白痴都是知道去拿真实的橙子吧?难道我连白痴都不如吗?

我和林清背着方向走,那些脚步渐行渐远。那一切本来应该回归到原位……给点时间我吧,我一定会变回以前那个没心没有肺的曾泡泡。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拉开了窗户的卷帘,天空是一片蓝。丑丑就躺在我的脚下面,很满足惬意仲着它的狗腿。我窝在我这个狗窝里干什么?突然心血来潮,用脚轻轻的撩把丑丑的背部:“丑丑,我们去情侣路好不好?”丑丑依然趴在那里,眼睛不解的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这个女人发烧了吗?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去情侣路干什么啊?要找狗陪,找条公狗去,我可是母的。”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听说热恋中的两人,只要沿着情路走到尽头,就寓意这两个人可以一路走下去,直到白头皆老。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就为什么不能去情侣路呢?即使我们人狗殊途,丑丑啊!丑丑,我也希望可以和你白头皆老啊。如果这句话被张文康听到,他那张英伟的脸色会写着多少失望啊。因为在某一次约会中,他曾邀请我一起去走这条路,结果我以害怕吹到海风的理由拒绝了。

也许在我的心里,我把这件事情想得太神圣了;也许我渴望一起做这件事情的是另有他人。管他什么人啊,狗啊,跟谁舒服就跟谁一起,至少丑丑不会带给我烦恼,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充当我的出气桶,它可是骂不还口,如果想回就回吧,我无所谓。

我精心的装扮了一番。记得某个连续剧的主角说过,至少不想被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即使得不到某人的爱情,我也要活得光光鲜鲜的,不能让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还处心积虑的帮丑丑带了一个好看的花圈。一个美丽的女人带着一条美丽狗,多么登对的组合啊。

外边的世界多么美好啊。我的心情多么的美好啊。丑丑长得多么的美啊。只要心态好,一切都好。

大海、沙滩、海浪,蓝天,一家人的乐园。海边到处是人,三口之家,笑声,追逐声,声声入耳。细沙踏在脚下,柔顺的包围着我的双脚,空气中有着咸咸的海风的味道,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男人统统见鬼去吧,我一个依家可以过得很好很好。”我大声的对着大海嚷叫着。

旁边的一家三口人,正堆着沙丘,女人听到我的话,笑着对我说:跟男朋友吵架了吧?

我对她笑着摇头,心理想着如果是吵架就好了,偏偏连见面的勇气都没有。

男人一边帮着女儿堆沙子,一边接着女人的话:“大家都让一步吧。让他陪你来走走情侣路,吹吹海风,什么气都消。”

我依然无奈的对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跟他们道了谢,拉着丑丑离开了海滩。本来就是两条平线,还让什么步啊,永远都碰到一块的。

海滩的出口,就是条道闻名的情侣路。我转身问着丑丑:“你确定要跟我白头皆老吗?不后悔吗?”

丑丑站在那一呜呜叫着,好像很无奈的表情,心里一定是在想:“难道我有得选择吗?我能不陪你吗?”

“哈哈,聪明的狗,你的确没有选择,这一辈子我就懒定你了。”我拉着丑丑踏进了情侣路的第一步,耳边仿佛听到丑丑在大呼救命的声音。嘴角是微微的笑,有时候,有条狗陪陪自己也蛮有乐趣的。

第十五章 丑丑失踪了

果然路如其名“情侣路”,人来人往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拉着手的,勾着背,重叠着的,好像在昭告天下他们有多么的恩爱。妒忌得我心里暗暗的诅咒着:“拥得那么纠缠,小心明天就分手啦。”想完之后又有点内疚,人家无非就是在真情流露,自己有本事也找个人来这里亲热亲热,有什么好羡慕了,看了丑丑一眼,我终于清楚跟一条狗来这个浪漫地方的坏处了。

“丑丑,我们表现得亲热一点,让他们也羡慕我们有多恩爱。”明知是对狗弹琴也忍不住对丑丑发下唠叨。

哎,真的想不通,哪个人那么无聊,编造出这个所谓的浪漫传说出来干什么,走在这条情路上至少我就没有感受到多少浪漫,又冗又长,害死多少情侣啊。走得双腿麻痹,想一想在这里开间鞋店也不错,就叫做情侣鞋,我真是天才耶,竟然想出这么好的办法,看来我走完这条路,鞋子也差不多可以换了。干脆自己做自己第一个顾客。

真是幸运极了,远处有小贩在吆喝着,应该是在卖好吃的东西。整条鬼路,最可爱的之处就要数这里啦,赶快去买,我拉着丑丑,也不管它同不同意,快速的前进。

原来是卖雪糕的摊贩,这个摊主真是知我心意,我刚刚才口馋,在心里骂自己笨,竟然也不懂带点东西来解解闷,竟然就遇到上,幸运幸运啊!

只是看到档主大叔的时候,我就想笑,这个人长得真的很滑稽,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头的中间是光秃秃一片,真是一毛不拨,这也就算了,头的四周头发却留得长长,这也不是好笑的重点,重点他竟然把四周围的头发都盘到中间,看起来他的头上就好像顶着一个鸡窝。我暗地里笑到肚子抽筋,被人以貌取人这么多年,终于也可以以貌取人一下,真是快意江湖。

“老板,雪糕怎么卖?”我忍笑的问着他。

“十块。”听他的声音像个老实人,怎么做起生意一点也不老实啊。这种雪糕到士多店里买顶多就两块钱。

“什么?要这么贵吗?”在外面买一个才多少钱,真是杀人不用刀,宰得我心有戚戚。

“拜托老板,用得着这么贵吗?便宜一点吧。”要不是为了过一下口瘾,我才不想浪费我的口水呢。


“不贵了,我们这里卖的雪糕都是情侣装。”看来老老实实的模样,做起生意来还挺有绰头的。

“哎哟,大叔,你看我一把年纪了,还带着一条狗,一看就是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啦,你要宰也不要宰我这种可怜的人嘛,能不能便宜一点啊。”真是服了自己了,为了贪点小便宜连撒娇的手腕都使出来了。

只见大叔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好像是良心发现,又好像可怜我一般:“姑娘,如果真的没有钱,我就请你吃一个吧。”真的出门遇贵人啊,这种好事也让我遇到了。

“也不太好,这样子吧,我给一半钱吧。你也不能做蚀本生意啊。”我真是太善解人意,又不会乱欠人情又可省点银两,一举两得——聪明。

给了钱要了雪糕,本来打算要走了。看到大叔欲言又止就问:“大叔,你收少我一半钱是不是心疼了?”

“不是的,是这样子的…小姐,你是不是还没有找到人陪你走情侣路?”真是一个奇怪的大叔,连这种私事也要问。

“是啊! 有什么问题吗?”我完全摸不着头脑,怪叔叔一个。

“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我也…还没有找到陪我走的人,不如…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愿意陪你一起走。”他莫名其妙的红着脸继继续续跟我说完了这句话。

我半天没有反应过来,问他:“是吗?哪又如何?”

“就是,我现在还是单身。”他好像还强调了单身这两个字。

我呆头呆脑想了一分钟,终于反应过来了。天啊,桃花运来了挡都挡不住,看来我今年嫁人有望啦。只是看到他的头顶,我吓得屁滚尿流的逃之夭夭。

“谢谢!不用了大叔,你的心意我心领了,我只是出来溜狗而已。”跟他说完这句话我还不溜之大吉,赶快跑啊,真是怪事事年年有,这年特别多,买个雪糕竟然也有艳遇,看来我还挺有吸引力的嘛,哎,不过这人桃花一多也烦心啊。咋听起来想是在炫耀啊,虚荣心得到良好的膨胀,不错不错,感觉还蛮好的。

才走了几步路,又有好戏看了。丑丑我们今天可真是太幸福啦,有一对情侣正在做亲热的现场直播,电视、电影看得多,真人秀还真的没有看过。

无论如何也要过足一下眼瘾,看来这两人是极有表演欲的,虽然在大庭广众的面前一点也不怯场,依然吻浑然忘我,如痴如醉,惊天动地。我细仔观赏了一会,才知道发现,这两个接吻的年轻人甚至可以称为小孩子,看起来还那么的小,竟然都在做大人的事情。真是反了,现在的孩子,无语中!……

“哎,大妈,你看什么呀?没有见人打过啵吗?”那女孩子终于发现我站在他们的面前啦。如果不是她的提醒,我自己倒是忘了。

“我在看什么?对啊,就看你亲嘴。”我实话实说,他们亲热都不丢脸,我看热闹有什么好丢人。

“看完就走啦,瞧什么瞧。”看来都吻出火来了,火药味浓郁得很。现在的死孩子真是没有教养耶。

“你们吻完了,我就走啦。”我是无所谓,有的是时间。

“没有见过人亲吻吗?”男孩子也开口了,真想问他们热不热,太阳这么的晒,竟然还搂得那样紧。

“我是没有啊。”我实情相告。

“不会吧?大妈你不是连亲吻也没有见过。”女孩子说。他们的表情看起一副不可置信。

“电视、电影当然看得多啊,不过,真人就没有看过啊。”真想告诉他们,我们这种年纪的人,保守得要命。

“这么说来,大妈你连KISS是什么也不知道了?”女孩子眼睛瞪瞪,惊恐万状,好像我是外星人。

“可怜啊,可怜啊。”相爱中的两个小孩子倒是可怜起我这个不知吻为何味的老人家来了。

“那你们能不能告诉我,KISS到底是什么感觉啊?”反正又不收咨询费,要吸收多方意见,才会进步。

“这个嘛……”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啊,词汇不够,不懂怎么形容了吧,两张小脸在那皱成一团,本来就应该好好读多点书,连个热吻都形容不出来,真是失败。

还是女孩子聪明,见着我手里的雪糕,突然灵机一动,一副自以为是的口吻跟我说:KISS,就好像吃雪糕一样,软软的,绵绵的,甜甜的………懂了没有?”看起来还挺热心肠的,还顾虑到我的吸收知识能力。

KISS像是在吃雪糕?真是的,那我一年该KISS多少次啊?真是乱扯,专家只说过接吻可以消耗卡路里,从来没有说过吃雪糕可以消耗卡路里,好在我还够清醒,不然的话,被这两个小孩子骗了,天天想回家KISS,不到半年就不是猪模猪样这回事啦,到时候还不变成巨龙啦。

“你们今年几岁啦?读几年级了?”反正也无聊,顺便跟他扯起了家常,了解一下现在年轻人的生活,才不至于落伍。

除了早恋这件事情,他们也算是乖学生,至少我有问他们必答,才知道他们都是高二的学生,今年才17岁,两人竟然都不是第一次恋爱。两人在说起以前的恋情都是坦荡荡,没有半点遮掩的感觉。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有如淘淘江水,17岁的高二的学生都可以爱得如此的勇敢,曾泡泡啊,曾泡泡,你只不过是一个胆小鬼。

临道别的时候,两个小鬼还热情洋溢,叮嘱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们,感动得我差点泪如雨下,这个世界真是处处是好人。这不,刚刚才有一个好心的怪叔叔向我示爱,这会又有年轻的同学拨刀相助。真是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啊!

跟同学哈拉完毕,正打算和丑丑继续完成剩余的情路,我突然间发觉手中的狗链变得很轻盈,回头一看,丑丑呢?对了,我好像有很久没有见到它了,这个死家伙跑到哪里去了?

沿着这个长长的路来回的叫喊了几遍之后,一边喊叫一边开始有点着急了:“丑丑啊!如果你不想跟我天长地久,不想陪我走这条路告诉我就好了,为什么要跑掉呢?你让我如何跟你主人交待啊?林清那个爱狗心切的家伙,会不会把我杀了?”

我逢人就问:“有没有看到一条狗,一条长得很丑,又戴着很漂亮花圈的狗?”结果答案都是摇头。大概有半个小时候,我从心浮气躁到心急如焚到心如死灰,最后我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丑丑给我弄丢了。

我想着将丑丑丢失的这件事情告诉林清之后的种种可能的后果,结果脑海里浮现林清表情凶神恶煞的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向我狠狠的砍过来,还咬牙切齿的对我说:“还我丑丑,还我女儿。”

虽然如此,我还是硬着头皮给他打了电话,没有理由把人家的女儿给弄丢了,连当事人也不通知吧。

“喂……我是曾泡泡。”我的确电话通话的时候先开口,不是有句话叫做先下手为强吗?自首的罪至少比较轻。

“我知道。”很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好像是很遥远的事情。他应该在惊奇我主动打电话给他吧。电话那边无语,在等着我开口。

“那个……我想告诉你一个事,丑丑有可能跟我失散了……”我尽量找一些可以逃脱少点责任的词汇。

“你是说丑丑不见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吧。”好在没有我想象中那种激烈,我以为他会在那边拍着桌子向我发疯,平静得冷我出奇,这个男人原来也有沉稳有一面,遇到事情还可以临危不乱。

宠物失踪了,报警警察不知道会不会帮忙找寻呢,要不要报警呢?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想起张文康就是一个警察,就直接打电话找他。在电话里,我大概将案情说了一遍,当然没有说因为和两个高中生讨论关于KISS的问题,结果把丑丑弄丢了。果然是做警察的人,效率就是快。我才说完没有多久,他就赶过来。就是有点尴尬,我们这对情侣,在情侣路在碰面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一条丢失的狗.

他见到我一脸的担忧,不停的安慰我。让我放心,他已经动用了自己一些人际关系,帮忙找丑丑去了,应该很快就有消息的。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场面。张文康正扫着我的背安慰我的时候,林清出现了。一个是爱我的男人,一个是我暗恋的男人,三个人应该各怀心事吧。

“丑丑呢?”他那张英俊的脸看起来有很多的火焰,与刚才在电话的口气大有不同,我明显看得出,他的眼睛正瞪着张文康搭在我背上的手。

“不好意思,我……就一转眼它就不见了。”我只能这样不清不楚的解释着,总不能实话实说吧,特别在这两个男人的面前。

倒是张文康,有大将之风,先伸出手与那幼稚王林清握了一下手,并且社交化的作了自我介绍。可能在张文康的面前,林清这小子也不好发作,只能忍气吞声象征性的质问了我几句。我傍着张文康的手臂像示威般的眼神逼视着林清,心里想着,臭小子,敢欺负我,让我的男朋友枪毙你,交个警察男朋友真的不错啊。

林清嘴里低咕着什么,看起像是我揍我一样。那一刻有着张文康做我的挡箭牌,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副你奈我如何的表情,我看起来应该很欠扁,弄丢了丑丑竟然毫无悔意。其实心里也是急如星火,奈何不能表现出来这全部都是我错,虽然事实上真的全部是我的错。

做警察的果然是日机万里,张文康连续接了几个电话之后,只能对我歉意的笑笑,说他要办案去了,丑丑的事情让我们放心。他有把握找回来的。

张文康临走的那一刻我就在内心呐喊:“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一走我就死定了,林清不把我打死,至少也会把我给骂死。”可恨的是,平时聪明能干的张文康一点也不能与我心灵相通,穿着警服的他威风凛凛的走掉了。

我只是用目光送走他。几乎要站到栏杆上看着他消失在公路的警车。

“不用再看了,也看不见了。才几天没有见,就变得这么的纠缠悱恻?”他面无表情的对着我说,双手插袋,装什么酷嘛。

“要你管!”很喜欢这种挖苦的开场白。我一直在想,躲避这么多天,我们应该以怎么样的语调来交谈。

“你就是为了他,所以把丑丑弄到了对不对?”他那张原本没有表情的脸终于有了一点怒火,这才对嘛,这才像林清,生气就像吃饭一样的容易,装得那么的冷面,一点也不像你。

“不关他的事情……”跟他解释那么多干什么?有必要吗?可我为什么就是想让他知道,我并没有和张文康一起走这条神圣的路。

自己又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人,又不懂得玩手段,耍花招,算了吧,还是做回那个干脆利落,简简单单的自己吧。

“你可以不相信我以下所说的,可是我可以以我的终身幸福做发誓,我以下所说的句句属实,如果有欺瞒,我这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够毒了吧?如果你还质疑真实性的话,就是你自己的人格有问题了。

“你的终身幸福,嫁不出?都太严重了吧。这个誓言的标的就暂时放着吧,如果你以下说的话掺有句假话,就罚你一辈子都瘦不下去。”这个家伙终于有了笑容了。一辈子都瘦不下去,比刚才的还要毒,真是一个面善心毒的狠家伙。

“丑丑,之所以会跟我失散了,完全因为我见到两个中学生在接吻,因为好奇所以才跑到去凑热闹,后来又因跟他们讨论一些重要的事情,可能时间久了一点,到后来才发觉丑丑不见了。……”我也算是如此了,什么都托盘了,再把张文康想成假象敌,说成他弄丢他女儿的凶手,我就无话可说了。

“你这个女人,我到底说你什么好呢?……我怀疑有一天你会把自己也弄丢了。”丑丑明明是不见了,为什么他看起来像好挺开心,脸部都是笑意。

“算了吧,我想你的男朋友应该挺有本事,我们就相信他,他一定会找到丑丑的。”他倒像是在安慰我。这件事情就这样子吗?不用挨骂?不用挨打?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可是把他的宝贝“女儿”弄丢了呀。

“你是林清吗?不骂我?那也揍我两拳啊,这才正常啊?”我真的惊异得想大叫。

“你是不是皮庠啊?”他装腔作势一副想揍我的姿态,反问我。

“当然不是啦。”不找我喳,我还不求神拜佛马上还神去,虽然心有内疚,也不会高尚自动献身找死吧。

“是不是还没走完这条路啊?”他问着,我根本就无法预计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

“当然没有啊,本来打算跟丑丑一起天长地久的,可它不愿意。”我对视着他的眼睛,很想理解他这个问题的有没有其他的意思?

“我也没有走过,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走到尽头。”其实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一直沿着这条路走着。正在酝酿着如何回到这个问题,我已经开始要误会他的意思,邀请我和他一起走尽这条情侣路,有多少含义呢?这家伙,不对也对我有了意思吧?

“反正都已经走到一半啦,不要浪费了。”他见我没有反应,接下来补充了一句。就是嘛,为什么要自作多情。

第十六章 喜欢

我们怀着各自的心事,一起沿着这条路,慢慢的向前走。

我心里正在想:那个传说会灵验吗?我们会不会天长地久吗?或者真的能,他永远是我的房客,我永远是他的房东,这算不算是另类的天长地久?只要能见到他,就是幸福的!

“你想什么呢?”林清问。

“没什么?在担心丑丑。”只能信口开河的找个理由,想想自己还真无情,丑丑被我弄丢了,我非但忘了心急,反而在这里想着与林清风花雪月,看来我真的被他迷糊涂了。小子啊,谁允许你总是跑到我脑袋瓜子里面来了?

“嗯,我也担心它。”他的表情看起的确很担忧的,他之前之所以这么说,应该是怕我担心,所以才若无其事的安慰我吧。他至爱的“女儿”不见,怎能不担心呢。

“都怪我……”本来想大篇长论的向他自我检讨一下的,顺便让自己的良心也好过一点。谁知,他的电话竟然在这时候不知趣的响起了。

他看了一下来电,嘘了一声示意我不要出声。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电话,应该他看起来很庄重。

“嗯,知道了!”他的表情认真专注,电话一直拿在他的耳边,他几乎不怎么说话,结果以一句:“我在情侣路,那就麻烦您晚上送回来吧。”结束了这句通话,全通电话就只说了两句话。

“谁?”我的好奇病又发作了。

“一个好消息,丑丑找到了。呆会会送回家”女儿找到了,为什么他的表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开心,这个家伙今天很反常哦。我弄丢了丑丑,他没有责备,现在听说丑丑找到了,他也不开心,是不是神经错乱了呢?

“哦!”也不能再问他什么,反正陪着他吹着海风,静静的等着,也是一件蛮幸福的事情。

“看来我们要先回去了。”他望着我一眼,对着我说。

那条路,终究都没有能和他走到尽头,这应该算是一种预兆吧!可没有关系,毕竟丑丑找到了,没有比这件事情更重要的。


在回到家楼下的时候,大门口停着一辆看起来很名贵的车停在我们的面前,以我那点对车可怜的知识,我实在看不出这辆车的价值。只是感觉那辆高贵的车,我们那幢平凡的住宿楼看起来很不协调。

丑丑,就像个贵妇一样,从车上优雅的下来了来。我就像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有着一种失而复得的快乐,也有对丑丑任性走失的气概,本来应该把它抱着怀里好好亲热一翻,结果我决定改变主意,真该好好踢它两脚,给它一个教训,让它知道随意乱走的后果。

“死家伙,你走到哪里去了,你知道我会担心你吗?”我指丑丑破口大骂。

这家伙倒是好,一副可怜兮兮模样,而且还很有心计的跑到林清的背后,这是一条聪明的狗,它就知道林清会护着它。

果然,林清挡着它的面前:“算了吧,你就饶了它,事情最大的责任是你。”然后他示意的指向车的方面,对着我说:“我跟你介绍一下。”

我才抬头,有一男一女站在我的面前。让允许我身体里的“有异性没同性”的荷尔蒙作怪,我的眼睛先飘洒在那个男人的身上,那男人看起来真的长得一等的帅,至少不比林清差,看起来比林清成熟稳重,只是看着他从车厢走出来的姿态,应该脚是有点缺陷,一拐一拐的,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我对帅哥这种动物太敏感的话,不去特别研究的话,应该看不出来。

那女人则很熟、很熟,熟得好像刚刚见过的人。正想在心里骂自己笨蛋的时候,我嘴唇里面终于发出一个女人的名字:“安”。应该是她没有错,虽然跟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我还是记起来了。以我的记性,都能记得起来的人,可想而之,她是有多么的特别。要让我这种人印象刻,只有两种情况:极美和极丑,很明显她是前者那种。

“这是我大哥!林智,这位是我的房东曾泡泡小姐”林清叫出这个称谓的时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叫起来这么的淡然,完全没有俩兄弟那种应该有的亲热,到底是不是同一个妈妈生的啊?

我像个傻瓜般的冲着他们笑了笑,觉得好像说什么都不适合,拉着一边的丑丑,心里盘算着怎么教训它,其实耳朵则翘首以待听着他们的对话。
“嗯,很久没有回家啦。”被林清叫做哥的男人则有兄长的那种感觉,他礼貌的跟我点头示意,算是跟我打了招呼,又是一只高傲动物。不过,听他跟林清说话的语气倒显露出真诚的关心。

“有时间就回吧。”林清的语气依然淡淡的,仿佛只是在跟一个没有相关人的对话。

“玩够了就回家,大家都想你回家,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过的是什么生活?”被叫大哥的,应该被林清那种淡漠的神气惹火了。

“算了吧,智,两兄弟有话慢慢说。”那个叫安的女人终于开口,手还按着林智的手臂,示意他冷静下来。

“我的事情你们少管,我过得很好,我现在像什么?我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有什么不对?是不是要回去,回去过你们那些所谓的好生活,按着你们的要求,才叫什么生活?”林清仰起了头锐气迫人的反问着林智。

“如果你自甘堕落的话,我没有话可说,可爸妈好歹养育着你这么多年了,我希望你不要给家里抹黑脸。”林智看着林清一脸的痛心疾首,仿佛林清做着什么不光彩的事。其实只是在酒吧那种比较复杂的地方做调酒师,应该也不什么见不得人的职业吧。用得着那么激动吗?真是一家子的怪胎。

“堕落?哥你说的话未免太过分了吧?什么叫做堕落?难道要像哥一样,活在那些画好的框框里面才就做不堕落吗?林家已经有你这个乖儿子了,拜托你们不要再来打扰我啦。”这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啊,有人这么关心他竟然一点也不领情,还摆出一副仇敌的姿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俩兄弟有什么深仇大恨,不共戴天呢!

林清和林智两人就那样对峙着。

那种气氛看起来不对,可人家的家事,我好像没有插口的权利吧。可是好像也不太好,我的热心肠又发作了,觉得好像要说些话来冲淡这种战争气氛。

“哈哈,今天的天气不错哦。”看我这张笨觜,难道说这句话之前不会抬头观察天空哦,刚刚明明还是晴空万里,这会怎么又变得一片阴霾。“哈哈,好像又变得不太好了。”只能自己打圆场。

只是那两个人,当我的话是耳边风,继续故步自封,好像没有打算完场了事,依然如故站着那里,真是浪费,明明是两帅哥,却要像两头相斗公牛对峙着。

我站着那里也觉怪无瘾的,就用手轻轻的碰着林清,低声对着他说:“你有客人在,我不打扰你招呼他们,我肚子饿了,带着丑丑先回家了。”

赶快逃荒而去吧,两个大男人如果真的打起架来,到时候真的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可不想做那条小鱼。

“丑丑,我们走吧。”偏偏丑丑这条死狗,完全不懂死活,好像要留下来跟它的主人同生共死。一条狗都比我有义气,看来我真是没有什么义气而言。

“姐,你等我,我们一起走吧。”林清那家伙终于清醒过来。真害怕他们会打起来。

“你躲在这里干什么?你可知道我们都会担心?”林智则是一副恨铁不成钢。

“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负责!”林清留了这句话,眼睛好像有深深的望了安一眼,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前走,我傻傻的被他拖着,丑丑刚傻傻着被我拖着。天啊,他拖着我的手,真的拖了,我傻了,发呆了,脑袋里一片空白。十指扣紧的感觉真好,特别拉着你的是你自己喜欢的人,像站在云端。林智先生你早就应该来了,那么林清的小手就可以早一点被我非礼到啦。

“丑丑,你跑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会在那两个人哪里啊?”林清回来后就好像变成哑巴般无言,静静坐在沙发上沉思默想,好像是一个思考者那样的深沉。如果现在直接去问他,一定是自投罗网——找死。所以只能找丑丑说说话,解除一下的好奇心。

“有什么事就直接问我,用不着转弯抹角。”林清坐在沙发上,背对着我和丑丑说着。

“你终于开口说话,我以为你得自闭了?”进门快半个小时了,他一直坐在那里动都不动一下,不知道还以我想男人想疯了,所以找了一个男人的石像来做摆设。

“丑丑怎么跑到你哥那里?”

“它可能闻到我大嫂身上的味道了,她和我大哥那时候正在那边散步!”这家伙,应该除了嘴巴,全身都依然动不动。

“大嫂?谁是你大嫂?”我奇怪的问着。

“安。”他并没有多做解释,只是轻轻的说出这个字。

“安是你大嫂?你是变态的吗?你不知道这样子是乱伦的吗?”他与安的这种关系,在我千百万中预计中,根本没有想到的那一种。

“什么?”他奇怪的看着我。

“安是你爱的女人!没有错吧?”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有这么的聪明,偏偏在自己聪明时候却希望自己能蠢一点。

“你看出来了?”他是在承认他与安的关系吗?

“你怎么能?能变态到这个地步,她可是你哥哥的女人,你怎么能?你良心会好过吗?你对得起你哥哥吗?你们两人人真是男盗女娼……”我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应该激动的人应该不是我吧,可我为什么要激动?

他终于转过身过来不耐烦的盯着我,眼神里有着厌恶的神情,我亵渎了他心里的女神了,所以他才会有这种表情吗?

他站起来狠狠抓着我手,很大力的揉弄着我手腕,那种力度痛得我的泪几乎要掉出来,这个男人难道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虽然我称不上什么香什么玉,可至少也一个女人,大家一起鄙视那些动粗的男人。

“放手!你放手,被我说中心事了?所以想打我对吗?”让我温柔体贴我不懂,让我撒野还是可以无师自通的。

他没有出声,不知是我说中了还是气疯了。依家抓着我的手,只是力度有了那么一点的放轻了。

“你们怎么能这样子?你这样子做还算人吗?她是你大嫂,你怎么能喜欢她?”我这算是热心肠,还是多管闲事呢?

“你又很好吗?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说我?你的身体不也是跟着张先生卿卿我我,可心里却喜欢着我。”他很冷静的突然其来的飞了一句,却是很重点的一句,一句抵得我说十万句废话。

“我,我那有?我什么时候?”我几乎要被自己的话戗死了。他什么都知道?原来他知道我在暗恋他,我掩饰得很差劲吗?他为什么会知道?心乱如麻?我要说些什么好,才能说服他,我根本没有喜欢过他呢?

“没有?姐姐,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他自信的看着我那张变成了青红绿紫的脸,好像是在确定一件千真万确的事情。

“我那有?你不要臭美,不要以为你长得漂亮我就要喜欢你,你不要自作多情啦。”告诉自己不能承认,无论如何要撑下去。“你干什么?明明在说你的事情,你这算是转移问题吗?”其实转移话题的人应该是我吧。

他很真诚的看着,突然很温柔的对我说:“你对我说实话,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你!”这算是引诱我吗?不过必须承认这个鱼铒还蛮吸引人的。

“我郑重告诉你,我没有,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无论如何也要死口否认。虽然很想知道他的故事,可林清这个家伙,每次都会拿出一颗芝麻骗了我的西瓜,我不能再笨下去了。

“没有?那你为什么躲在后楼梯里偷看我?”难道他什么都看见了?我躲避他的那些日子,他都一清二楚,不清不楚的是我?

“我有吗?”被人抓住小辫子的心情还真痛苦,承认不是,否认又好像没有说服力。

“你没有吗?”他笑着反问我。好像我会爱上他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说真话,是不是会把你故事告诉我?”我决定了承认自己的一小部分的错误。

“当然,我绝对不骗人,骗人是丑丑。”还不忘竖起了尾指想与我勾手。

“OK,这么优厚的条件,我杀你的。下面我宣布,我承认我是有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对你好感,不过还算不上喜欢。”这也算是实话吧,至少了有1%的真实性啊,以前有朋友教过我,说谎不能说全部,要留一条后路给自己走。

“真的?你真的只是对我好感而已?”看他表情是被我给唬住了。我说谎的功夫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后如果再失业了,就干脆去做骗子好了。我沾沾自喜欢还没有完,他脸色马上又变成一副我看起来很好骗的表情吗?说:“你这个死女人,你以为会我相信吗?喜欢就喜欢,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喜欢这么一个完美的帅哥,是你的荣幸。”说得好像我应该感激他一般。

“就是不喜欢,不喜欢,你奈我如何啊?”曾泡泡啊,你要清醒,不能迷失在他的甜言蜜语中啊,一旦你承认了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中,以后必定成为林清吃得你死死的最大证据。

“算了,你承认也好,否认也好,你喜欢我,这是一个事实,无可否认的事实。”有人这样子迫人家承认的吗?我就来个死口不认,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会把我的心挖出来质问吗?

“我喜欢你或者不喜欢你,结果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不是吗?”我幽幽的问着,很勇敢的望着他的眼睛,很想从的眼睛找到答案。

“不一样,对我来说不一样。……”他并没有给我更明确的说法,只是眼光飘向了很远的地方,那是一种让人有着无限想象的答案。不一样,是如何的不一样呢?林清好像又静了下来。

这到底是一个怎么的男人,有着怎么的故事呢?我那么的喜欢他,却又好像对他一无所知。可有一件事情我是知道的,他的内心并没有他表面的开心,好像藏着许多许多的东西,真想问他累么?不让掏一点出来,让我跟你分担吧。

第十七章

躺在床上辗转难眠,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那种甜蜜的感觉久久缠绕在我的心窝里,像浓郁的麦芽糖般溶化在我整个身体里,全身的动脉都在快乐的唱歌,躺在被窝里竟然偷偷的傻笑了,原来喜欢一个人会变成疯子。甚至于那只被林清握过的手,我都仿佛感觉到其中的的余温,紧紧的握住拳头舍不得那份感觉流失一分。
  
  想起了张文康,我实在对不起他,跟他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恋爱了这么久,我竟然从来没有过一些甜蜜的感觉。惨啦,惨啦,我才想起丑丑找回来,我根本忘了通知他啦,真是没有心肺的家伙。
  
  想着很久,像完成任务般的给了张文康拨了电话。本来想开口先道歉一番,谁知道他反而在电话的那头跟我道起歉来了,大概就是说没有帮我找到丑丑,不好意思之类的话。我心里在想,狗都关在我家里了,你去哪里能找得到,除非丑丑有一个孪生姐妹。就像我的那颗心已经被某人收藏了,你如何找得到?除非我有两颗心。
  
  我心里已经暗暗在盘算,张文康我想必是要放手了,做人能自私,可不能太自私。我的心只有豆粒般的大小,实在装不下两个人。可是应该如何开口呢?其实应该伤心的人是我,因为我失去一个爱我的人。
  
  有时候想想,我应该是一个坏女人。因为张文康对我这样的好,我从来没有任何拒绝的举动,全都照单全收。那种心境谁又会明白了,像我如此这般的女人,难道有一个人对人好,就好像游水遇溺时候,突然间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就只能紧紧的抓紧,然后得救了,就能枭情绝义把那个救生圈丢了吗?可拖得越久,对他就越不公平,不是吗?
  
  好吧。说清楚吧。就今天晚上,
  
  从来都不知道,拖泥带水的我,有如此决绝的心态。在见到张文康的时候,我几乎就要把那些背好的台词冲口而出:“你长得那么帅,我配不上你,跟你在一起,我很自卑。”曾泡泡啊你真是一个机关算尽的女人,明明是你容下别人,倒说成了别人的责任了,可是这样子说至少让他好过一点吧。以他这种优越的条件,应该是没有受过打击过,结果让一个丑女拒绝了,叫他情何以堪啊。
  
  原来想一件事情很容易,做起来却像禺公移山那样的难。我酝酿了三万多遍话,却在见到张文康那对真诚的眼眸之后,所有的话都化成口水活生生的吞了下去。
  
  “我有话跟说!”死就死吧,说了一了百了。说吧,加油啊泡泡!
  
  “有话等一会再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他兴趣勃勃、神神秘秘的模样应该不会想把我给卖了,算了,我就少在那里杞人忧天啦,我能值多少钱?
  
  “去那里?”不情不愿的跟着他走。
  
  “不要急,呆会你就知道了!”这傻家伙还在那里故作神秘。
  
  感觉不对劲啊,他的车怎么开到酒吧街来了?好像还在林清工作的地方停好下来,好像还拉了我进去了。酒吧里回荡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他想干什么?难道他知道我心仪林清,所以……呆会两个男人会不会为我决斗啊?电视不是都有演吗?通常三角关系都会在酒吧这种地方解决。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会不会有这样子的标题:警官和调酒师为一丑女争风吃醋,结果……疯了疯了不能想下去了。
  
  “我能不能不去?”我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来都来了,就过去吧,放心啦,……”我才没有走几步,又被他拉了过去。这有家伙果然是个当警察的料,力量还真大,应该比林清还要大,如果这两人真的打起来了,我应该站在那一边?
  
  他拉着我的手,跑进了一间包厢中,包厢的环境不错,灯光柔和,装修简洁,放着柔美的音乐,相对于大厅里的吵闹,这里简得就是世外桃源。
  
  “认识一些人给你认识。”他很兴奋的向大家介绍着:“兄弟们,你看看,我把谁带来了。”
  
  我一眼望过去,黑沉沉的至少有十来个人头,一张张看似陌生却表现得异常兴奋,看起已经没有任何青涩的脸,失常般喝得东歪西倒到底受到什么刺激了,毫无仪表而言,这些到底是什么人啊?

  坐在中间的那位仁兄,喝得那对眼睛已经蒙蒙胧胧的满身的酒味站在我的面前指手划脚:“泡泡,你还记得我吗?”
  
  我一脸的茫然,求救般的看着张文康,期望他可以帮我解围一下,可他只是笑盈盈的对着我笑,并没有开口。我借着酒吧里迷漫的灯光,把那位仁兄从头到尾,从脚到头彻底的看了一遍,结果什么印象都没有,只能放弃的问着他:“先生你那一位?”
  
  他无趣的指着我:“真没意思……”又回头看着其他人,好像受到什么打击一样。哎,我是不是太不给他面子啦。
  
  其他人都哄堂大笑,仿佛在看什么热闹。
  
  我心猿意马,真想拜托上天派个神来解救我,好无助啊,被一群陌生人这样子盯着,拜托大家不要盯着我看,我一点表演欲都没有。只能躲躲闪闪的靠在张文康的背后。
  
  结果大家笑得更厉害。好像是看到一场精彩的喜剧,笑得我毛孔都直起来,这些人难道刚从疯人院里放出来的。
  
  “我们的同学,你都记不起了?”张文康把我从他的背后拖了出来,笑嘻嘻的问着我。我们的同学?八百年都没有见过面,谁会记得谁啊?
  
  张文康指着刚才那位仁兄先跟我介绍:“这是李莫奇记得吗?”
  
  哦,李莫奇,真的不记得啦,人和名字一样的陌生。三年的同窗看来是白坐啦,谁让他长得这么的中庸啊?可是礼貌上还是要跟他说了一声:“原来是亚奇啊,好久不见啦,长得高了又帅了。”好没有说服力恭维的话。
  
  可李莫奇先生好像丝毫听不出其中掺假的成份,还很猥琐的对着我笑:“哈哈,泡泡,我还记得我吗?我记得上学的时候还偷偷的放了几只死去的小强在你书包里呢!”哎,人长得丑就仿佛得罪整个世界,相关的,不相关的人都过来雪上加霜,不过习惯也就熟视无睹了。
  
  “原来是你啊?”我装成了一副惊恐的样子,其实很想告诉他,李先生我一点也不怕小强这种动物,如果你当时放的老鼠的话,也许我就会天荒地老的怀念着你。
  
  接着,张文康又很热情的一个一个接着帮我介绍,我那点可怜的接受能力,把自己的脑袋忙得晕头转向的。
  
  接着一班子人嘻嘻哈哈的吹得天花乱坠,我想个傻瓜一样跟着他们笑,笑些什么呢?莫名其妙。我们从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从来就未曾有过共同的语言。难道,我看起很好笑吗?心虚得要命。那些玲珑八面的社交,对不起我不会。
  
  “出来就放松一点嘛!”其中有一位长相艳媚的女人跟我说,刚才张文康好像介绍她是同届的校友,好像是叫陈丽丽。
  
  “我看起来很不放松吗?”我反问她。很详细的端详着她,长相普通,却很会打扮,难怪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你知道吗?我追了文康几年了……想不到他喜欢你这种类型,口味还真奇怪。”她微微的低垂着头,仿佛在说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却发生的事情。
  
  “是吗?”这个女人说话的口吻我不喜欢,一种敌对的态度,仿佛我争了她心爱的玩具。
  
  “有没有想过,他的新鲜感过了,他会怎么处置你。”她的口吻真是越来越不对,如果不是张文康坐在我不远的地方,她看起来应该会站起来扯我的头发。这个女人应该是被妒忌之火烧着了。
  
  “没有。不地现在可以开始想一想。”真想告诉她,大姐,他以后怎么处置我,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可是现在我就在想,我应该怎么处置他。
  
  “你很爱张文康对不对。”我问着她。原来上天是公平,每人都早已安排了一个爱他的人。张文康是我心里草,可是陈丽丽的宝贝。
  
  她很惊诧并很不信任的看着我,我的坦白令她意外了吧。本来应该有一场激烈的口舌之争,结果我却如此的淡然的。每个战争都是有目的性的,可张文康不是我的目的。你喜欢就拿去吧。
  
  “如果你喜欢他,你就加油努力。”我只能这么说,这样子至少减少我的一些罪孽,让我的良心好过一些。

  “你不爱他吗?”她苦笑着,眼光飘向张文康的方向,仿佛在说着本世纪最大的笑话,也许心内有着某些快感,应该是在想,张文康原来你也有今天!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谢谢他!”我很坦白的告诉她,跟一个不熟悉的人讲心事比起熟悉的人更容易。我与她都不知道是敌是友,也不过说得太多,就只能沉默不语。
  
  好在我的面前还有一些小食,不然我的人生应该怎么过啊,懒得管他们,他们由他们精彩,我就好好收拾心情收拾摆在我面前的小食。
  
  那位李莫奇踩着飘浮的脚步,手里还拿着酒杯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没有什么好事,果然他已经有点口齿不清:“泡泡老同学……不对,嫂子……泡泡嫂子……哈哈,我敬你一杯……”看他站都站不稳的模样,还真害怕他突然扑到我的身上来。
  
  “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我喝果汁就行啦……。”这是实话,人家是千杯不醉,我则是喝了半口就想睡。
  
  “你也……也太不给面子,不要以为是未来警官太太,就摆架子……”这位先生到底喝了多少酒啊,真害怕他的话说到一半舌头就打结了。
  
  “亚奇,你就不要为难人家啦,我帮她喝了。”张丽丽拍着胸口仗义的对着酒鬼说,真是让我另眼相看,原来这个女人还挺有义气的,我开始对她好感起来,即时给她送去了感激的目光。
  
  “你算老几啊?……凭什么帮她喝?”大哥,你可要站稳,不要倒下来啊……看他的醉态,我真替他担心。
  
  “她是我的女人,我帮她喝很应该吧。”张文康终于忍无可忍的站起来帮我们解围了,看起来真的英勇得很。真想对他说:“张文康虽然我不爱你,可是我崇拜你。”
  
  “你……”真是的,还没你完,整杯酒就泼了过来,我这身廉价的新衣服,真想手脚并出狂殴打他一餐,可是那人已自己倒在地下。
  
  真是倒霉死啦,无端端参加什么同学聚会啊,都在扯什么高就什么仕途,我这种没有上进心的人,要喝酒不会喝酒,要吹牛不会吹牛,简得就是上个世纪的人,掺杂在那里干什么?我到底来这里干什么?真是的,几乎忘了我是来跟张文康诀别这件事才是重点。
  
  “我陪你去洗手间吧。”张文康也是一脸无奈的看着我,耐心的跟我解释着:“这小子,平时没有什么,今天晚上失恋喝多了。”
  
  我也不忍说些什么,失恋至大。不知道张文康失恋又会怎么样的?死女人,是不是很想知道,想知道现在马上跟他说,结果不就马上可以看到了。
  
  “不用了,我自己去吧。”我用纸币擦了身上的酒迹。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张文康细心叮嘱着我。我走包厢的时候,耳边还听着一些玩笑的声音:“文康这小子,这次是玩真的……”
  
  真是冤家路窄,才出洗手间的门,就遇到上次在这个酒吧送还丑丑的小刘先生。其实本来想把头低下躲闪过去就算了,偏偏他眼睛却锐敏得很,在夜店工作的人就是有过人之处,这么昏暗的灯光一眼就认出来我来了,还很热情得问我:“泡泡小姐也喜欢泡吧呀?看不出来哦。”
  
  “原来是小刘先生啊,很久不见了!”真是晕死掉,其实我们也只有过一面之缘,说得好像常常见面一样,真想问问自己说话为什么不经大脑过滤一下。
  
  “不要在这里叫我小刘,叫我英文名JOSEPH。”他笑着对我说,眼睛却很奇怪死死盯着我的手。这位先生不是对肥手有特殊的嗜好吧!我顺着他眼光,好像又是在看我的手机,该不会是看中了我的手机心起了歹念,这部手机可是我花了五百块从林清那里买来的。
  
  “JOS…JOS…?”到底JOS什么来的。真想回去学校质问我的英语老师,为什么我学了十多年英语,连一个简单的人名都讲不出来。我上课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了?好像是在发白日梦吧!
  
  “JOSEPH!”他很耐心的向我重复着。“你原来跟林清这小子用同一款手机哦,上个月他才托我去香港买的。”看他怀疑的态度该不会以为我偷了林清的手机吧。

  “什么?这部手机可是我的,我真金白银花了五百块从林清那里买来的。”我赶快跟他解释着。
  
  “林清这臭小子竟然只卖给你五百,这小子是钱太多了还是疯了?”他突然声音提高了八度,然后煞有介事的自言自语:“有问题,看来有问题。”
  
  “这手机有问题吗?”我知道林清那小子没有那么好心肠,一个市场价值几千元的手机竟然只向我要价五百元,原来手机是早有问题,可是我用了这么久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通信质量也不错,画像也很清晰啊。
  
  “泡泡小姐,我看你才有问题,这部手机上个月我才从香港带回来的,怎么有可能问题呢?我就奇怪林清这小子怎么都不见用,原来是送到你手里了?”看着他笑得一脸鬼诡,好像我与林清有多少暗涌。
  
  “上个月,这么说来这部手机是新的?那他为什么要买得这么便宜给我?”我想来想去都没有想通,只好反问着JOSEPH先生。
  
  “天啊!说你单纯好还是迟钝好呢?没有一个人男人会单纯到无缘无故对一个女人好,也不可能有男人把对女人好这件事情当作在做善事,我看这小子口味是变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摇了摇头补充一句:“而且还变得很奇怪。”
  
  “你什么意思嘛,你的意思是说我很差吗?”我算是听出个明白来,只有大吼的反问她。
  
  出入洗手间的顾客很奇怪的看着我们,一男一女竟然站在洗手间的门口聊起了天,看起来也的确有点奇怪。
  
  JOSEPH先生看了周围的环境,可能觉得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很热心的跟我说:“走吧,我带你去见林清。”
  
  “我不想去,我有朋友在……”嘴巴虽然这样子说,可是双腿却情不自禁的跟着他走。还真恨那对不听话腿,应该是恨那颗不听话的心吧。
  
  喧闹的人群中我远远的望去,一眼就望着到林清在吧台里面了,虽然在这种帅哥如林的地方,他依然显得鹤立鸡群,那么显眼眩目的一个人,根本就可以去当明星啦。
  
  只是我心里的怒火一点一点的被烧了起来了,一个衣着暴露的女子,染了头红发或者那根本就是一顶假发,化着浓烈的妆,正捧着他的颈,眼睛里尽火辣辣的暖味,那副亲热的模样,我顿时如雷殛般呆住了,全身的血液全都是我的怒火冲天。根本就不应该把他想象得太干净,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他什么呢?我只是他一个房东而已。
  
  “那个妹妹是林清的捧场客,疯狂的很,几乎天天都来,帅哥就是多人喜欢啊……”JOSEPH先生一副酸溜溜的口吻,可能留意到我身上燃烧着的怒火,又笑着跟我解释:“没什么啦,林清这种小FANS多得很啦。”
  
  我的心为什么心如刀绞的痛。在迷迷糊糊间我仿佛感觉到张文康扶我的手,林清应该也看到我们,我们的视线就这样子交缠。我傻傻的被张文康拉扯走了,却将一颗心遗漏在那个地方了。

第十九章 意外

吃下了婶婶煮的午餐。带着丑丑出来散步。心里开始盘算着乡下的公狗既然那么多,就顺便帮丑丑物色一个夫婿。现在这个世道,雌性动物到处都是,雄性都不知道去哪里啦,丑丑也是忧心愁嫁的,难怪最近它脖子看起来长了不少,原来等到脖子都长啦。

这里以前是一条小溪,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变成一幢幢小楼。我叹气对丑丑说:“丑丑,看来我们俩都要嫁到这里啦,一辈子都呆在这里啦。”  

刚才的那一顿餐,我已经将叔叔和婶婶的意思摸得一清二楚了。看到,我今年真是有桃花运,连素未谋面的人都要我去做他的媳妇,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顺着那条路走下去,就是陈家的大宅。最大最豪华的那一间就是。”我临出门的时候,婶婶特别叮嘱我,她的意思我倒也很清楚,她想我亲眼见识陈家到底有何等的吸引人。

远远望去是一堆装潢得金碧辉煌的建筑,矗立在一些零零星星的小楼房中,是那么的显眼,沿着小楼走去,走近一看。这幢豪宅的主人想必是钱多得没有地方摆了,才一个大门就可以堆砌得金光灿灿——隆重、张扬、势利,仿佛跟谁在斗富?看得我很不舒服。你也可理解成我在妒忌和羡慕。

正所谓一进豪门深如海。难道我真的要把自己丢进这个海里面去,我想着叔叔婶婶的那些渴望的眼神,我就有一点颤栗了。竟然让我嫁给一个素昧平生的有钱公子。那家人是不是发烧了。

也没有心情去欣赏那些有钱人自吹自擂的杰作,我虽然贪图富贵,但还没有失常到随便下嫁给一个陌生人。

回到叔叔婶婶的住处的时候,叔叔已经打工去了。婶婶在家里做着手工活。神神秘秘的问我“怎么样?”

我反问她“什么怎么样了?”

她有点气败的看了我一眼,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气味:“傻瓜,你嫁进去就一辈子无忧了,如果不是陈家老爷为人迷信,这种好事也轮不到你头上去啊。你叔无时无刻惦挂着你的事啊,就把你的生辰八字给送过去了,这倒好算命生先五指一掐,就掐出你是旺夫益子的命,本来是给大儿子找媳妇的,结果跟小儿子的八字一合,才知道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婶婶自得其乐的在那边说得兴奋,我却听得冷汗直流,什么跟什么嘛?本来大儿子的媳妇,结果却许配给小儿子,这豪门中道做事情还真难以理解啊。

“陈家全家是不是都有毛病的?”我随声附和婶婶问了一句。

“陈先生这些年都是靠这些风水,命里才生意越做越大,财富越滚越大啊,你可不要相信这一些啊。”看来,我这种没有主见的人,迟早会被婶婶说服的。

“是吗?可也不关我的事啊!”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答着婶婶。

婶婶停下手里的功夫,做到我身边来问:“闺女,在城里是不是有对象了?”

“没有…啊!”张文康已经被我赶跑了,林清万字还没有一画,一直是我一厢情愿。

“哎,没有就行,没有就好……”她兴奋得喃喃着这两句,仿佛我一定会嫁进豪门。

我百般无聊的时候,躺在那张明显有点硬的床上。想着这次莫名其妙的回乡,我到底来这里来做什么呢?救命,谁来打救我啊。决定明天打好包袱马上走人。

林清这个死小子倒也无情,把他女儿带走了,连个电话也没有。应该每天都在酒吧里跟那些爱慕他的妹妹醉生梦死的打得火热。他无情,我无义,明天就嫁到豪门去算了。才懒得管他跟谁风花雪雨,花天酒地,花前月后。本来慵懒的躺在床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不忿,跟婶婶说了一声,起来抓着丑丑找精彩去了。  

离开叔叔的家,我才知道在这里人生路不熟,连路都不认识,去哪里找精彩?只能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哎,丑丑啊,心情不爽到哪里都一样,躲到天涯海角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的,林清依然死死的嵌在我的身体的每个角落。”

我的心情还没有跟丑丑唠叨完,丑丑已经以百米短跑冠军的姿态向前冲,我在后面几乎要感破喉咙:“死狗,跑去哪里,回来,快回来,我不认得路的。”这只没有人性的狗根本无视我的着急,依家向前奔去。我不情不愿的在后面追着。

我气急败坏追到它的时候。这条死家伙已经找到了一条公狗,在哪里卿卿我我,一副亲热的状态,公然的谈起了爱情来了。我又气又笑的指着它大骂:“真是畜生,有异性没有人性就是这种情况了。做狗还真好,喜欢就表现出来,不像人,喜欢还要憋在心里面,说得高雅一点叫暗恋,说得不好听一点,连狗都不如。”我自言话语的说道。

“说得好。”我才发现丑丑的男朋友——公狗的后面站了一个少年,不停的点头大力的鼓撑,看来是很认同我的话。

“小弟弟,你的狗啊?”我笑着问他。

少年点点头并指着丑丑问我:“你的狗?长得不怎么样,就是不为明白,我家的猪猪为什么会看上它?”

丑丑是长得不漂亮,不过听到由别人的口里说出来,我就不爱听了。我反问少年:“你家的猪很了不起吗?长得很帅吗?即使是有多么的英伟不凡也只不过是条狗。”

少年似笑非笑的说:“没有错,是一条狗,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一条陈家的狗。”一句很平淡的话,语气里却有不可忽视的嚣张。

“你们陈家的狗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条狗,难道叫猪猪就真的会变成猪吗?我家的丑丑还是从城里来的呢?一条乡下的狗来追我家丑丑算是高攀了吧。”这小子已经彻底把我给惹毛了。

“从城里来?难怪不认识我。”少年耸了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拉着丑丑,无视它眼中的留恋,使尽全身的力气想把它拉走。可爱情之火已经烧着了丑丑,它和那条猪仿佛一对苦命的鸳鸯,依依不舍的被我这个无情的人拆散了。

“丑丑啊,丑丑啊,天下公狗到处都是,你就忘掉那小子吧,我帮你找条更好的,人家的主人现在瞧不起你啊,你就不要枉费心机,得不到别人祝福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我只能这样子安慰着丑丑。丑丑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表情惨淡看着我。“哎,亲爱的丑丑,我们就一块失恋吧。”

真不知道这是什么世道,连一条狗择偶也要门当户对。真是笑死不偿命!爱情有时候真是一文不值。

晚餐的时候,叔叔和婶婶轮流向我做思想工作,好像我是一个天下掉下陷饼都不懂去捡的傻子。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婶婶无视叔叔的存在,一副恨在未嫁时,巴不得可以替代我嫁入陈家。

这到底是那个年代啊,在公元2006年,这件荒唐可笑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一个有钱的公子要娶我——连面都没有碰过的女人,仅仅因为我的生辰八字与他绝配,难道这就叫做千里姻缘天注定?

叔叔的立场倒是中立,他说如果我现在心里有爱人的话,当然不会迫我去嫁人。但如果现在我的身心都是一清二白,这个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想叔叔应该是真心为我好,想我幸福的。只是我对这件事除了表示可笑之外还是笑。

叔叔和婶婶对我思想教育还没有做完,陈家那头就差人送礼过来。我看着礼物,气急败坏的问着叔叔:“您和婶不会都决定好吧?我不会真的要嫁到那个所谓的陈家去吧?”

“那有那么快啊?我们也想尽快定下来,还有很多道程序呢,现在是陈家娶媳妇,不可能那么随便。”天啊,我看着一脸向往着幸福的婶婶,真是气得要疯了。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自投罗网了。我这条肥鱼,怎么就老是这么蠢啊。

“你放心,会安排你跟对象见面,如果你不喜欢,叔是不会迫你的。”毕竟是自己的亲叔叔,和婶婶的语气截然不同。叔叔想的是要我幸福,婶婶想的是要我嫁入豪门。

我记得有那位名人,或者是一个普通的人说过:不要拒绝家人朋友帮你介绍的对象,去看看又何妨。说不定,我真的会变成豪门家的少奶奶。

我在婶婶精心的装修下。我变成一个连自己也说不出是美还是丑的模样前往赴宴去了。

我看着这身不知所谓的装扮问着:“婶婶,我这模样,人家会相中我吗?”

婶婶看着她的杰作一脸的陶醉安慰我道:“放心啦,人家如果只相样貌的话,也轮不到你啦。”虽然是刻薄了一点,倒也不失是一句真心话。叔叔给了婶婶一个眼色,示意她说错话了,婶婶马上又转了口风:“泡泡,长得一副福相,陈先生会喜欢的。”

我尴尬对着他们笑,福相,如果有福气就不会小小年纪就父母双亡。

有钱人始终会摆架子,比我们约定的时间足足迟到了十几分钟,我心里的想,好在我只是过蹭餐饭吃,如果真心想嫁给他们家做媳妇,那条漫漫长路何时是个尽头呢?无无聊聊的坐在饭店的包间里等着。

我们聊天之际,突然间就进了几个人。个个都长得一副福相,看起应该是营养过剩的结果,从叔叔婶婶的态度和面部表情看来,我大概猜测出那两人是今天的主角——陈家二公子的双亲。看到陈老爷,我就想起他家门口的装潢,他拇指带着一颗巨大的玉介,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金碧辉煌,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陈太太一开口就是满口的金牙,全身都是肉肉的,那怪会喜欢我这种相貌,原来可以物以类聚。然后再观察下去,也看不出那个是男主角,不过以此类推。男主角想必也是穿金带银,一副俗不可耐的模样。

陈太太倒是一个热情的人,没有一点架子,一见到我就抓着我双手,嘘寒问暖倒是很热切,有个这样的婆婆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反正我也无心插柳便表现得很随便,落落大方,赞扬着陈太太皮肤好,看起来很年轻。把她讨得心花怒放的。看起来好像还蛮喜欢我的,我心里在想,无缘无故吃了人家一餐大餐,怎么也要回报给人家,讨她开心一下当是回报也是应该的。

陈太太一边看着表一边埋怨着对着陈老爷说:“金鑫这孩子也真是,明明约好这个时间,你看看,回去要教育他。”

“不好意思?我迟到!”我顺着大门看去,一少年从容的跑了进来,并在陈太太的位置停了下来,紧紧的环抱着陈太太,还撒娇的对着她说:“妈,不好意思,有点事情,所以迟到了”就在陈太太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心里想着,什么人啊,看起来好像还没有断奶呢。应该是我那位相亲对象的弟弟之类的吧。再想想这小子看起来怎么还有点熟,天啊!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丑丑前度男友的主人,那个自以为是溜狗的少年。真是冤家路窄,见面分过红,那小子看了我一眼竟然向我扮了个鬼脸。真是不能随便得罪人,人生何处不相逢?

“死小子,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迟到,没有礼貌喔。”陈太太溺爱伸手拉了拉他儿子的领子,有妈妈的感觉真好,有什么了不起嘛,以前我妈妈也是这样子帮我整理衣领的。看得我满心都是心酸。

“怎么样,泡泡,你觉得我儿子还可以吧?”陈太太低头的小声的问着我。

我哦了一声,说还不错吧。总不能当着她的面奚落她的儿子吧,说他目中无人。

陈太太满足的对着我笑。笑得我奇奇怪怪。

那餐莫名其妙的晚餐,到了结束我都没有看到我相亲的对像,真是令我摸不着脑袋。

回到家里,叔叔问我感觉如何。

我说很好,陈老爷和陈太太都平易近人,没有有钱人的那些架子啊。

叔叔笑眯眯的对我说:“孩子,那是因为他们喜欢你,他们从心里认同你做他们家的媳妇了。”然后静止了几秒钟又问我对男方的印象如何。

我反问男方有来吗?我怎么没有发现啊?

婶婶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白痴般:“坐在陈太太旁边的就是陈家二公子啊。”

我听得傻了眼了,一直反应不过来,什么,那个小孩子要介绍给我作对象,我笑得几乎要失声。老天啊!是不是我平常拜托你太多了,你良心发现了,但也不能派个幼苗过来,想起那祖国的花朵,我不禁自问难道我像是一个恋童癖?

第二十章

“起来啦……”我感觉婶婶长满茧手正在触摸着我光滑的脸蛋。

真是倒霉啊!都躲到乡下来了,还不能好好的睡个懒觉。婶婶一大早就把我喊了起来。哎,这个乡下,既没有清晰的空气,也没有绿油油的田园,我这么早起来干什么啊?我又不是早起小鸟有虫吃,我可是一条懒虫子,早起只会被小鸟给吃掉。

“婶,我这么早起来干什么啊?让我睡吧,拜托十分钟,再不行五分钟……”反正也是无所事事,不睡觉多对不起自己啊,总不能出去呼吸那些污秽的空气吧。脸蛋本来就长得不好,那些乌烟瘴气吸多了,连心肠都会长坏了。

“不行,陈家二公子来……起来,马上。”婶婶严肃的对我说。

“不会吧!”我几乎从床上跳了起来。“那个小孩子来找我干什么?”

婶婶站在我的床头,笑得几乎找不到眼睛了,对我说自然是好事。看来有希望啦!

我胡乱的把自己的面容收拾了一下。跑到大门口一看,果然是那个死孩子带着他的猪猪站在大巷口,我问他来干什么?

他笑嘻嘻的对我说,我妈让我跟你约会来了。

果然还是个孩子,连约会这种事还要母亲交待。

我内心暗自发笑,真想问他你今天喝奶了没有。正考虑着要不要跟他约会,心里想着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难得有一个免费的导游好像还蛮不错的。

他见我没有反应,就问我到底去不去呀,真是一个心急的孩子。

我没有表情的看着他,对他说:“去,为什么不去。”话都没有跟他说完,发现丑丑跟他那头猪猪已经在那里公然幽会了。你说,养女儿啦,有什么用啊?迟早都是别人家的。

“对了,你叫什么来的?”这个家伙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像都没有怎么介绍过呢。

“你就曾泡泡对吧。”他很自以为是的问着,好像示威般的在告诉我,我的记性比你好。

“我叫什么名字用不着你来告诉我。我现在想知道你叫什么?”我没有好气的对他说。

“陈金鑫,金子的,鑫就是三个金堆起来的那一个鑫。一定会很好奇怪我怎么需要那么多金吧?不是我们家里没有钱,金子这种东西我们家里多的是,是因为老爸在我出生的时候请算命先生算过,我命里缺金,所以就叫金鑫了。”他竟然滔滔不绝的介绍起他的名字来了。

“是吗?你也相信这种东西吗?”

“相信啊!为什么不相信,我哥命里缺木,所以叫木森,我老爸就连出门这种事情也会选择黄道吉日的。”他很理所当然的对着我说。

“好在,你家里没有人缺火,不然叫火焱,把你这块金和你哥那块木都烧着了。”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现在这个世道越是有钱的人,越是相信命,倒是我这种小人物却不信。

“你还这么小,怎么想到要结婚了?”我是真的好奇了,这么一点点的好孩子,看起有多少岁?十九?二十?

“柳先生,就是我爸的专用军师啊,帮我算过了,说今天我必须结婚啊,不然会影响到我的健康。”还真是一个小孩子,有问必答像是没有什么心机,就是有点骄傲罢了。可能只是被他妈妈惯坏罢了。

“柳先生?说我的生辰八字跟你合的,不会又是他吧?”看来真的要感谢这号人啊,竟然因为他的一句,让我山鸡变凤凰。

“是啊,是啊,柳先生可厉害了。他算出我在18岁的时候会有一场大病,结果真的去做了一个胃的手术!”这小子原来是个病君,难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不要说我心肠不好,嫁给他做寡妇的机率高得很。他问我有没有兴趣看看他的伤口,我想参观一下也无妨,就轻轻的撕开了他的衣服,真的还吓了我一跳,惊心动魄的伤疤长长一条的躺在他的肚子上。

“所以就要找个女人来冲喜一下?”我问着他。难怪会相中我,原来是想找个身强力壮的女人去照顾他,天下本来就不可能有什么陷饼,陷饼根本就是陷阱。
  
“是啊,这样子我就可以长命百岁了。”想想他应该也是个勇敢的孩子,说起来一点伤感也没有。看她妈那么紧张他,应该八成是绝症。虽然从认识到现都并不愉快,可我还是决定对他一点,好可怜的孩子啊。

“金鑫弟弟,你一定要加油努力,我一定会支持你的。”我决定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点精神上的鼓励,其实除了精神上的,其他我也无力为力。

“姐姐,你用得着这么夸张吗?就是动了一个小手术。”他是坚强的孩子啊,肚子都被人切开了,还说小事情。

“医生有没有说过,还能活多久?”看他谈着他的病那样谈笑风生,应该也是从容的面对生死啦。问得直接一点,应该也无妨吧

“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啊?我就胃出血,能死人吗?”他莫明其妙的说着。  

我又会错意了吗?看来是!只有三个字:恨死我!那么迷信的人,被我这样诅咒,看来死得很快的人应该是我。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会错意了,我以为你有绝症才这么说的,拜托,拜托,请原谅我吧。”我只能拼命的跟他道歉。

“没有事啦,我反而觉得你挺可爱啊,从来没有人这样子对我说话,跟你聊天很舒服!”这小子看来是有被虐待的倾向,是不是诅咒得直厉害,他越开心。

“你不会真的想娶我吧?”真的想知道本姑娘的魅力到哪里去,是不是连一个小孩子也被我迷住了。

“爸妈还有柳先生说娶我就娶啊!”真是一个没有主见的孩子。难道连娶老婆这种大事,他自己一点想法了没有。古人说,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他竟然可以淡淡到与己无关。给他写个“服”字好像也不为过。

“今天这些衣服不会是你爸妈让你穿的吧?”我戏弄的问着他。

“是啊,柳称生说今天黄红旺我。”他摆了摆他的衣领,摆出一副自信的姿态问我:“怎么样,是不是很帅呢?”

“帅!回家喝奶吧。”是不是每个有钱人都是这样子过日子的,真被他们打败。

“喝奶,有啊,管家每天早晚都会帮我准备鲜奶,我会回去喝。”天啊,难道我终于找到对手,一个比我要单纯的孩子。

“算了,算了,我算我被你打败了,再说下去,我会短几年命的。”我指着另外一个方向对他说:“你走这边,我走这边。我们本来就是殊途不同归的。”

可怜的丑丑,才跟猪旧梦重温没有多久,又要分手了。“走吧。“我双手叉着腰,很凶恶的指着依依不舍的丑丑:“你选择它,还是我?”还好,这家伙,没有白养,结果还是选择我了,我心里终于有了一点安慰。

只是没有走几步路,我都呆住了。这是哪里啊?怎么到处都是垃圾啊,我那个美丽的乡下,什么时候变成了垃圾处理站了?东南西北我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这有钱家的少爷就是奇怪,约会这么浪漫的事情竟然把人带到垃圾堆里来了。难道我看起来像一个垃圾?

回头看看那个家伙,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我气势汹汹的指着他大骂:“你是不是变态的,这是什么时候地方?”

他恶作剧的对着我笑:“你又没有说去哪里,就随便走走,我也是跟着你来的。哼哼!姐姐,本来我对你没有什么意见的,不过,为了帮我家的猪猪报一下失恋之仇,你今天晚上就在这时喂蚊子吧。”天啊,有钱人家的孩子不能得罪啊,连他有养的狗也不能得罪,我家丑丑不也失恋了吗?我没有找他报仇雪恨,他倒找上门来了。哪点小事他竟然能记得那么清楚,欲哭无泪。

哎哟真是气疯啦。什么有钱人嘛,简得就是小魔鬼。现在的小孩子真的不能小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原来最有城府的人是他。我真是瞎了眼睛了,才会轻意的去相信这个小混蛋。

“你求我吧,我带你出去。”真是被纵贯了的孩子。是不是每个小少爷都是这样的任性啊?这个小家伙跟林清简得不相伯仲。都要怪林清这个死家伙,如果不是想理清和他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我用得着来这里遇到这个没有教养的小孩子吗?

“你别做梦了,我一定会自己找出路的。”无论如何都誓不低头,就不相信连这个豆腐的地方会找不出去。

可是看着那些低沉沉,黑呼呼的垃圾,空气中还浮着腐烂变质的味道,我开始害怕起来了。我一点方向感都没有,四周一望无际都是垃圾,怎么办。我求救般的看着丑丑,他也是一副无能为力,早知道就不应该让这家伙天天在家里睡觉,应该训练一下它一点技能,现在连个认路的能力都有。

那小子拉着他的狗,也不走,站在那里好像想看什么好戏。我拉着丑丑绕了一个大圈,结果还是回到原来的地方,他还是站在那里,看来他应该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可能想给点教训我。

“只要跟我道歉,我就带你出去。”他看着我无助的模样好像动了恻隐之也心,先开口跟我说话。

“不可能,我没有错。”心里却不停的在说服自己道歉一句又不会死,可是又觉得没有面子,只能口不对心死硬的对他说:“如果跟我道歉,我让你带出去。”

听到这句,他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双手环抱着臂膊,说:“送一句话给你,我服了你了。”

“好吧,看在你有性格的面子上,不用你道歉我也带你出去。”他好像良心发现般。

我松了一口气,心里还真害怕今晚要在这里过夜,摸着咕噜叫的肚子,我猜了快到中午了。我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子浪费在这个任性的孩子的身上。

第二十一章

我在乡下的假期很快就完毕了。在数着手指的日子里,我常常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某个时候林清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紧握着我的双手手告诉我,离开他的这段的日子,他在疯狂的思念着我。我一天一天空等着,他不曾有片言只语,连一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生活果然不是小说,不是连续剧,也不是童话,所以不曾会有奇迹,那些美丽的画面终究只是我心里对浪漫的一种想象。

之后,陈家的差人来催促叔叔,想把日子定下啦。立场这东西已经被时间消磨得一干二净,我在想: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在这家还有叔叔婶婶照应着我,还能嫁到有钱的老公,梦寐以求的事情,我开心都来不及呢!心里暗暗决定,回去无论如何也要做一个了结。可了结什么呢?也许连了结也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临走的时候前一天,陈家邀请了我们去了他家里做客。盛情难却,看着叔叔婶婶如临大敌的模样,一大早忙碌着挑衣服,准备礼物,就知道这桩亲事在他们心里有多么的重要。我都快看不下去了,跟叔叔说,人家有钱人家又不缺吃缺穿,送这些东西去人家会看上眼吗?

叔叔看起来却乐此不疲,一心一意的准备着他的礼物,丝毫没有被我的话而影响他麻利的动作。看着叔叔将手里的米团搓成颗粒状那样,应该是在搓汤圆,口里对我念叨:“送点汤圆过去,寓意团圆啊,贪个兆头。”

“泡泡,这是我一大清去姻缘石帮你求的爱情符,还可以增加爱情运。保证陈家二公子逃不出你的手掌心……”婶婶手里拿着一个类似同心结的东西递给我,嘻嘻哈哈的对着我说。我研究了半天,我真想问她,这种爱情符是不是真的那么的灵验,如果是,就验证在一个叫林清的男子身上就行啦,我不贪心就要一个。

“有用吗?真的有用吗?”我喃喃自语的问道,轻轻的叹息着。

婶婶狠狠地瞪着我看了一会,我被她瞪得全身不自在,然后她突然问道:“泡泡,你心里早有一个人了,我猜对是吧!”语气间不像是在询探,而是在肯定,这是一个事实。

“婶婶都看出来了?”爱一个人难道真的都会写在脸上吗?连婶婶这么简单的人都看出来了,看来我的收藏能力还真是差啊!

“婶婶是过来人,怎么会不懂呢?”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深深的叹息了一声,仿佛想告诉我,她也曾经爱过,还爱得很深厚过。她沉思默想了一会之后,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所以,你要好好的把握这个机会,这比中彩票的机率还要低,多久人在羡慕你,你知道吗?”

我似懂非懂的对她点了点头。她不知道从里弄了一盒胭脂开始不停的往我脸上抹,还有那支艳丽的口红,重重的擦在我那张本来就不性感的唇上。我用求救般的眼神看着她,希望她手下留情,可是她兴致勃勃的模样,完全看不到我眼里的凄凄惨惨。随便吧,顺其自然吧。悲观的情绪不停的延伸至我的全个身体,我几乎瘫软在椅子上,那张大饼般的脸蛋任由婶婶涂鸦.

我照了照镜子,那个始无前例的浓妆艳抹和我看起来实在不太协调,我真的有点哭笑不得,问道:“婶婶,你的化妆技术看起来不怎么!”

“第一次,还算可以啦,你看红彤彤的多有喜气啊!陈老爷、夫人喜欢就好。”她看起来还一副胸有成竹模样,反正我向来都逆来顺受的命, 也罢也罢,反正本来就是一副猪模猪样,即使化得多难看,都是婶婶一腔的心血,最坏也顶多变成一只化了妆的猪。何况我还有良好的心态,即使是化成如花也要当自己是西施。

今天还算是个不错的日子,夏天的气息仿佛充斥了整个角落,晴空耀眼眩目。如此清爽的天气,阳光好像照耀到地球的每个角落,却照不到我的心里,我像只懒洋洋的蜗牛跟在叔叔和婶婶的后面,迈着颠颠的脚步走向陈家那座豪宅。

我们按了门铃,很快就有工人来开门,并把我们引进了大堂,我睁大眼睛打算欣赏陈家那个宫殿般的家。说实话看过陈家门面以后,我一直以为屋里头的装潢一定也是堆金砌银,俗气十足。可进入了那扇大门之后,我完全惊愕了,里外根本就是两个风格迥异的世界。里头装潢简洁,清清爽爽的格调,全屋都散发出淡淡的浪漫,精致的摆设,恰到好处的光线,完全颠覆了我对陈家一直的印象,再一次验证了那句老句:看东西不能光看表面。

想想嫁到这里来还真不错,我看他们家工人还挺多的,铁定不需要自己煮饭烧菜、收拾房子。少奶奶的生活:每天想想小事,发发小呆,再伸长手跟陈二公子拿点小钱出去购购物。最重要的一点的是,看他们家这么有钱,一定可以满足我生两个孩子的愿望,十几万超生罚款对他们来说应该也是小菜一碟。

我正在想入非非的时候,陈家的佣人已经砌上了茶。屋里头静静的,完全没有想象中那种热闹。工人解释陈太太为了欢迎我们亲自进货去了,已经请少爷下楼来。心里想着有钱的人就会摆架子。人都凉在这边了老半天了,还要人去请。

挺无聊坐在沙发上,张开眼睛将陈家看个够本,再看看叔叔和婶婶紧张得搓着双脚,坐立不安的模样,就可猜想到他们有多重视今天这次见面会。

过了一会儿,陈家二公子终于珊珊来迟,还算剩下有一点修养的跟着叔叔婶婶打了招呼,还算是一个懂事的孩子,至少在大人的面前还懂得起码的礼节。真害怕他见了叔叔婶婶之后,懒散的瘫倒在沙发里,连个招呼都不打,到时候我们情何以堪啊!还说做我老公,做我儿子就差不多,面对幼稚的男子真的时时都要担惊受怕,害怕他下一分钟又会不会惹出什么不好的事端过来。

他的目光死死在我的面容上定格。想必是婶婶精心帮我化的浓妆起了作用了,小家伙被我迷得七晕八素,找不着北,连眼光都定死在我的容颜上了。

“姐,我带你去参观我的房间。”他也不理会我愿不愿意,拖着我就走。这年头,没有风度的男人可真多。林清这死小子就常常这一招。从来不会尊重人家的想法,我是不是天性就是这种命啊,专碰到只会任性的男人。

“我不去。”我死活的坐在沙发,反正以本姑娘的体重任凭他如何用力的拉,只要我不愿意,他也无可奈何的,挑衅性的看着他,看他是否能把我吃下去。看你弱不禁风的模样,最好不要得罪我,不然打起看你也不会是我的对手。

一旁的叔叔也看不下去,干咳了几声。偏偏我们俩却像两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完全不给自己下台阶的机会互不相让,我心里已经盘算好了,他不让步我就跟他对峙到海枯石烂。

“行啦,行啦,泡泡就陪金鑫上去看一会吧。”婶婶猛向我打着眼色,我想我再不放手,她的眼睛迟早会抽筋。

为了我那可怜的叔叔和婶婶,我决定让步,至少比他吃多几年米饭。就当护苗。只能狠狠瞪着他以解心头之恨。

跟着那小子绕了几个圈,终于到了他的房间。看着他的房间我几乎只能目瞪口呆,好大一个房间啊。做有钱的孩子就是幸福啊,光是一个洗手间比我的睡房还要大。这个老天就是不公平,有人每天累得半死,就是想找片瓦来遮遮头顶都困难,有人生来就含着金匙,衣食无忧。

听说这个世界上20%的人占有了80%的财富,20%的人占有了80%的爱情,20%的人占有80%的美丽,看来陈金鑫和林清都是属于那20%,难怪我这个80%要钱没有钱,要爱情没有有情,原来都被这些家伙抢光的。从这一分钟起,我要仇视他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他们抢了我的财富、爱情、美貌。

“你看看你自己的脸蛋吧……可笑的脸……哈哈……”那小子拿了一面精巧的小镜子推到我的手里。然后就是一餐刺耳的爆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我全身起疙瘩,我的脸真的有那么可笑吗?

我心有余悸的拿起了镜子,心想我毁容了吗?这小子这么开心做什么啊?不照不知道,照了吓一跳。我看着镜子里头的人儿,不知道是鬼还是人?我怎么变成这样子啊?婶婶那个精心为我化的红妆,因为太热的关系早已经在我的脸蛋上糊成了一团。我那张不堪入眼的脸,竟然成了毕加索画笔下那张抽象的面容,真的有够梦幻。这一次过失,发现了婶婶是一个天才画家,看来她迟早能与老毕齐名。

虽然是这样子,也不用笑得那么夸张啊。我无谓的看着他:“用得着这么笑吗?你知道这是对一个女性最大的打击吗?”反正全身都被懒散包容着,他即使笑得多夸张,我也不懒得生气。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笑去吧。

“今天好像平和了不少嘛,姐姐的火都没有?”缺少了一个吵嘴的对手,他可能感觉无聊,倒在他那张2米宽的大床上,竟然叹着气。这个年头,怎么尽是一些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连他这种人也有气要叹,我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干什么?

“叹什么?”我好奇的问道,一边参观着他布置得很温馨的房间。

“没有什么,就是想叹气。”他坐了起了,顿了良久告诉我:“姐,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我那双原本拿着CD的手突然停留在半空,脑袋里很自然的想起了林清那张坏坏的脸,这几天,他过得可好。没有了我和丑丑,他更加可以放任自流去鬼混,每当想起这些心里就隐隐约约的作痛。

“姐,姐……你到底有在听我说话吗?”我的思绪飘到哪里去了?

“当然有啊!谁没有爱过别人,我爱过爸爸妈妈还有妹妹。”我恶作剧的捉弄着他。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说这些。”他无奈的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丝从来都没有的认真,那一刻我发现他的身体除了住了一个孩子还住着一个男人。

“只要是人,就会对别人动情,很自然的事情。”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容易的事情。爱情没有来的时候,有八百条要求和规定,可一旦动了情,就无所谓了。就像现在林清即使变成了丑八怪,我想我也不会介意的,我还巴不得他变成丑八怪,只有这样子他才没有能力去招蜂引蝶。这就是爱情,它来了,耳朵就聋了;它来了,眼睛就瞎了。

“姐,我好像喜欢上你了?”他的声音低得像是从喉咙里发出来,脸颊竟然有着少女般的羞涩,我没有听错吧,他在向我示爱吗?可是对不起,我没有喜悦,只有惊恐。

“什么?”我挺直背脊,有点受宠若惊的想确认一下。毕竟这个年头,能爱上别人和被爱都不容易啊。

“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那时候你指着你的丑丑大骂,我就觉得你好可爱啊。”看着他兴高采烈描述着当时的情境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爱情这种东西还真是麻木,这个小子的品味也真的好奇怪,可以说完全没有品味。

“你眼睛瞎了吗?还是发烧了?还是你本来比较喜欢吃猪扒,难怪你连自己的狗也叫猪猪,原来有这等嗜好?变态的吗?”我像机关枪般的向他开炮,最忍受不了奇迹发生在我的身上。如果说给张文康喜欢,那我还带有第一次的喜悦,可如今连陈家二少也来掺和一脚干什么啊?除了惊喜还夹杂着混乱的思绪,有点无法思考。

“你有病?是不是从来没有被人示爱过,大惊小怪。”他咬紧下唇,奇异的看着我,眼睛又分明有欣赏的成份。

“什么嘛,喜欢我的人从村头排到村尾,不知道有多少。”我开始在那里自我吹捧起来了,可说这话又多少有点底气不足,越说越没有说服力,只能傻傻对着他笑嘻嘻。

“我们结婚吧,反正我爸妈又很喜欢你。”他也傻傻的跟着我笑,挠着自己的后脑勺,以为我是因喜而笑。

这算是求婚吗?我终于有人要了,我应该开心到抽泣才对啊。难道是因为时间错了,地点错了,连人物也错了,所以我才心如平镜。为了林清我已经失去了张文康这个机会,难道连眼前的这个垂手而得的机会都要放弃。人犯一次错误情有可愿,如果一错再错,那就是罪无可赫啦。

“你让我考虑一下好不好?”利益这种东西一权衡起来,我的心也开始摇摆不定啦,我承认从来都不知道主见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是选择题,从前考试的时候我就最讨厌选择题了,为什么要有A和B,我不贪心我只需要A就行了。那个A就是谁?我心里默念着林清的名字。

过了片刻,工人请来喊话,请少爷和客人下去。想必是陈太太回来了。我赶快收拾了一下,顺便把婶婶的杰作也洗得干净净的,虽然有点对不起婶婶,可总不能像只鬼一样去见人吧。

洗完脸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陈金鑫低下头瞥了我一眼,笑着说:“这不就挺好的,清清爽爽,本来是什么样就应该什么样,不必为了我把那些五颜六色的东西涂到自己的脸上。”晕死,他也有自恋的毛病?以为我为了他化妆?算了吧,我也无心去解释什么,有时候只会越描越黑,时间是证明一切的最好证据。

我跟随着陈金鑫到了会客室。刚才的清冷已经一扫而空了。远远就听到陈先生爽朗的笑声,真难得,既有财富又有开心。做一旁的叔叔婶婶应该跟他们在扯着家常。

陈太太见到我之后体贴拉我坐她身边。亲热的捧着我的手,然后指着一位穿着白褂子的中老男子说:泡泡,过来请柳先生赠你几句话吧。”

原来那个就是柳先生,就是这号人物随便一句改变了我的运命。真是我的恩人啊。我感激得几乎想冲上去紧握他的手,再给他鞠躬一百次。心里警告自己:“我是淑女,要表现大方,笑不能露牙。”这是临时出门时婶婶千叮万嘱的。

我用眼睛的余角扫一下柳先生,因为我发现从我出现那一刻起,我就从了这间屋子里焦点,一对对的眼睛,像是在参观动物园的猩猩般。我眨了眨眼睛,目光温柔如春风,带着柔和的笑容,尽量表现出温柔大方的模样。过了一关,我就是陈家的准媳妇了。

心里又在骂自己,我是在干什么?怎么我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到这种地步?身体里有天使与魔鬼两把声音,不停的说服自己。

顶着光环的天使说:“你爱着林清。”

手拿铁叉的魔鬼说:“林清不爱你。”

我自己说:“我的确爱着林清。”

魔鬼纵容着我:“陈二公子很钱。有你最喜欢的钱。”

天使又跑出来对我说:“用金钱来衡量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

我自己说:人在迷茫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人格分裂,不为已天诛地灭。林清、林清、林清……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去就直接进疯人院好了。

才刚刚回过神。耳边又传了众人嘻嘻哈哈的笑声。听起来玩笑的主角应该是陈二公子还我。见到我没有反应。

第二十二章

过了片刻,工人过来喊话,请少爷和客人下去。想必是陈太太回来了。我赶快收拾了一下的尊容,顺便把婶婶的杰作也洗得干净净的,虽然有点对不起婶婶,可总不能像个鬼一样去见人吧。

洗完脸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陈金鑫低下头瞥了我一眼,笑着说:“这不就挺好的,清清爽爽,本来是什么样就应该什么样,不必为了我把那些五颜六色的东西涂到自己的脸上。”晕死,他也有自恋的毛病?以为我为了他化妆?算了吧,我也无心去解释什么,有时候只会越描越黑,时间是证明一切的最好证据。

我跟随着陈金鑫到了会客室。刚才的清冷已经一扫而空了。远远就听到陈先生爽朗的笑声,真难得,既有财富又有开心。做一旁的叔叔婶婶应该跟他们在扯着家常。

陈太太见到我之后体贴的把我拉在她身边坐下。亲热的捧着我的手,然后指着一位穿着白褂子的中老男子说:泡泡,过来请柳先生赠你几句吧。”

原来那个就是柳先生,就是这号人物随便一句话改变了我的运命。真是我的恩人啊。我感激得几乎想冲上去紧握他的手,再给他鞠躬一百次。心里却警告自己:“我是淑女,要表现大方,笑不能露牙。”这是临时出门时婶婶千叮万嘱的事情,千万不能得意忘形了。

我用眼睛的余角扫一下柳先生,因为我发现从我出现那一刻起,我就从了这间屋子里焦点,一对对的眼睛,像是在参观动物园的猩猩般。我眨了眨眼睛,目光温柔如春风,带着柔和的笑容,尽量表现出温柔大方的模样。过了一关,我就是陈家的准媳妇了。

心里又在骂自己,我是在干什么?怎么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到这种地步?身体里有天使与魔鬼两把声音,不停的说服自己。

顶着光环的天使说:“你爱着林清。”

手拿铁叉的魔鬼说:“林清不爱你。”

我自己说:“我的确爱着林清。”

魔鬼纵容着我:“陈二公子很钱。有你最喜欢的钱。”

天使又跑出来对我说:“用金钱来衡量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

我自己说:人在迷茫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人格分裂,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林清、林清、林清……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警告自己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就直接进疯人院好了。

才刚刚回过神。耳边又传了众人嘻嘻哈哈的笑声。听起来玩笑的主角应该是陈二公子和我。见到我没有反应。都投以看好戏的眼光,以为我害羞到说不出话来啦。

陈太太很体贴的坐在我身边。不时拍拍我的肩膀,这些轻微的动作都深深的感动了我。多有母亲的感觉啊,心里想着即使不喜欢陈二公子,嫁到陈家就仅仅为了陈妈妈也值得了。没有爱情没有关系,因为我在我的心里对亲情的渴望更胜人一筹。亲情不会伤害你,让人心痛的永远只有爱情。爱情是一个贪婪而空虚的洞,永远无法填满,只会不停吞筮着你的所有,直到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坐在我对面的柳先生正拿着放大镜很职业又小心翼翼的分析着我的面容,不时点点头,也不知道我的脸蛋长得到底是好还是坏。我看着叔叔婶婶紧张得好像把口水梗咽在喉咙的地方,不上不下,眼光瞪着柳先生,感觉上就是想尽快得到答案,又不好意思太心急直接问答。

连我都感染了他们的紧张,心里卟卟的跳着,心里拼命的在想:“在生活上做不上美女,在算命先生的眼里至少拿回点好面像的分数来平衡一下!”柳先生倒是好,参观我之后也不说什么,慢条斯理又观摩了一会陈金鑫。然后又点了点头。我心里充满了问号,这个柳先生难道是一个哑巴?还是这种江湖人物,总要有一点故弄玄虚的味道,才会显示得自己高深莫测。人就是这么奇怪,常常不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宁愿去相信那一个毫无相关的人所说的未知。把自己的幸福押在别人身上是不是比较有把握呢?

不过从陈老爷和陈太太的笑容里,我就知道我应该合格了。陈家二少奶奶的这个光荣名衔又向我靠近一步啦。

那餐丰盛的晚餐。说实在的,我吃得并不是太有滋味。我的那颗心就像被人撕裂成两半,一方面想得到陈家的认同,来证明一下自己还是有人要的。另一方面又希望陈家看不上我,这样子就可以省掉许多摇摆不定的想法。

看着叔叔和婶婶咧咧的笑出来,和陈太太细声说大声笑的模样,我心里就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我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会将自己推到这种境地。这个残局,我有能力去收拾吗?没有那么大一个胃,为什么要表现得那么有胃口,撑死自己了吧?

陈太太神密的将陈金鑫喊了过去,两母子俯着身子叽咕了一阵子,我翘着耳朵想听听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可他们那种声量,我实在听不出什么来。

之后陈太太又笑盈盈的对我笑了一小阵。真是越看越顺眼的陈太太,刚开始只觉得她是一个单纯的普通妇女,现在怎么看也像是一个慈祥的阔太太。她对我笑的时候,我在心里祈祷,这个女人不仅要让她富有,让她幸福,还要让她长命百岁。嘻嘻,我仿佛看到自己未来的模样了。生有两个儿子,有一个有钱的老公,我们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老公,可以吃饭啦~~~”我开心的在口腔里念着这句台词,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林清那张完美无暇的脸,吓得我从椅子上重重的跌了下来。

“啊!痛死啦~~~~”真是恨死自己啦,无端端发什么白日梦啦。耳朵里的听觉神经突然听到满屋子都是人的笑声,我惊醒原来这里是陈家豪宅,尴尬得我想死,我想我现在的脸部一定像茄子那样的红透。如果现在能晕过去就好啦,我真的没有脸见人啦。

“起来,姐你在干什么?”陈金鑫算是良心,懂得及时的“狗熊救丑”,伸出手拉了我一把。

“还明知故问,我现在是在摔交。”我现在只想恼怒成羞,找个人来降降火气最好。然后在他耳边低语:“丑死啦,我死掉算了,在这么多人面前摔交。”

他看起来好像想将那几百公斤的笑意都忍在肚子,也不好发作出来,所以也不接着我的话。

倒是陈老爷是一个好人,为了冲淡一下我身上尴尬的气氛,夹杂着爽朗的笑声说:“没事,没有,摔一摔才会长大。”真像爸爸所说的话,我真的爱死这个家庭的爸爸妈妈啦。我长久以来失去的爱,随着爸妈离去的爱,那些久违的感觉都来了。

真想问他们:“你们缺少一个女儿吧?我不想做你们家的媳妇,我要做你们家里的女儿。好不好?”真是天方夜谭的想法,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人马上轰出陈家大宅。

“好了好了,金鑫,你就带一下泡泡去后花园逛一逛吧,你们年轻人应该也不喜欢跟我这些老人聊在一起。”陈太太也加入解救我的战团里,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可人儿啊。

果然是有钱人,理解当然应该拥有一个花园。我也不理会陈金鑫这个臭小子同不同意,推着他示意他应该快走,我要参观花园去了。

“结庐在人镜,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我不是一个有才情的女子,可是我看到陈家的花园之后,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陶渊明的那首诗著名咏菊诗《饮酒》。这个洁净雪白的花园,虽然不是很大,可那站在那里就几乎被那一片雪白的菊花包围住,就是我心里的那个世外桃源。我先前一定是瞎了眼睛了,才会把陈家想得那么的俗气,这里才真正称得上高雅。

“嫁到这里来吧,这里有你最喜欢的花园。”天啊,心里的魔鬼又在说服我啦。

“想什么呢?”陈金鑫突然问道。我几乎要忘掉这里是他的家,真想占为已有。看着他那张年轻的脸,我真的妒忌得发狂,这个家伙咋就能这么幸福啊?那么轻意的拥有一切。哼哼,干脆把他给杀了,然后让林清易容成他的样子,到时候我就可以人财两得,哼哼,我的妄想症又开始发作了,最毒妇人心!

“你到底在想什么啊?”陈金鑫看我完全没有反应,又大声问了一次。

我无趣的看了他一眼,指着眼前的菊花对他说:“你好幸福啊!”这些菊花,迟些日子还可晒成干,天天可以泡菊花茶喝,喝得我每天都美美的。

“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有这些幸福。”他那张年轻的脸上浮现了一些暖味,我虽然有点蠢,不过还是很明白他的意思。

为什么,我不想要的爱情那么轻意的得到,而我想要的爱情,却是我千辛万苦都到达不到彼岸呢。难道,我真的要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想着林清,然后天天被思念而折磨吗?我不要这样子的生活,如果这样,我宁愿什么都没有,我要林清,只要林清就行了,即使我什么都没有。这些想法,突然涌入我的脑袋里,我有了瞬间的大彻大悟,知道应该把什么答案给陈家。

“陈金鑫,我很喜欢你的父母,也喜欢你,非常的喜欢,我常常着想,像我这种人,为什么奇迹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可是你是弟弟,仅仅是弟弟。”我望着眼前的菊花,在这个纯净的地方,我无法说出一些违背心思的话。他站在我半米不到的地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人生的缘份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因为一个家庭的信仰,因为一个与我毫无相关的人的一句,我竟然认识了这个豪门的公子。

“你真的不识货,人生的机会只有一次,错失了这一次,你以后会后悔的。”他轻描淡写的说。我竟然有点失落了,这家伙不是失恋了吗?至少也要表现得有一点伤心的模样,为什么看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是他压根本就对我没有任何想法。

“我现在已经瞎了,那里还分辨出什么是好坏啊?”我苦笑的对着他说。林清你这个死小子,为什么要一而再的阻挠着我的幸福啊。

“给点时间你吧,反正我还年轻,倒是你已经一把年纪了,青春无几了。”他说。

这句我不知道是否能理解成,他愿意等我。天底下这竟然有这等好事?我疑惑的看着他,也不知道应该什么说好。

他轻笑了一下,然后回复初次见面的自负,说:“你放心吧,我们陈家男人想找女人,不用半个小时,就有几千个美女送上门来。如果以后你后悔了,那时候我身边刚好还有空缺的话,就考虑一下你啦。”

就知道年轻富有的公子哥儿信不过,一个小时之后还在说喜欢我,这一秒钟说忘就忘,好在我我没有喜欢上这种人,不然就真的自讨苦吃。

“知道啦,知道你们陈家了不起啦。”我嘴巴里附和着他,眼睛里却藐视着他。

“你这个死女人,这是什么表情啊?”他生气的问道。

“藐视你的表情。”我反击着他。反正亲家的都做不成了,我还给他什么面子,淑女也不用当了。

“你这都欠揍啊?知道这里是谁家的地头吗?”他装成凶狠的模样,还装腔作势想揍我的感觉。

“呀哎,我很怕啊,怕死啦。”也算对得起他陈二公子,一把年纪还配合着他装成害怕的样子。

我们对望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是一种释然的笑,没有什么比做朋友更舒服的关系。

“你放心啦,爸妈那边我会告诉他们,我不喜欢你,你被我抛弃了。”他拍了拍胸口跟我保证,一副侠仪的模样,感动了我。其实有钱人的孩子也不都是蛮横无理,还是富有同情人的。

“谢谢你。”我感动得几乎想拥抱着他。

“如果真心谢我,就改变主意啊。”他虽然是笑着跟我说,不知道是否我多疑了他的眼睛里有一些难以察觉的认真。

我抬起头,惊恐望着他。

“干什么,这种表情,跟你说笑的,那么怕干什么?你这种女人,随便去哪里都要找到,不要把自己想得太重要啦。”他皱着眉,一脸的高傲。真好,这家伙终于回复正常了。

第二十三章

我强忍着眼泪带着丑丑搭上离别的车。背后是叔叔和婶婶满脸欢喜的脸。车子慢慢的开着,我连回头看他们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从来都不是什么坚强的人,这些离别的场面,那怕有一点点伤感我都承受不来。所以我宁愿自己来了,然后一个走了。

我在确定车子已经开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的时候,我回蓦着,打开窗子大声的对着空气说:“对不起,叔叔婶婶,对不起我辜负你们了。”

“曾泡泡,我恨你,连亲口跟他们说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这个消息由陈家的人转告给他们,让他们情何以堪啊?”我自言自语的说道。坐在旁边的大婶用一种精神病的眼光看着我。我也懒得理她,耳朵里塞了个耳机,听起来音乐,至此我的心情差到极点,谁惹我谁倒毒。

越想越对不起叔叔婶婶,我就要疯啦。我这样子夹着尾巴走掉,留下了期待和希望给他们。想到这里里就恼怒不已,已经忘掉身在何处以为自己站在海边大喊:“曾泡泡,你这个神经病女人,快进疯人院吧,为什么不干干脆脆啊?说出来有那么难吗?”才发泄完毕,发觉全车厢的人都投以关注的眼光。

我旁边的大婶看起来更是紧张十万,以为真的有一个精神病坐在她旁边,强烈要求换坐位。

我无聊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也懒得管她。神经病就神经病,没有什么有不好的。有时候做人太清醒反而辛苦。

车子开进了城市,那阵熟悉的味道,我嗅到了,我回来了。丑丑趴在我身边睡着了。我看着它一脸倦容,这个星期的时间,好像有一个世纪那样的漫长。

我拖着一袋两袋婶婶打包好的特产,拖着沉重的步伐,却怀着轻快的心情踏上回家的路,还有几分钟,我就可以见到林清了。过去的种种就让它随风吧,我曾泡泡无论如何也要将自己的幸福追到手,林清你就等着姐姐吧,你死定了,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我吸了吸了一口大气,爱情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如此的强大过。

“从今起后,我曾泡泡要蜕变,变成一个敢爱敢恨的人,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我不需要,不需要懦弱,不要拖泥带水。”我大声冲着丑丑大叫着,它懒洋洋的抬着头看了我一眼,心里应该是在想,这女人又在发神经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是下午五点钟。林清那小子应该在家,拨个电话让他来接我们这两大美女吧。可是电话嘟了几下就转到了留言箱了。拨到家里照样没有人接。“到底死去哪里了?”不禁有千个疑问。

我那点刚刚燃烧起来的热情,又熄灭了,林清到底干什么去了,和那些漂亮新潮的妹妹鬼混在一起吧,脑袋里的那点理智快要被那些妒火烧尽,真应该拿把刀把他给切了,看他还拿什么出去鬼混。林清,你这个死家伙,你最好少惹我火我,不然我要你死得很难看。

还要家里净悄悄的。屋里头透着一种焗闷的空气,好像好久没有人住过。我离去的时候留给林清的纸条依然安然的躺在冰箱,这个家里没有任何改变的轨迹,林清自从我走后,一直都没有回来过吗?他卧室整整齐齐,一切都有条不絮。只是我的手碰着他的书桌时候,竟然沾满灰尘。林清一定很久没有回来了,以他爱清洁程度一定不可以容忍有一颗灰尘在他的面前出现的。

这些天,他去了那里?干什么去了?他不知道我带着丑丑离开过这里吗?心里涌出了无数个问题,却连一个自己也解答不了。

我的人生难道注定了,只有等。

结果一天,两天,三天。我已经开始坐立不安。我问自己的心,我那么喜欢他,可我对他的了解到底有多少?除了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工作的地方,他的狗,我对他其他的事情竟然一无所知。每当想到这里,我的内就充满了不安和焦虑。

那种心态,没有经历过,从来都不明白。我默默的做家务,收拾着房间,地一遍一遍的拖着,那些衣服掠了洗洗又掠,碗擦了又擦,难道我被林清传染了洁癖这种东西吗?

我开始失控般在他的卧室里站着,坐着,躺着。

坐在林清的书桌涂鸦,随手写下了:爱多深,我就有多痛。看着这两句话的时候,我竟然哑然失笑,林清竟然将我变成诗人。

随手打开的抽屉。一些私人的物品,整齐的摆置着。这个家伙,什么都好,就是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一点保密的功夫也不做,卧室不锁,连抽屉也不上锁。不要怪我,反正做小偷偷看他的东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正所谓一次生二次熟,竟然脸不红气喘的把他的东西彻底的翻了一遍。

这个家伙还真穷,存折上只有四位数,看来也是,他每个月都贡献了一大半给了我这个包租婆了。我那些富有的同情心又跑出来,考虑着不如给他减点租吧。可是理智也跑出来了,曾泡泡你清醒一点吧,不要跟钱过不去。男人是信不过的,只有财富才能给你永恒的依靠。倒不如找个借口跟他加租算了。

我随手翻了一本子。只是随手翻翻,却是那些熟悉的笔迹却情不自禁的引诱着我看了下去。那厚厚的一本笔记,没有什么条理性,好像一些随笔。一些小情节,一些小心情。可以想象,林清在记录这些文字的时候,应该是很随意的。

那个女人,叫曾泡泡的女人,是我见过最糟糕的女人。我真怀疑这个世界怎么会生活这种人。我真怀疑中介公司是怎么帮我办事的,竟然帮我找到这个垃圾堆啦。看着这个零乱的地方,我以为自己到了垃圾堆来了。

那个该死的女人,倒好理直气壮的跟我狠狠吵了一架,竟然睡觉去了。

我无奈的与宝宝对望一了眼,我看得出宝宝也不喜欢这个地方,可是,我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我们已经被人拒绝太多次了,连朋友哪里我都不便打扰了,孤家寡人倒也罢,成又双对去了兄弟难做。

也罢,我对宝宝说,就忍耐一晚这么多,然后明天无论如何,也要跟这个变态的女人做一个了结。

看着宝宝疲惫不堪的模样,我就不忍心,我知道它并不喜欢我工作的地方,他并不喜欢那些高声贝的音乐。我有点后悔,我不应该将它带出来。如果将它留在安的身边,不对,留在大嫂的身边应该会更好。她过得可好?

那个变态的女人,竟然还有一点优点,当我和宝宝在沙发醒来的时候,竟然发觉我们盖着一条被子,说实在话,那被子竟然还带着淡淡的香味。看着这个乱七八糟的屋子,我还真担心,她的被子会不会突然跑条虫子出来……

我看得起劲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不知道是谁这么没有道德,要知道我已经N年没有这么认真阅读过了,破坏人家学习之事是不得好死的,我心里暗暗的诅咒着。

“喂~~”我耳边响起来的却是婶婶的声音,吓得我在心里直呼,不好意思,我收回刚才的诅咒,谁打扰我学习,谁长命百岁。

“泡泡,你回几天,也不打个电话过来。我打过去几次都没有人听,你干什么去了?”惨了,婶婶是不是已经知道我和陈二公子的婚事催了,所以过来兴师问罪呢?

“我上班去了。”我自知理亏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还上什么班啊?赶快把上面的事情处理完,就回来。”听她的语气,应该还不知道啊。陈家二公子办事效力还真的太低了。

“哦哦。”实在没有勇气跟她说什么,让她知道答案,她不气晕才怪。所以随便应付了几句,得过且过就算了。

继续去看林清的笔记算了,刚才才刚刚看得起劲,为什么上学的时候没有这种求知的冲劲啊?如果有的话,我可能早就成了博士之类的东西啦,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傻呼呼的样子啊。

坐下来,冲了一杯清香的菊花茶,决定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将林清这个男人读得清清楚楚。笔书本还没有打开呢,真是气疯了,电话铃又响了,这一回无论是谁,即使是天皇老子,玉皇大帝,谁打来过谁都不得好死。我真的诅咒了,说出去的诅咒,就是泼出去的水,无论如何我都不收回来了。

“喂……找谁啊?”我没有好气的问着。

“请问曾小姐在吗?”那边是一把温柔如水的年轻女子的声。与我的声音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我直骂自己干嘛要表现得那么凶残。

“我就是。”我尽量压低着声音,希望之前的个粗鲁的声音不要吓坏了她。

“我这边是××医院,想通知您,您的朋友林清出了交通事故……”天啊,我刚刚想诅咒的是打电话,与林清无关啊,为什么那么灵验。我的心情一沉,这个长命百岁,健康良好的家伙,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才啊。

“他…他…现在怎么样了?”我紧张得都快结巴了,心跳加速,心里的拜托老天,千万不要让这个家伙出事啊。

“不好意思,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我只是负责通知事故者的家属,我已经打了好多次电话过来,一直都……”对方说什么我已经无心再听下去了,挂上电话。

失魂落魄般冲了出门。才发觉,身上穿着睡衣,脚丫子还光着,身无分文。连门都忘了锁,我直骂自己笨蛋,为什么要回什么老家,去什么散心,去什么相亲。林清,你还好吗?你一定要等着我啊。

第二十四章

我像个疯子般的冲进了医院,那种熟悉又久违消毒水的味道不停的刺激着我的呼吸神经,我才发觉一直以来的医院恐怖症竟然不治愈了。想着以前,即使我病得多严重都只是便利店买几颗随便吞下去就算了,从来没有勇气去看望我那些熟悉又冷漠的医生。我甚至常常流连医院的外面,这里是母亲生命的终结的地方,我恨它。

今天我却克服这个障碍,爱情的魔力有时候还真的太大了,大到连我都不相信的地步。

我心如刀割的跑到咨询前台问林清住在哪里?那位小姐连头都没有抬起来看我,以爱理不理的口吻的问着我:“什么时候进来的?”

“不知道!”我喘着气,眼睛尽是急切的期盼。那个慢条斯理的护士,手脚就不能快一点吗?我都快急死啦。

她白了一我眼,竟然跟身边的人聊起家常,说什么下班之后去哪里消遣。

如果此刻我手里有一把枪,我就把她给抢毙了。一点白求恩的精神都没有,配得穿上这一身白色的袍子,真的沾污白衣天使这个称号。

“叫什么名字。”谢天谢地,她终于发现我的存在。

“林清。”我又重重的重复了一遍。

“住在404房的9号床。”她慢慢吞吞像只蜗牛般告诉我,真想告诉她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态度是不行的。可是急着见林清也就算了,不便她计较太多。

中国的医疗制度,反正是司空见惯了,什么人都可以得罪,千万不要得罪我们的天使们,呆会报复心一来了,在林清的身上乱扎几针。

“404房。”我心里念着这个数字,一路的数着下去,医院里尽是各式各样的病人,这个区应该是专收交通意外的伤者,看得我心惊胆跳的。一个个包得着木乃伊的装束,连五官都分不清楚啊。做人有时候要求不能太多,此情此境,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林清平安无事。

进了404房的时候,有几个人的表情看起来不太好,气氛看起来有点凝重。我突然想起了妈妈离去时的情景,全身的血液都冷却了,死亡的氛围浓烈得我喘不过气来,9号床刚刚有护士正在收拾床单。

我心里紧张得几乎不敢问话:“姑娘,请问这里的病人去哪里啦?”

护士摇了摇头,无奈的叹息一句:“走了,刚刚的走的,太可惜,还那么年轻。”

我无法呼吸,母亲离去那种感觉,那种想失去全世界的感觉,悲痛欲绝的感觉,潸然泪下的感觉。全身无力的感觉,都冲击着我,我眩晕倒了下去,好心的护士好像在一旁掺住了我,又好像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到底说什么了什么我根本无从知道。

我整个人都被掏空了,魂魄好像飘散在四周八面。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回复了一点点的清醒。一位年轻的妇人哭哭啼啼的问我:“这位小姐,你是谁?是我大哥什么人啊?”

我考虑了良久,我到底是他的什么人呢?虽然人已死,不复在了,可是他还是会永远活在我的心里,我还是爱着他的。

所以我坚定的对着年轻的妇人说:“爱人。”他爱不爱我,我不知道,可是我爱他这件事情是千真万确的。

“爱人?你在我面前说就可以了,千万不要给我大嫂知道了,此情此景让她知道这个真象,让他情何以堪啊!”年轻的女人说完后继续放声嚎啼。

我心里慢慢清醒了过来,林清结婚了吗?这位伤心的妇人看起年纪应该比我还要大,不可能是林清的妹妹,一丝铙幸从我的心头飘过。

不好意思,这里是9床吗?我问着身边的护士。

“这里是6床。”护士回答道,又看了床头的号码,不好意思的跟我解释着说:“不好意思,刚才收拾房间的时候,把编号弄倒了。”

谢天谢地。我全身喜悦都要显露出来,就知道林清这小子看起不像是一个短命的鬼。不禁笑了出来。护士和妇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

我心里直骂自己无良,人家家人刚刚不幸过世,我竟然在这里添乱。只能不停的向她们弯腰点头,不停的道歉。

“小姐,你有毛病就去五楼的神经科吧。”妇女狠狠的对我说,那种失去亲人的心情我能理解。何况千错万错的人是我。我只能抓着她手诚恳跟她说:“大姐,好好保重身体,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吧。”这些话都是爸妈离开的时候人家跟我说的,想不到现在有机会反而来安慰别人啦。

我站在那里也不更再说什么了,痴痴傻傻的拜托林清快点出来。突然间觉得浑身不对劲,好像被人狠狠的偷窥着,好像有人盯了我很久了。顺着感觉的方向望去,大家猜我看到谁了?我日思梦想的林清,正亭亭玉立的,没有穿没有烂,面容胶好的站在病房的门口,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我想他应该到看到整场戏了。也不出来阻挠一下,真是可恶到极点。

“你这个死女人,很希望我死吗?”他看起来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我万万想不到,这是我们分别这么久来的第一句话。没有问候,没有关切,只有火药。

“对,就是想你死,天天求神拜佛,希望你早点安息就好了。” 别有深意地望了望这张年轻俊俏的脸,这张我日思梦想的脸蛋。

“还要劳烦你来看我,不好意思。”他看起来好像有点在生闷气的跟我说道。

“知道就好,我很忙的。”我没有好气的对他说着。心里又直骂自己笨蛋,还要什么面子,还有什么尊严啊。这个时候应该好好扑在他的怀里,梨花带雨诉说着思念之苦啊。要不也要表现大为紧张,问他伤到那里了?或者表现得凄怨无助,细细柔柔的样子。

“我住了医院一个星期多了,你跑去哪里了?电话也打不通,如果我真的要死了,想见你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他似在质问我,可语气之间却有了一些温柔。

我没有好气的望了他一眼,心窝里突然冲出了一些叫做温柔的东西。关切的拍拍他的手臂,顺便用眼光把他的身体检查了一遍,也算是吃吃他的小豆腐,问他:“有没有伤到哪里了。”

他摇了摇头,坐到了9号的床上。问我:“你到底去哪里了?”

“回我叔叔哪里去了。”我跟他解释道,也不敢解释得太彻底,压根本就不想让他知道差点成为陈家少奶奶这件事。没有什么好炫耀的。

“为什么连打电话也不开啊,白白浪费了我廉价转让给你的电话。” 久违的笑容出现在他的动人,灿烂脸上。

“你以为我是你啊,那么富有啊?为了省钱我的行动电话根本就不能漫游的。出了这个城市,它就是一个废物。”我拉着凳子坐在他的对面。打算好好的把这家伙的脸看清楚,百看不厌的脸啊。“我有留纸条给你,说我去我叔叔那里,你没有看到吗?”

“没有,那天晚上,我在酒吧里看到你时候……你也看到我了对吧。”他看到我一眼,好像有点犹猭的一下,继续开口:“我以为你生气了,所以连电话也不接了……我有追出来的,就在那个时候被摩托车撞到的。”
  
听得我心里一阵发紧。我这个死女人,到底去干什么了,人家为了我出了车祸,还好只是一辆摩托车,如果是一辆大车,林清还不一命呜呼,那现在我们就真的变成阴阳相隔了。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我竟然是在跟陈家二少爷讨论着婚嫁的事情,我算是个什么东西啊。

“对不起啊。”我没头没脑的跟道歉。

“什么?”他摸不着头绪的反问着我。

“没有什么,就只是想跟你道歉。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要追出来?”我追问着他。

“不知道,我的脚就是不听我的话追出来了。”他手抓着头发,很懊恼的回话。

“该不是喜欢上我了吧?”反正我也顾不上什么面子尊严的问题,我终于鼓起全身的勇气头头问出了这句。

“什么?我喜欢你?……大婶,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不可能的事情。”那个自负又不可一世的林清去了哪里了,为什么连否认都那么苍白无力呢。

“喜欢我,让你很丢脸吗!”我不死心的追问着。“喜欢一个人很丢脸吗?”

“我没有,绝对没有,以前没有,今天没有,以后都没有。”他极力否认着。眼睛里却有了一些不自然的光闪烁着。我想起以前,我也是曾经用这样的答案来否认我对他的喜欢的,可是我心里却明明喜欢得要死。口不对心这件事情,女人和男人原来都有相同的天份。

“算了。我会证明给你看,你是喜欢我的。”我自信的宣布着。怎么样证明,其实一点头绪都没有,信口开河夸大其词挫一挫他的锐气再说。

“你不要浪费心机了,不可能的事情。”他突然间变得很认真,语气里有了一种不容置疑的信心。

林清,你就等着瞧吧。你的心,会慢慢向我靠近的,终有一天,连你自己也说服不了它,它会是属于我的。

“JOE哥哥,JOE哥哥,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吃的香草雪糕。”未见其人,先见其声,一把年轻活泼的女孩子的声音像夏日的阳光那样清脆,令人神情一振。

青春可爱,粉粉嫩嫩的少艾,穿着可爱的娃娃装,大概20岁。长着一张娃娃般精致的脸,可爱得连我都喜欢上。我不禁哀伤,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头, 20岁的时候,我到底做了一些什么事情了。那时候父母还健在,我应该好是他们的乖乖宝宝吧。

“是你喜欢吃的吧。”林清接着她的话,不冷也不热。

“啊!我不理,我买了两支,人家就是想跟你一起吃嘛。”少女撒娇的声音酥到了我的骨头里,如果撒娇的对象是我,我一定投降,谁能抵抗得住这种可人儿啊。

“我不想吃,给这位姐姐吃吧,她是什么爱吃。”林清很不耐烦的指着我,躺在床上一副我想休息的模样,看来他面前的两位女性都不受他的欢迎。

少女终于发现我这个透明人的存在。甜甜的问着我:“姐姐,你是JOE哥哥的什么人啊?”

跟她怎解释好呢?没有必要说吧。所以答非所问的指着她手里快要溶掉的雪糕说:“是不是真的请我吃啊?”

少女依依不舍的看了林清一眼,确定他真的不想吃之一后,暗然了几秒钟,不情不愿的雪糕递给我。“姐姐喜欢吃就拿去吧。”

看着林清的表情应该是想下逐客令了,我也不想自讨无趣。公式化的叮嘱了他几句就离开了。林清求救般的看着我一眼,小声对我说:“麻烦你,把她也带走吧。吵得我无法安宁。”

看样子,小妹妹应该也是垂青林清的美色,留她在他身边是极不安全的。就光凭这一点,我就应该卖个人情给林清,一举两得。

我热情的对着少女说:“小妹妹,我知道你JOE哥哥很多密秘,想不想听啊。”觉得自己挺卑鄙的,这样子骗一个无知的少女,可是没有办法,爱情的面前,没有人是不自私的。现在不骗,以后她就变成我一个强大的对手了。

少女充满爱慕的看了林清一眼,又扁了扁一下嘴,那样子真的可爱极了。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喜欢上。可看样子,林清暂时对她应该还没有兴趣,谢天谢地。

我软硬兼施的把少女拖出了医院。

第二十五章

“你放手啦,我不走。”美少女即使是已经被我押出了医院,我依然死死的扣着她的手臂,深怕她又溜回去林清的身边。

“你答应我不回去,我就自然放手。”她身上的青春气息感染了我吗?我竟然俏皮的向她眨了眨眼睛。

“一把年纪了还装成这种弱智的表情,你有病就去看医生啦,大婶。”她没有好气把我的手扯开,突然间转成另外一副挂着厌恶的面孔,刚才的可爱都到哪里去了。

“大婶?我是大婶?你才是大妈呢!”真是气得我差点呕血,可事实上我这个大婶她可以叫得名正言顺,而她这个大妈我却叫得心虚得要命。有这么漂亮可人的大妈,谁不愿意做大妈啊。

“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以我聪明的嗅觉一闻,我就知道你也是喜欢JOE哥哥的。”她那张青春的脸上竟然有一点恶毒的感觉,看得我心里直冒冷汗。继而又用不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自讨苦吃,你这副尊严,做JOE哥哥的钟点工还嫌丑。”

这个死丫头,真的被爱情冲昏了脑袋了,竟然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姐姐说这这等狠话。气得我开始有点口不择言又故做镇定,倚老卖老又以同情的眼光看着她说:“你这种青苹果,林清可不爱吃。我就是这种尊严,可没有办法,林清就是喜欢,他还住在我家呢,你呢?他给什么承诺你。”曾泡泡,你一定是疯了,竟然为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妹妹在大街上争风吃醋。

“什么?JOE哥哥住在你家?”少女不相信的问着。真的被自己打败了,跟她吵得天昏地暗,竟然连她名字都连不知道。

“是啊,住了快半年了。”我不可一世的向她炫耀。“我看你长得挺聪明伶俐的,如果我是就不自讨苦吃啦,你还这么年轻,长得又这么可爱,喜欢你的人应该很多吧。”我好心的奉劝着她,这些话里有一半的真情,一半的虚意,为了她也为了自己。

少女突然像一只安静小兔,那种表情竟然激起了我的怜悯。老天真的太有眼了,生为我女儿身,如果我是一个男子,我想我一定是那种见异思迁的陈世美,天下女子皆有怜惜之处啊!

太阳闪闪的照在我们的身上。大街上人来人往,林清还躺在医院里,他可能永远不知道,有两个傻瓜,本来毫不相关的两个女子,为了他在30度高温下汗流浃背吵着架。就像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样。

“姐姐,我拜托你,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JOE哥哥,没有他我会死掉的。”少女哀求道,我心里一软,心想只不过一个男人而已,喜欢就拿去吧。

可是问题,我也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过,我当然不可能那么伟大,什么都可以礼让,只有男人不可以,这个道理我也是刚刚才明白的。真的对不起,小妹妹,你迟了一些日子认识我,如果早些时候你这样子拜托我,只要随便给点转让费,林清我一定让给你。可今时今日,我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啦。

“小妹,我也拜托你,我也很喜欢他,没有他我也会死掉。”没有他,我会死掉吗?应该不会吧,父母离去后,我照样必须好好的活着,爱一个人最大的勇气和可贵之处是,即使他离开,你依然要好好的活着。可是,如果一定要说一些生生死死来表示爱情的深度,我照样可以畅顺的表达出来。

“你知道吗?他出车祸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伤心,我真的很开心,我在想这一定是老天给机会我,让我有机会跟他共患难……”少女低着头,刚才的斗争气势已经完全消失了。

爱情这种东西,才叫人人平等。它萌生的痛苦,不仅仅是针对丑女,连美女也一样。所以,我不应该与她针锋相对,因为我们都是同病相怜。

“出车祸的时候,你在现场?”我好奇的问道。

“嗯,那天晚上我专门去酒吧捧JOE哥哥的场,才开始聊得开心,他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间像发疯的追了出去,我就在后面追,追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下,我拼命的摇着他,他一动也不动,吓死我啦,我以为他会死去了……”她向我回忆着那天晚上的事故,表情有紧张,有惊危,有激动,我的心随着她表情起伏着,好在,林清还好好的活着,感谢老天,这个家伙好活得好好的。

“所以,我真的感谢老天,他有危险的时候,是我在他的身边,可那时候姐姐,你在哪里?”她突然间尖锐的问着我。那种优越感又回到了她的身上,仿佛想证明给我看,她才是林清生命里最重要见证人。

“那又怎么样?你的JOE哥哥可能会感谢你,可不会因此而爱上你。”我严肃对着她说。心里却对她怀着的感激,毕竟这个丫头也算得上林清的救命恩人。

“为什么?我有什么不好?JOE哥哥为什么永远对我不冷不热,我好难受啊,姐姐。”她拨了一下前额着的头发,眼眶竟然红了,好像要倾泻而出眼泪来,真是一个情绪化的小东西,感情丰富得可以去演戏啦。

“好啦,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拍着她的肩膀,安慰着她。

“这么说,姐姐打算让我吗?”她的眼睛突然间亮了起来,好像看到了希望。真想告诉她,傻丫头,问题不在我的身上,在林清的身上,他才是事件的捅始者,要怪就怪他爸妈把他生得那样迷人干什么,来这个世间难道就是专门让女人为他伤心的?

“我可没有这么说。”我马上划清界线。千万不要与情敌走得太近,这点理智我还是有。

我指着左边的路对着她说:“我走这边,你走那边吧,我们永远不会是同一路。”然后头也不回的昂头向前走。

远远的听到她冲着我嚷的声音:“姐姐,你记住,JOE哥哥,是我的,是我的,我要他一生一世,永生永世。”。

天啊,现在是在念台词吗?永生永世,下辈子让林清投胎做一块垃圾,你还怎么永生永世,这一辈子都抓不住,还想着永生永世那些空洞的东西,现在的小女生都是在想什么的,是不是看言情小说太多啦,中毒了,一点也不知生活的苦。看她穿得那样光鲜,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真是一个讨厌的老天,尽让我遇到有钱的人,偏偏我就是一个穷人。难道送我来到这个人世间,就仅仅为了做这些有钱少爷小姐们的陪衬吗?气得我咬牙切齿的。不公平的——天。

一边走一边想着那个疯狂的丫头,长烟花绚丽般灿烂的可人儿,如果我们不是喜欢上同一个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啦。可惜,可惜啊,只听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来连爱情与友情也是如此

我想起了林清那本还没有偷看完的日记,心情不禁雀跃起来。赶快跑吧,那里应该可以找到我一些想要的答案。等着吧,谜团会逐渐打开的。哈哈,做侦探还蛮有意思的。

第二十六章

我像个小偷的鬼祟盗取了林清的故事,从他的日记本里,我看到一个富有却又贫穷的林清,令人怜惜的林清。

我叫林清。六岁之前的我,应该是快乐的吧。因为我已经完全没有回忆了。我的痛苦源自于我的懂事。

我七岁的那年,躲在爸爸的书桌下面,听到他与妈妈吵架了。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秘密,我后悔得要死,为什么我要躲在下面窃听着他们的对话。

从他们激烈的对话中我明白了,妈妈看我的眼光与哥哥为什么是那么的不同?为什么她几乎不怎么正眼看我,也从不骂我,打我,好似我与她无关一样。

原来我的确与她无关。我是爸爸在外面与另一个女人风流一夜的结果。女人把我生了下来,要了一笔钱就离开了。所以,我是被卖到这个家的。

爸爸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从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家里有许多的工人,每个人都叫我二少爷,我什么都不缺,缺的是妈妈关怀的眼光。

妈妈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她对家里的每个人都很好,即使是一条小狗,她也是温柔以待,轻声细语。只有我是例外的,我的存在,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她,她的男人曾经对她不忠,所以每当她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都透露着怨恨,于是她是能对我熟视无睹。我从来不曾怪她,我怪的是那个把我卖掉的女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当什么少爷。我宁愿当一个有妈妈的穷孩子。

爸爸每天都很忙,见到我的时候,就摸摸着我的头,告诉我要听妈妈的话。每当看到妈妈亲热的拥抱哥哥的时候,每当我看到妈妈那些冷冷的眼光的时候,我剩下的只有心怯。我想问爸爸:“你为什么要出去风流,为什么要向那个女人买了我。”

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尽力又安分守纪的做着他们的乖儿子,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否洞悉我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

从此以后,我每天都在祈祷自己能快点长大,长大以后,我就不需要妈妈的爱了,长大以后,我能自立的时候离开这个家,妈妈就不用再痛苦了。

我苦闷的生活。在安的到来,有了很重要的转变。

我认识安的时候,是一个初夏的时候,天空高高的,一抹白云挡不住阳光照耀在她那张美丽的脸上闪闪发光。

那天她穿着一条碎花裙,扎着两条长长的辫子,风轻轻吹在她的裙摆上,我永远记得她天使般的笑容,从来没有人这样子真诚的对我笑过,她说:“你就是林清弟弟吧,我是安安,我们交个朋友吧。”

那抹笑,从此永远停驻在我身体里。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使的存在,而且天使长真的很好看。

安安的爸爸与爸爸是生意的拍档,于是每当周未的时候,我家的小花园里,永远都看到安安那可爱的身影。只要见到她,我就忘记了孤独。

安安成了我的初恋,我甚至计划好,我18岁的时候,就娶安为妻。然后搬出这个家,找一个温馨的小屋,然后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我从来没有什么野心,安成了我唯一的野心。

在我13岁的时候,我试图性的问过安:“安,以后我们结婚好不好?”

安看起来有点迷惘,思考了一会之后露出一弯迷人的浅笑,说:“等我们长大了之后,那时候确定了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们就结婚,没有问题。”

这算是给我承诺吗?我还与她勾了小指头。我想我们会相爱的,我们会结婚的。

15岁的时候,我被爸爸送一间寄宿的学校。我想他是清楚我在家里的处境的,这是他唯一能帮我做一事情。离开那个笼子,我应该是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我的离开,对这个家是最好的。我一直以来的沉默寡言,大家都应该猜测到一些东西了,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不已。

从寄宿学样开始,我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讨人喜欢的。我的抽屉里常常有女孩子送的礼物,写的情书。可我的孤独无药可医,我的内心很恐慌,一种洪流卷过般的荒芜,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怎样,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着安,安的笑容像是我的镇定剂,让我安心。

大哥有时候跟着安来看我。我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竟然是那样的绝配,心里有了隐隐的不安。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破,时间会告诉我答案,我18岁的时候,安终于成了大哥的女朋友,她脸上淡淡的红晕,说明她也是喜欢大哥。

这个女孩子笑容原来不属于我,可我不甘心,相比于富有的大哥,我是那么的贫乏,连安我也失去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大哥和安为我庆祝18岁生日的时候。我喝了很多的酒,趁着安不在的时候,我以一个男子汉的姿态语无论次问大哥:“哥,能不能,把安让给我?”

大哥抬起了头,声音沙哑地说:“除了安,只要你要什么,我都可以让给你。”

我苦笑着,大哥就好像一个刽子手般把的心处决了。

“除了安,我什么都不要你让。”我厚颜无耻的要求着他,说:“哥,你什么都有,我却一无所有,你有一整个家的幸福,而我什么都没有。”

哥错愕的看了我很久,说:“原来你什么都知道?”

我当然什么都知道,从小到大都知道。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都不知道,那么我依然是一个蒙胧18岁的少年。

那时候安就站在门前,应该是听到我们的对话。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应该有了愧疚之情,试图向我解释着,说:“林清,你听我,我…一直都只把你当弟弟……对不起。”

我苦笑着,我需要的是爱情,不是同情。我狠狠的对着她说:“你不需要跟我道歉,你这些话只会使我难受,不会减轻我好受的程度。”

那一刻我只想逃离那个地方,两个相爱的人对我的同情,我承受不起。于是,我发疯般的冲了出去,大哥在后面追着我,在楼梯上下级的时候他企图拉住我的时候,悲剧就发生了。这条楼梯和我一起成了谋害大哥的杀手。我安然无事,大哥滚了下去,我听到安尖叫的声音。

从些,大哥的左脚比右脚少了2厘米。

大哥进手术的时候,妈妈扯着我的胸膛,哭着问我:“我那一点对不起我啦?辛辛苦苦养了你18年,为什么你要恩将仇报。”

没有错,我从来都不是她的儿子。那个公开的秘密就彻底捅破了。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的身体里不是留着父亲的血液,一切都会好过。

我想任性的孩子般,爱上了酒。听说,我的亲生母亲,是酒廊里卖酒的女郎,父亲是她的老顾客,常常到那里应酬。在这一些酒池肉林的地方,一个洒廊的女子与一个多金的男人发生关系是司空见惯的,不惯的是搞出了一条性命,而且生了下来。

我的背后着着一些碎言碎语,他们说我毕竟是那个低俗女子生的孩子,所以才会染上酗酒的习惯。

世界上每个人都以为是我的天使,想打救我出地狱。

第二十七章

每个人都想做我的天使,我的天使却成为我的魔鬼。

我决定忘记安。事实上,要忘记一个人比爱上一个更难。我忘不了她,却常常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我已经不再爱她了,每当这样说服自己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的笑了出来。

林智跟爸商量,决定把我送去国外。

我从家里逃到了寄宿学校,然而连这个城市也容不下我了。没有了安,我走到天涯海角,应该都是一样的。

他们派了安来做说客。一种聪明与愚蠢兼并的做法。

安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酒吧里拥吻着一个陌生的女子。在昏暗的光线下,我看到了安闪闪发亮的眼睛,她眼睛里尽是心疼之情。我讨厌她那种表情,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想被他心仪的女子同情。

我是故意,我要她目睹这一切,让她亲眼见证没有她,我依然可以爱着别人,没有了她,这个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女子。

爱让人变得很卑微。

她站在一旁冷静的看着我与身边的女子调情,没有作声。

我想作秀般的吻着的女子。然后夸张的对着她说:“她是我大嫂,叫大嫂吧。”

女子像一只温存的小猫依偎在我的身上,娇媚的对着我的撒娇:“真的要叫吗?”

“跟我走吧,JOE,这里并不适合你…”安说。

我苦笑的看着她,她穿着一件白色麻料的连衣裙,像初次见面的模样,天使般的站在我的面前,原来她不是我的天使,是我的魔鬼,上天派她来收服我的吗?

“什么适合我,我最清楚。”我说,像个任性的孩子般,夸张的对着她笑着。可安你知道吗?我的心却是在淌着血。

“为什么要这样子,难道你的下半辈子,就跟酒樽过日子吗?”她终于坐下来了,看起来想好好的跟我谈一下。

她又看了我身边的女子,以礼貌却不容拒绝的口吻对她说:“不好意思,我跟JOE有些话单独要说,你能否回避一下。”安只比我大两岁,却从来都是我的避风港,失去了她,我要躲到那里?

女子看了我一眼,我咬着的她耳朵亲热的摸着她的脸孔,说:“大嫂,她是我的女人,她没有什么不可以听的。”我故作冷漠的对着安说。

“JOE,我是以一个朋友来的。请你不要拒人千里,好不好?”她说。

这个女人,明明那么真实的站在我的面前,却离我那么的遥远。如果注定不是我的,就请不要在我的面前出现。

“好吧,你有什么就请说,请不要跟我兜圈,这不是你的风格。”我速战速决的对着他说。

她无奈的看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那冷静的安,对着我原来也有紧张的时候。我心里竟然窃窃自喜,原来她是在乎我的。

她端起了吧台上的水,喝了一小口,看起来应该在酝酿着怎么跟我说。

“林智跟你说过吧?”她问

“什么?”我明知故问的反问着她,我是很清楚她这一次是来说服我出国的。

“你还小,应该出去外面看看,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有多大,还有许多许多的好东西。”她说得很隐讳,可是我还是听出来了,她是让我忘记她,想告诉我外面还有许多好的女孩。

“好东西,与我又何关?”我事不已的回敬着她。

“你今年才几岁?难道你真的想一辈子这样子过吗?你多久没有去上学?有多久没有回家了?你知道我…我们都会担心你的?”她激动的问着我。

“家?我有家吗?”我苦笑的反问着她。

“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大家都对你不差。”她是这样子回答我的,我喜欢的女子,原来一点也不了解我。我问自己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可我有什么好满足的,我一无所有,连一份完整的爱都得不到。

“我拜托你,JOE,请不要让我们担心好不好?”她无视着我身边的女子,手温柔的搭在我肩膀,很真诚的哀求着我。

安的温柔的声音,把我溶化了,她让我去死,我也愿意。

“你很想去吗?”我直逼着她的眼睛,很想找到她对我有一些留恋。

“是。”她坚定的答着我,眼神也飘走了。

爸和林智都是聪明的人,他们很清楚安能说服我。

“好吧,我去。”我没有多加考虑的答应了她。

安看起来很不可置信的模样,我这么轻易的答应了她,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么轻而易举就能说服了我,只是她低估了我对她的爱。前面是万丈深渊,只要是她开腔让我跳下去,我就跳下去。有什么事情我不能为安做的,我实在想不出来。

安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她一边走一边从包里的拿着手机的动作看来,她应该是在向家里汇报成功做说客的事。

她真的对我一点留恋都没有。就那么迫不及度将我送出她的视线之内,我的存在,让她处境尴尬了吗?我的心情跌进了谷底。

“她已经走了很远,不用再看。”我身边的女子酸酸的对着我说。

我厌恶的推开了她,戏已经做完了。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此刻的我何尝不是另一个女人的魔鬼呢?

“你是三月天吗?变得还真快。”女子狠狠的问着我。

我没有回答她,我几乎连说话的能力都要失去了。

她继续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败类。

“喜欢就去争取,而不是坐在这里自怨自怜,人都走了,她看得见吗?胆小鬼。”她站来起来,手里拿起了酒,狠狠的向我泼了过来:“如果不是喜欢我,就不要挑逗我,就不要楼我,不要吻我,一点家教都没有,你妈妈没有教你吗?不喜欢的人不要随便招惹。”

我坐在原来的位置傻傻的笑了出来。我本来就是一个没有家教的人,我妈的确从来没有教过我任何东西。一直以来,只有自己而已,原本还有一个安的,现在连她也是属于另外一个男人的。

想起了林智,想到他左腿,想起我那次失误的罪行,我除了深深自责之外,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欠亏我大哥两厘米的长度,我拿什么去补偿?我还有什么资格去把安抢回来?

我已经失去竞争的资格,失去爱安的资格。

签证的事情交由林智去办,出国这件事情仿佛事不关我,我需要做的是出发的那一天,出现在机场就可以了。

林智的办事速度和效率快得令我意想不到。安很雀跃的帮我张罗着出国的东西。

我暂时回家暂住,装着若无其事与他们谈笑风生。

离我出国的前一天,拿着机票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要去巴黎,飞机是由香港起飞的。

我对着他们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谁也不要来送我。”

妈妈默默的把事前我收拾好的行礼箱递给我,叮嘱着一个人在外面要小心,眼睛里竟然流出湿润的液体,都说女人都是水的做的。

我看着她,这个我叫了20年的妈妈,青春已不复在了,也许她从来都没有恨过我,她只是在恨她的男人的不忠。我真的一点也不痛恨她,只能说我跟她没有做母子的缘份。

可一切都回不去了。我知道,我们彼此都不可能,变成像林智与她那种感情。

我临出门的时候,她拥抱着我,在我回忆里,她从来都没有抱过我,连正眼看过我的机会都是很少的。

“孩子,对不起,这些年来,大人的事情影响到你了。”她突然间向我道歉。

我有点措手不及,只能安安静静的被她拥着。

接着,爸爸、林智、安都轮流上来跟我道歉,好像全世界都亏欠了我一样。

我对着大家很灿烂的笑着,心却萎缩成一团。他们离我越来越遥远。

我一个人在香港的酒店住了一晚。在这个喧华的城市里,一切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这间华丽的酒店,那些优质的服务,原来我只能够拥有一晚时间。就像我离开时间的那些幸福,原来我只那拥有一刻而已。

昙花虽然一现,可毕竟开了花。

我不知道林智为什么把我送到这个浪漫之都,也许他也是有私心的,就是想我尽快可以在这里找到一段浪漫的爱情,借此把安忘记了。

我在这里一呆了三个星期÷。我走了遍了这个城市的的名胜: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协和广场、卢浮宫、凡尔赛宫……这些地方并没有给我太多的感觉,没有安的地方那里都一样,我是忘不掉她的,我骗不了自己。

然后悄悄溜了回去。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没有打算打扰谁,我只是单纯的想和安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别无他求。

第二十八章

爱情是一杯毒酒,你愈想去忘记,它愈是留在身体里不肯离去。

我绕了一圈又回到原来的地方,找了一间小旅馆,一呆便是一个月,大部时间我都活在酒精世界,剩余的时间就抱头大睡。我没有去找安,我却在酩町大醉中、在睡梦中见到了她。她在我心里隐隐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挥不去。我一点目的都没有,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

12月份的时候,这个城市没有雪,寒流来袭又飘著细雨,一派悲气弥漫有一种袭人心扉的痛。我想起了安以前说过:“冬天的这个时候,她最想去富士山上看雪。”

我决定去看看那个地方。拿着家里给的信用卡,买了去东京的机票,到达之后直接起程到富士山,住在山上的旅店。

我坐在520房里透着落地玻璃看着窗前的雪景,这些都是安喜欢的景象,想来竟然有几分的讽刺,想来的安没有来,应该陪她来的人没有来,我却来了。

许多来这里的旅客都会去滑雪,我没有这个兴致,我来这里,是为了怀念一个人,一个从来就不属我的人。

我在山上的小商店里里连流着,发现竟然有好个摊挡在这里贩卖空气,一个小小的罐里装着富士山上的空气。

我跟指手划脚的跟着一个日本老头子买了31罐富士山的空气,快递给了1罐给安。

这个冬天,因为做了这件傻事,我的心里终于有了一点温暖。为了那31罐的空气,我告诉自己,从这一天起,每天送一瓶给安,到了下个月的时间我就会忘记这个女人,就会习惯这个女人的不存在。

那罐空气终于惹出了事端,家里知道我没有留在巴黎,大哥给我发了邮件,给我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我在一个礼拜之内不回去读书,就截去我所有的经济来源。

我没有妥协,我学不会这种东西。

一个人背着行囊回到原来的城市。在一间叫天使的小酒吧里做服务员,什么失去都没有关系,不能连尊严都失去,我要学会自力更生。

好像有点斗气的气味,我要他们知道,我能自立,我不是他们身上的一条存生虫。

原来兴趣也能成为一种生活的技能。

我发觉我不仅有喝酒的天分,连调酒也很有天分,我跟着一个调酒的师傅做学徒,用我对一个女人怀念的心情与与生俱来的天分调出一杯杯色调闪烁的鸡尾酒,竟然也能糊口。

那些酒让我找回了信心,他们一直不喜欢的东西,竟然成了我谋生的工具。好像有一点可笑。

三个月后,林智终于在酒吧里找到我,他一副痛心疾首的看着我,仿佛我是土地下的烂泥,扶不上墙。

“你在这里干什么?”林智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冷若冰霜的问我,我看得出他在极力压制着他的怒火。

“我在挣钱。”我平静的答他。我知道他始终会找到我的,这个城市并不大,只是比预期中要快了一些。

“跟我回去。” 他双手用力的抓住了我的手,眼里冒着异常愤怒的光。

“没有必要,我过得很好。”我冷淡的对着他说。事实上,我过得真的不错,比过去任何每一个时间都要好。

“你的人生,就打算这样子过吗?” 他绝望的问我。

“我的人生,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子过?”我反问。“难道我就应该像大哥一样,在高等学府工商管理毕业,每天打着领带,西装毕直,出入在那些高尚的写字楼?这才叫人生吗?”

林智被我问得哑口无言,竟然有点沮丧和无奈。

“林清,你听我说,你应该过得更好。”硬的不受他突然来软的,苦口婆心的企图说服我。

“我那里不好?”我问。

“你那里好?”他反问。

我左顾右盼的看着自己,说:“虽然我说不上过得好,也不算差。”

“你是林氏集团的二公子,而不是一个小酒吧里的待应生。”他轻蔑的说着,这种表情激怒了我。

我问他:“你懂酒吗?”我把手里那杯刚刚调好叫“情人的眼泪”递给他:“你说说这杯是什么?”

林智不解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端起来品尝了一口,说:“不就是一杯咖啡!”然后他又喝了一口,十分肯定它仅仅就是一杯咖啡。

我终于笑了出来,大哥什么都比我厉害,我终于赢了他这一回,我终于找到一块能赢的领域。

“这一杯叫做情人的眼泪,一杯加了眼泪的酒。知道他的由来吗?”我自信的对着他说起那个浪漫凄美的故事。“在爱尔兰,有了一个叫Wittier的调酒师,在一次酒后驾驶的时候失去了他漂亮的女朋友,他发誓不再接触酒。后来,他在一间“蓝调”的咖啡厅做一名普通的吧员,在这里他遇到常常来喝咖啡的空姐,这让他想起了死去的女友,她们拥有同样专注和执着的神情。他的心在颤抖,他觉得他的整个思维会因空姐的到来而显得活跃,他多么期待有一天,空姐可能留意到他,哪怕给他一个眼神的交流也好。可是日复日,他总是只能无助的看着空姐离去的背影。直到有一天,他决定忘记过去,决定用他浓浓的酒香来呼唤空姐。他往咖啡里加 入威士忌酒。终于有一天,空姐终于要了一杯带酒的咖啡,他流着眼泪为她煮咖啡,泪水一滴一滴滑落到咖啡里 ,这幸福的泪水,浓浓的咖啡和浓烈的酒香,淡淡的奶香,弥漫着咖啡厅里的每个角落,那就是 “情人的眼泪”。

“然后呢?”他继续不解的看着我,不明我向他讲这个故事的动机。

“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它带给我感动。”我实话实说的对着林智说。

我知道我并不能说服大哥。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的确过得很好。

之后,安、爸爸、妈妈像走马观花般,一个接着一个来当说客,企图说服我放弃这份职业,我问他们:“这很不光彩吗?”

答案都是一样的。他们说,我应该过得更好。如何才是更好呢?我想要的,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拥有,我不想要的,随手可得,人生为什么要这么折腾呢?

事实上,我也不是特别喜欢调酒师这个身份,隐隐约约间我好像想向他们证明一些事情。或者是我本来就是一个任性的人,喜欢反其道而行之;或者我想用反其道而行之的行为,引起他们对我关注;或者我从来都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或者我表现得越是无所谓,事实恰恰相反我是有最有所谓的。

我平和的表面下有一颗贪婪的心,无法填满,我需要许多许多的爱。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大哥的爱,安的爱,我一样也得不到。

这个世界没有一样东西是我能控制的,只有酒能被我轻易掌握,分寸由我拿捏,随心所欲的操纵着,我为什么不去爱它。

第二十九章

失去了安,我曾经在无数个寂寞的夜里,让无数个陌生的女人睡在我的床上。那一张张面容画得精致浓艳的女人,只是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我的过客,我从未曾想过为谁停留。

没有爱的关系,就像寂寞的漩涡让我沉沦。有些女人,不懂这个游戏的规则,梨花带雨楚楚动人的哀求为她停留。只是曾经何时,我已经拥有了铁石心肠,看着她们痛苦,我竟然有一丝了快感。

我以为这就是我的人生,直到我遇到那个曾泡泡的女人。我们的相识完全因为是丑丑的关系,对了,丑丑就是我宝宝,曾泡泡喜欢叫它丑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被她同化了,真的很好笑,我竟然被那种女人同化了。

宝宝是安养了四年宠物的狗。她与大哥结婚的时候,正在烦恼着如何处理它。因为林智对动物的毛毛敏感,安爱宝宝可是更爱大哥。

我自告奋勇的对着安说:“不如,把宝宝送给我吧,我一个人太寂寞。”

“不会吧?你能照顾到它吗?”安非常不确定的看着我。

“拜托你,我真的刚好养一条狗。”我对着她撒了一个小谎。

于是,林智和安结婚那天,林智得到了安,而我得到了安——养了四年的一条狗。得不到她,得到她身边的一条狗也不错吧。

宝宝的到来,完全颠覆了我原来的生活。

第一件事,我被原来的房东赶出来。因为我住的那个高尚小区,是不准养宠物的。

我嘻皮笑脸向管理处求情:“宝宝不是普通的狗,是我的心爱女人的狗。”

管理处的人看着我奇怪说:“那样又怎么样?那也只是一条狗。没有一条狗可以例外的。”

我把我的储蓄几乎都贡献出来,目的是就是宝宝找一个温暖的家。

一切仿佛是恶梦的开始。

我委托中介公司帮我的物色的房东,竟然是一个长相抱歉,身材臃肿的老处女。其实只是帮宝宝找一个保姆而已,我倒是她不介意的长相,可问题是那个死女人竟然拿了我的全部身家之后拒绝履行义务。

我以为是我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可见到这个叫曾泡泡的女人之后,我突然觉得原来还有一个人帮我垫底。

比人幸福的感觉真好。

难看,身材又差的女人我见识,可是长相难看,身材差,又糊涂的女人,我真的第一次见识到了。

看到她的模样,我就想笑。已经有多久,我没有想笑的感觉了?我问自己,为什么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竟然给我带了愉快的心情,一切仿佛都好像挺有意思。

我以为像她那种身心都饥渴以久的老处女,一定会被我的美色所迷惑,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竟然把我当成了小偷,而且和我吵得惊天动地。

枉我那么自信,她是除了安之年,我拿她毫无办法的女人。

算了,好男不与女斗,为了宝宝我竟然低声下气的求她本来就应该履行的工作,这个世道,到底怎么了?我明明是她的老板,却要受她的气。她神气什么啊?一无所有的女人,凭什么能理直气壮的拒绝我合理又合法的要求。

看着她得意忘形的模样,我真像狠狠的给她一把撑,可是打女人这种行为从来都不曾出现在我的字典。

我是怎么为了?我问自己?为什么怎么能如此轻意的被这个丑女人挑起我的情绪。至从安成了我的大嫂之后,我不是对什么事情都无动于衷了吗?为什么她的一句“大叔”就把我全身的热血都叫醒了?我竟然会跟一个认识不多的丑妇吵架,太不可思议。

我跟自己解释:“好吧,就当我对长相太丑的人看不过眼吧。”

今天我差点杀了那个女人,她竟然把猫粮拿到宝宝吃了,难道她眼睛有问题,看不出宝宝是一条狗吗?

如果宝宝有什么一长二短的,我一定不会放过这个丑女人的。可是看着她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悔意和担心,我心里竟然有了一点怜悯。怜悯女人,我从来的都没有习惯,我反常了吗?

天啊!长相简陋,性格迷糊,不讲卫生,不讲信用,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生活着这种女人,而且还活得好好的,五肢健全的活。

真想咒诅她,出街的被人揍死,或者把自己给弄丢了,或者有一天被自己家里的垃圾活埋了。可看到她,我突然间觉得世界还是有希望的,她都活着好好,为什么我不能,我应该也开心快乐的活着。

今天她竟在我的面前哭得呼天叫地的。明明是她做错了事,把拿猫粮拿给宝宝吃,她却哭得那么的凄凉无助,仿佛我欺负了她。

可是看着她那副流泪的丑态,我竟然有一丝不察觉的怜惜从心坎里流过。怜惜?我被这两个字吓呆,我竟然会对安这外的女人起了怜惜之情,而且还是个丑女人。

我决定拯救这个可怜的女人。人人都想拯救我,我却有能力拯球这个女人。真的要感谢上帝,让我遇到这个差劲的女人,让我觉得活着还是有意思的。

第三十章

不会吧,这个死人头林清,竟然写到这里都不写了,到底对我有意思吗?干嘛写得不清不楚啊,气死我啦。

也罢也罢,知道了这么一个林清之后,我已经不去计较什么,他喜欢我也好,不喜欢我也罢。我喜欢他就好。全世界都不要,我要他,他被人遗弃了,我收留。我决定好好的待他。给他我全部的爱,把我身体所有都爱,无论是母爱,姐妹的爱,朋友的爱,爱情的爱全部都给他。

可怜的林清。比我还要可怜,至少我曾经幸福过,他连幸福的味道都没有嗅过。相比起他,原来我是那么的富有和幸福。

林清,你需要多少爱都在可以在我这里要。我什么都没有,就是爱最多。

我盘算着林清出院的日子,把家里收拾得干净明亮,我要以行来迎接林清的归来,让他感受家庭的温暖。我像个幸福的妻子般张罗着,幸福又快乐。施比受更有福,爱一个比被一个人更幸福。

只是迎接林清的日子还没有到来,我却突然迎接了两个不速之客。在两天内,在我那间不到50平方米的房子,迎接我的是那种始料不及的状态,我的那颗弱小的心完全没有准备好。

林清的日记,我看了整整一个晚上,怀着着悲悯的心情根本无法去与周公子约会。一宿无眠,第二天,两只眼睛跳到不停,好像有什么不好的预兆。

果然我收拾着心情还带着两颗快要掉到脸颊的眼袋准备去上班的时候,门铃响了。

今天明明没有风,却吹来一个美人。医院里那个爱慕林清的小妹妹正亭亭玉立的站在我面前,一脸如花的笑靥,甜得差点把我的心都溶化了,一阵清新的风,吹到我的心坎里。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大数的男人都喜欢美丽的女人,我倒是要看看那一个神经病不喜欢美女的。美女原来有提神的功效,连我这种同性的动物的喜欢。

“泡泡姐,我要投靠你好不好?”她笑得一脸的无辜。没有等我任何邀请,已经将她纤细的身子探进了屋子里。

“投靠我?”我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站在门口傻傻的呆着,脑袋里消化着她刚才的那句,她为什么要来投靠我?我跟她毫无关系,如果硬要沾边,顶多也叫情敌。让一个情敌来投靠我?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

“不要这样子嘛,姐姐,我现在可是无家可归,你不可能见死不救吧?”她可怜兮兮的哀求着我,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对我眨着她那对乌黑闪亮的电眼。可实际上又不像在咨询我的意见,因为她已经进我的领土,手里还拉着一个粉红色的行礼箱,很随便的坐在我的沙发,一点拘紧的感觉都没有,自然得仿佛我才是一个客人。

“你,你这是干什么啊?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认识你吗?我怎么可能收留你?”真是莫名其妙的小女生,我气败得几乎想揪着她的胸口,把她像丢垃圾般丢出去。

“这还不简单嘛,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YOYO,今年20岁,165厘米,45公斤,是一位大二的学生,这样子就认识了吧?”她说,也不经过我的同意,擅自打开了我的冰霜,理所当然的侵略了我心爱的零食。

我真是遇到对手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我应该拿她怎么办?遇到这种疯丫头,简得就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现在不是她说服我收留她,而是我应该如何伤脑筋想法子说服她离开。

道理说不通,就来硬的。我尽让自己看起很严峻并且非常冷漠的对她说:“YOYO,我不可能让你住在这里的。”

“介绍得还不够吗?泡泡姐还想了解什么?我可以全都告诉你。”她说,坐在沙发里享受着我心爱的香草雪糕,恨得我咬牙切齿的。

“不是这个问题,你不能在这里住是因为我是这家屋子的主人,我不欢迎你。”我仿佛一个成熟的大姐姐般跟着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解释,少点耐性都会爆炸。看了看挂在墙壁上那个迅速行走的挂钟,我心急如麻,再不走我铁定要迟到了。无论如何也要在最短的时间把这个丫头弄出这间屋子。

“为什么,你欢迎JOE哥哥?”这个死丫头真的是单纯还是无知啊,难道一点也看不出,我正在给她脸色看吗?还是,我的演技太烂了,还是表达能力太差,她看起来一点难堪的感觉都没有。

“因为他长得帅,而且还交了高昂的租金,你懂吗?”我继续严厉的对着她说。

“我也长得很漂亮啊?”她竟然摸着她的脸蛋,在哪里自恋起来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钱。”只要能说服她离开,即使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贪钱的女人也在所不辞,何况事实我真是一个贪钱的人。

“是不是给钱,我就可以住在这里了?”她像个小学生般无知的脸,看来就是没有受过苦的大小姐,一点不情世故也不懂。

“那看额度有多大啦。”我那些该死的贪念,无论她给多少钱,都不能让她住在这里,她是一个祸根,光是她对林清虎视眈眈这一点,就应该对她留下来的任何想法都砍草除根,不能给任何机会她接近林清。

明明清醒得要死,可是看着她豪爽的从背包里掏出厚厚的一叠钱出来的时候,我的理智就完全瓦解。那些人民币熟悉的清香味道,迷得我晕头转向,竟然鬼迷心窍起来,只能毫无说服力无力的对着她说:“这个,不行。”

“姐姐,你就让收留我吧,我真的很可怜的,我不想回家,我讨厌回家,我讨厌家里那个女人,她把爸爸整个占据了,我不回去……”她的眼睛里竟然闪着泪珠,一脸的悲愤。看来,又是一个不幸的家庭。

真是幸福大抵上相同,不幸却各不相同。同情心突然蔓廷了我全个身体,我又开始要滥用我的善良。

既可满足我的贪婪,又可以做善心,一举两得,我终于被说服了。YOYO继林清之后成了我第三个房客。金钱真是万恶,YOYO的留下,虽然有小点同情心在作祟,可最大的成份还是看在钱的面子。

看着她一脸得意的笑,我终于后悔得要死,很明显这个死丫头绝对是有计有谋,轻意的抓住我贪小便宜的弱点,一矢中的。看着我手里新收到的租金,那叠让我又爱又恨的人民币,我狂骂自己:“有一天,为了钱,我会把林清都给卖掉。”事到如今,只能故作乐观自我安慰:林清多么与众不同,他对YOYO这颗青苹果一定不会有一点兴趣的。

他最爱的人,是安。

想起了林清的日记,整颗心都是心疼。时光无法倒流,林清的13岁,我来不及插足,与我无关。所以,我无法也没有能力把安从林清的心里赶走。

道理易懂,可是,我还是对安妒忌得要死。

第三十一章

天气是那么的闷热,明明待在空调房里,我却全身乏力,心神不宁的上着那份毫无前途的工作。想着家里的YOYO,突然间提心吊胆,直骂自己为什么长着一颗又贪又软的心,自找麻烦上身。将在她留在林清的身边,不是自投罗网的行为吗?

爱上一个帅男人真的痛苦。自身又没有本钱留住他,引诱他,不然生米煮成熟饭的时候,还用得着天天担心他被人偷走了。好在,他这会还在医院里呆着,不然跟YOYO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应该如何是好,我这个笨、蠢、傻、贪的女人,见到人民币那一会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考虑一下后果啊?全身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有后悔。

下了班,我连一秒钟也不敢逗留,像阵风般冲出办公室。无论如何,先回去看看那个年轻貌美的YOYO到底在我家干了什么事情,只有见到她才能安抚得我那颗不安的心。

哎,这年代头做房东不容易啊,除了收租金之后,还要像个特务般视察着租客的一举一动。

我以创了历史新高的速度回了家,当然忍痛花了比平常多出一倍的车费,想起了那多付的两块钱车费我心里还隐隐作痛,真是平白无故浪费我的养老金。

我站在门口心里盘算着是按门铃好还是自己打开锁好?屋里头却传来一阵阵夸张的笑声,男声中夹杂着女声。我心头一紧,男人的笑声,不会是林清出院了吧?还跟YOYO笑得那么开心,疯啦疯啦,我看八成擦出什么火花好啦。我再迟到一分钟,什么勾通都擦出来啦。

心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钥匙握在手里竟然不停的颤抖着,一扇门竟然有能力使我出了一额头的汗水,屋里头的笑声未曾间断着,我明明流着汗,心却泠得像冰棍般。

不心死的冲进去了屋里头,不无如何心虚,也要准备好战斗的心,我不能输,无论如何也要把林清抢过来,虽然我从来都未曾尝过赢的滋味。

我手叉那条全是肥肉的腰身上,怒发冲冠摆起了一副大老婆的姿态,表情仿佛是抓奸在床般的壮烈,尽量提高了八度的声贝,把头抬得高高的问道:“你们在干什么?”其实心虚得要命,眼睛根本不敢看他们,表情得那么凶悍,都是一派的装腔作势。

“姐姐,你回来了?”那声间竟然有几分兴奋,听起不像是林清的声音,却非常之熟悉。

我睁大眼睛,看着坐在少发上的男子,看得我的眼珠几乎要掉下来,嘴巴里情不自禁的吐出了三个字:“陈金鑫。”

“你怎么来到这里了?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来我这里干什么?我叔叔知道你来吗?陈先生、陈太太知道你来吗?”千万个问题不分次序的都跑进我的脑子里,我想此刻的我看起来一定非常大惊小怪。

“这么多问题,我答那一个好呢?”他倒好脸蛋上尽是气定神闲,好像不是很想回答我的问题。

坐在一旁的YOYO像个小孩子般不懂事不知死活的插嘴,说:“泡泡姐,你也真是,明明有这么帅的未婚夫,为什么还要跟我抢JOE哥哥啊?”

最可怕的事情,我竟然在这个屋里头发现了除了丑丑之外的另一条狗,而且看起来和陈金鑫的那条“猪猪”非常之相似。我根本懒得跟YOYO说话,也不打算跟她说话,当务之急不是把她解决掉,而是把陈金鑫解决掉。

我把那条狗研究了半天,彻底的心死,那条狗不是长得像“猪猪”,而是根本是猪猪。

我指着猪猪,责问道:“你把猪猪都出带来了?”

他慵懒的躺在沙发,看来是要把我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嘻皮笑脸说:“没有办法,猪猪得了相思病了。”

“你什么时候走?”我问。

不能多留他一分钟,我这间小屋已经够乱了,不能再接收多余的垃圾,一个YOYO已经让我头痛不已,再来一个陈金鑫还要加上一条猪猪,我这里都快成三国了。

“你就那么迫不及待吗?”他坐了起来,语气里竟然有了一丝的伤感。

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他赶走,绝对不能心软,我警告自己,即使有一百万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不能任何贪心的想法,即使他有一百个可能怜他的原因,我也不能再心软了。

“是的。”我不曾考虑一秒钟的回答他。

他气急败坏瞪了我看一眼,说:“你这个死女人,还真狠心啊,我坐了几个小时的长途车,连屁股都没有坐暖,说到底我们也曾经有过一段感情,一点留恋都没有吗?真是无情的女人,找到新欢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夸张又高昂,很明显是在说给YOYO,想引起她的同情,找一些群众支持的力量。

果然,不知天高地厚的YOYO,一点预感的能力都没有,她将是继陈金鑫第二个被我铲除的对象。竟然自以为是的做起了法官的角色,当起了说客:“泡泡姐,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大老远跑来看你,你也太无情了,还是旧情人。”然后像个怪物般的看着,眼睛里尽是不确定,端详了陈金鑫一会,又看了我一会,好像发现新大陆般的问着我们:“你们真的是旧情人,不可能吧?泡泡姐,你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了?也太不相配了。”

陈金鑫真的找错支持的对象了,他的说客到最后已经完全脱离了他初衷的中心思想。

“YOYO,你什么意思?我很差劲吗?你的意思是说我配不起他吗?”我急躁的问着她,看来连我偏离中心思想。

什么跟什么嘛,乱七八糟的对话。我的重点是赶走陈金鑫,其他事情都是次要,赶快回到问题的点子上,不要在那里纠缠不清啦。

“算了,算了,事实上我是真的、非常、十分、很差劲,我配不起陈家二公子,行了吗?当是我的错,你什么时候走?我现在就送你去坐车。”道歉这种东西也可以先下手为强,像送走瘟神般送走他就是正确的做法。

“我不打算走了,你这个房子虽然小了一点,不过我还可容忍一年半载的。”他看起来不急不燥,悠在悠在的参观着我的小屋,丝毫看不到我脸上的不爽。

“不行。绝对不行。”我肃穆的拒绝他。

“哎,泡泡姐,你也太无情了吧?太过份了!”YOYO这会倒有了侠女般的侠义心肠了,路见不平还会拨刀相助。

我冷冷的看着她,指着陈金鑫对她说:“他不走,那你走,你选择?”

果然,她不作声。无奈的看着陈金鑫,一脸的同情:“对不起,我也帮不了你,我自身难保。然后小声的对他说道:“想不到这种女人竟然也这么绝情,你就记掉她吧。”

我暗中思量:“为了林清,我再绝情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就差杀人放火了。”

“我连多呆一秒钟都不行吗?难道连友情都没有吗?”他的脸上终于出现了难见的认真。

“没有。”我的声音冷得连我都颤抖。

“OK,那我走吧。”他拉着猪猪,收拾着轻便的背囊,跟着YOYOY道别,好像是还留恋的看着我几眼,犹豫问了我几次:“我走了。

“慢慢走吧。我不送了。”我竟然变得如此决绝。我不能挽留他。


他离去的背影,淡淡的忧伤装满了整个小屋。我何时变得如此没有人情味,我的善良被谁禁锢起来了吗?

第三十二章

陈金鑫走后,屋子里一片死寂。

YOYO突然间没有声音,连丑丑也恨恨的瞪着我,我理解也同学它,我是法海,拆散了它的姻缘。可不能让我伟大到成全了它的姻缘,让我的姻缘牺牲就义吧?我可没有伟大到这种地步。

夏天真让人讨厌,在寂静的空气中,我听到了雷声隆隆,呐喊般的狂叫,继着是倾盆大雨的声音。

YOYO那个千金小姐无趣的看了我一眼,跑到阳台去收衣服。

我以为那场只是一声急时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却一直下着。我想着陈金鑫离去的背影,他应该没有带伞吧,即使有伞,这种雨势想必也是湿透了。

我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有朋之远方来,不亦乐乎,我竟然这样待他,我到底在发什么神经啊?

“泡泡姐,你不觉得你太过份了吗?”YOYO站在我的面前,一副壮烈就义的模样。

我无语,因为我真的过份了。

“你践踏他的心。即使无法相爱,也不能这样子践踏他。能被人喜欢,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你这样子轻意践踏,会有报应的。”这个死丫头,一直以为她流于表面般的肤浅,原来还会如此深邃的一面。

“不赶都赶了,我能怎么样?”我只能死鸭子嘴硬。外面已是一片昏天暗地,我早就后悔了,看来连天都看不过我的行径。

我凭什么自作多情。我有什么资格自作多情。他有说过什么吗?陈金鑫真的冤屈得好,不明不白的被我扫出家门。也许他仅仅是想来看看朋友而已。

“你去阳台看看吧。”YOYO好心的提醒了,拍了拍我的肩膀。“想想,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男人愿意长途跋涉你看,且不要说动机如何,都是值得感动的。”

我跑到了我那个狭窄的阳台,雨势未曾减,视线里尽是一片水雾茫茫,地面的雨水仿佛成了一片汪洋。我努力撑开眼睛搜索着陈金鑫的身影。果然,陈金鑫与猪猪主仆两人可怜兮兮躲在单车棚里避着雨,陈金鑫无奈的望着那些强大的雨势,看起来真的进退两难。

我拿着雨伞想都没有想,就冲了出去。爱情固然重要,友情也重要,如果此刻我不出去,我就真的不是人类。

雨比我想象中还要大,原来站在屋面里看雨,和亲身感觉的雨是截然不同,让狂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那一个怪异诗人的诗?再猛烈一下连我这种体重的人都可以吹起来啦。

我不好意思站在陈金鑫的面前,不知如何开口,至少也要跟他道歉吧。

他一脸忧郁,头发、额头、脸上、身体上挂满了雨水,对我的突然降临投以专注的眼神看得我满脸的尴尬。

我木讷般的开口打破了僵局:“对不起。”

“什么都不要说,让我抱一下,一下就好。”这个死小孩又任性起来了,根本就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拥入他的怀里。

如果这个胸怀的所有者是林清的,那该有多好啊。

我如同僵尸般的,毫无柔软度的被他拥着,推开他不是,推着他更不是。真想骂自己太清醒,连个替身的身份也不肯给他。

我不能放纵自己。我的爱情不是这样子,我所给的应该是完整又专一的感情,是不能退而求其次的爱情。很矛盾是吧,我却不介意自己成为林清退而求其次,我能容忍林清的心里装着安,却不能忍受自己心里有其他人。

我的心很小,只能装着那个叫林清的男人。

“进去吧,这里雨大。”我找个借口想挣脱出他的怀里。

他却丝毫不领情,依然紧紧把我扣住,轻声细语的对我说:“让我抱抱,静静的抱一下。”

我像个傻瓜在雨天被一个男人揽在怀里,一点好受的滋味都没有。难道我身上的肥肉像棉花糖,揽起来很舒服吗?这家伙咋还不放手啊。

“姐姐的肉还不是普通的多,抱起来还蛮舒服的。”他终于都放开了我,又旧病复发般的嘻皮笑脸。刚才的深沉让我担忧不已,不会是在装可怜吧?

我看着猪猪全身的狗毛湿哒哒皱成一团,一脸的倦容。跟着这个神经病主人发疯,真是太可怜了,如果生病了,我就对不起了丑丑,说到底也是她的前度男友,我怎么也要“爱狗及乌”!

“走吧,有什么事情,回到屋里头再说吧。”我说。

会不会又是引狼入室。之前的努力都枉费,为什么就不有多给点狠心。

他点了点头,拉着一脸都是茫然的猪猪,跟我共处一伞。不要说动物不懂,连人类这种东西,常常都搞不懂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你很怕我吗?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吃掉的。”他突然间问道,我才现我的整个身体都站在伞的外面,只是小小的一程路,我的身体几乎湿透,直骂自己笨,为什么不带多一把伞呢?

“我……,我那有啊?”我竟然紧张得有点口吃。

算了吧,只会越说越黑,怕就怕,有什么好否认的。

“你就像天使般出现了。”他没头没尾的说,我抬头看着他脸,他的嘴角微微的扬着。凭良心说,这家伙长得还真好看。

“什么?”我是不是神经错乱了,竟然有人用天使来形容我。

“女人真是善变,一会是魔鬼般,一会却像个天使。”他把脸凑了过来,眼睛里尽是沉深的东西在闪烁,对不起,对不起,我看不懂。林清,你快出来啊,不然我要移情别恋啦。

我是天使,这死孩子长得才像天使呢。

赶快把身子擦干吧,我丢了一干毛巾给他。YOYO也热心的帮忙处理着猪猪身上的湿毛。她的心思,我并没有蠢到看不出,她想陈金鑫留下,当然多少有点居心叵测。

如果我与陈金鑫有可能的话,就等于锄除了一个走近林清的障碍,爱情面前人人都懂用心良苦。真想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她,我爱林清的心是不容动摇的。

“算了吧,雨这么大,就暂且收容你一天吧,就一天,明天你必须要走。”我强坚的重申着我的立场。

“放心啦。我没有想过要赖你一辈子。”陈金鑫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没有好口气的对着说。

我的迫不及待伤害到他了吗?他忧伤的表情看起来毫无疑问我是伤害到他了。可是我能怎么样?留着他吗?

我有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画面:在这个窄小的屋子里装着两条相爱的狗,还有各怀鬼胎的两对男女,那种关系混乱得根本就无法理清。

MY GOD,光是想一想我就头晕脑胀,我怎么能这种事情变成事实,我一点驾驭能力都没有。真的崇拜古人,五代十国那么乱都可以把历史安然的发展下来,人类没有在那时候灭亡真是奇迹,现在两条狗和三个人,就已经快把我迫疯啦。

这里还是温暖的家吗?开精神病医院就可以拉。第一个接受的病人应该就是我。

第三十三章

傍晚的时候,我胡乱煮了一些毫无营养的东西招呼了陈金鑫,这个可怜的孩子,在家里餐餐是山珍海味,有工人呼之则来可以使唤,来我这里吃些粗茶淡饭不止,最后还要被我和YOYO利诱威逼——猜拳输掉后负责洗碗,没有吃过苦的小少爷这会总该体会到劳动人民的辛苦了吧。

让他洗碗的代价就是打烂了三只碗,刚刚好我们三个人使用后的三只碗,最后连碗也不需要洗了,有钱人家的少爷自理能力差到我无法想象的地步。他没有被碗的碎片谋杀掉,就是算是一种创造。想到我那三支英年早逝的碗,我满怀心痛。

YOYO这个精明的女人吃完晚饭后倒像一阵烟般的消失了,真是用心良苦,想尽办法为我们制造独处的机会。

也好,我趁这个机会好好与他推心置腹的一番,了解一下他的肚子里到底装了什么墨水。

我冲了茶,犹豫不决坐在他的面前,想着如何开口,如果体面又动不声息的将他的意思摸清楚。哎,我真的没有故弄玄虚的天分。

“你有话跟我说吧?”这家伙倒是一个聪明的人,一眼就看穿我。

“也没有什么?那个…家里知道你过来吗?”我随便找了句话做开场白。

“来的时候不知道,不过这个时候应该知道啦。我有留下纸条。”他说得淡淡的,那张好看的脸蛋看不出任何的情绪。眼光却始终迫视着我,看到我全身的毛孔耸立起来。

两眼对视这种东西我从来都不是别人的对手,只能把头低下头,眼光像个小偷般的飘落到四处,不喜欢这个人,就不应该招惹他,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聪明的。

“你过得好不好?”他关切的问道,然后拿起桌子上的茶,轻轻的喝了一口。为了招呼他这个贵宾,我可是连林清的茶叶都偷出来了,发现最近还偷了他蛮多的东西。

难道他的到访,仅仅是想知道我过得好不好?难道我是以小人之渡君子之腹。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么纯粹的情感吗?在遥远的地方来探望一个人,没有附带任何条件。

可我又有什么被人贪图,要财没财,要色没色。害怕的人,不应该是我,应该是陈家二公子,我想得太多了吧?被自信淹没了自知了。人贵在自知,我怎么能连这点东西都没有了。想着想着就开始有点厌恶自己。这么可爱的朋友,我怎么能舍得如此伤害他,人家也未曾给过我难堪,当初在家乡的时候,他家还那么热情的招待我。

“对不起。”我想起之前的态度,最起码的礼貌就是跟他道歉。

“你好像很喜欢说这个词。”他有点摸不着边的挠着后脑勺。

“反正对不起,我好像一点也不懂得投李报桃,在家乡的时候,你们给了多少好东西我吃啊,我一见你竟然就想赶你走,真的太不应该啦。”我不好意思的对着他傻笑。

“那么?你打算用什么好东西来回答我?”他开玩笑的问道。

“我很穷,你可不要指望我拿一些贵的东西来招呼你,我这里白饭可以任食,送饭的有酱油,看在你是贵宾的面子,就把冰箱里的隔夜菜拿出来招呼你吧。”我开玩笑着的回敬着他。

“哈哈,是吗?”那个美丽灿烂的笑容展现在他的面容上,露出洁白的牙齿。

窗外雨未曾停过。如果全世界都只有友谊这种关系那该有多好。友情不会有亏欠。

我脑海里浮现了林清的脸,突然间对他有了一种牵肠挂肚的思念。

“想不想见一个人?”我问陈金鑫,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让这两个人认识,算是一种心计吧。想间接的告诉林清这个死家伙,本姑娘也是有市有价的,并不是无人问律的。

“林清是吧?”他喃喃的问道,脸上看不出是忧伤还是失落。我对他很残忍对吧?竟然想利用他对我的感情,去林清的面前炫耀,可悲又可恨,难道爱情真的需要借助第三者的力量去发掘吗?讨厌挖空心思的自己。

“你怎么知道?”我奇怪的问。我好像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喜欢的男人叫林清吧。

“YOYO说的。你来之前,我们聊了很多。她可能想我自知自彼吧,不能让我落得太远。”他并没有隐瞒,实情以告。

“这个十八点。”我咀咒她。

“你确定他也喜欢你吗?他亲口说过喜欢你吗?你不认为你自己有可能在自作多情吗?” 他微蹙的眉头,气势逼人。

那种架势使我刚刚对他才萌生的歉意,又荡然无存,他凭什么管我的事情。

“这关你的事情吗?你不认为你管得太多吗?即使他不喜欢我,他没有亲口说喜欢我,一直都是我在自作多情,那又怎么样?我还是一样喜欢他。真心爱一个人,就不会计较他怎么看你,怎么待你,只想他幸福就足够了,爱情不是索取,是奉献。”我没有丝毫怯意地对他发表了我对爱情的见解。

明明虚假得要死,爱情不是索取,是奉献,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要单方面的爱,我要林清的爱,我的爱自私得很,伟大论是假惺惺说给第三者听的。

“真是无药可救啦。”他像一只泄气般的汽球,瘫躺在沙发上。

爱情本来就是无药可救,唯一能解毒的人就是那个你爱着的人。

我想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了。我抓紧着他的手,感激般的看着他,往房间抓了一件衣服披在身上,对着坐在大厅里的的陈金鑫说:“我去找我的解药,你乖乖呆着,等着我的好消息。”  

陈金鑫好像有千言万语般欲言又止:“……可是你也是我的解药啊,我有什么比不上他?”

“这种东西,没有什么可比性,你还那么的年轻,以后你会遇到更好的人,你会忘掉我的。”我试图说服他。

“为什么要我忘掉你,你也可以忘掉他。”他的痛苦的问着我。

我停了下来,决定好好的将这个问题摊开来,于是清了清喉咙准备对着他高谈阔论一番:“傻瓜,你喜欢的不是我这个人,是得不到的心里在作怪。基于你的优越的条件,从来没有你得不到的东西,所以你习惯了这种优越性,也理解当然了这种优越,认为每人女生都会喜欢上你,爱上你,想要嫁给你。一旦有一个例外了,你就认为她特别。如果未曾有林清这个人,凭你的长相,凭你的身家,我会像其他人一样的世俗,我争着给你要。我吸引你的地方,是我的与众不同,可事实在我一点也特别,我比庸俗的人更加庸俗,拜托你睁大眼睛看清楚吧,我一无事处……”

我滔滔不绝的像个大婶般的向他分析着,然后把自己的缺点火上加油的添油加醋:“你看看我这张脸,又大又肿,身材好像球一样,毫无美感可言,而且我非常的好吃懒做,心肠又很坏,妒忌心理强,又贪钱,常常见异思迁,朝三暮四,总之我一无是处。”

他茫然的看着我,看起来要说服他还不是普通的难。

“得了吧,不需要为了让我讨厌你,而委曲求全,没有这个必要。”他苦笑着,一针见血的挑出了我的用心良苦。

我怜惜的拍了一下他的脸颊,无奈的问他:“你要怎么说,你才明白呢?”

他摇了摇头,露出极为勉强的笑容,对我说:“那个男人真的有那么好吗?值得吗?”

我坚定不移的对着他点头。

“我倒想见识一下,到底是何方神圣,是否有三头六臂,能将你迷得团团转?”他说。我的话不知道他到底听明白了没有,我想他应该会明白的,大家都是聪明人。

“他没有三头六臂,只有一个头两只手臂,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睫毛又长又密,一只大大的鼻子,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真的好性感啊!反正就是长得帅,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帅……”一提起林清我就变成花痴了,兴奋得在他的面前指手划脚,可是发觉自己的形容别人的能力还不是普通的差,真的有点穷词了。

他听得一头雾水,奇怪的反问:“你喜欢的人,是一个不男不女的人物?”

“什么嘛?我去把他带来。我现在马上就去把我的解药活捉过来给你看,我要你见到他之后,就懂是什么叫自卑。”真的气死我了,一个那么完美的男人经我的嘴巴过滤之后竟然变成一个“东风不败”?  

算了,把林清抓过来让他亲眼目睹最直截了当。于是跟他简单扼要的交待了几句:“你自己好好待在家伙,我去给你捉个姐夫回来。”

陈金鑫不可理解的看着我,好像有在背后对着我几句:“外面下着大雨……”,我不管了,再大的大雨也阻挡不了我对林清的爱,真是又土又俗的话。然后像阵风般的消失在他的视线内。

大街上的大树被风吹得东歪西倒,平时一大街都是出租车,这会都不知道躲在那里去了,难得我这辈子为了我的爱情忍痛打算坐一趟出租车,却连它的影子都嗅不到,想找个伤害钱包的机会都不给。

连公车都不来了?我心急如焚,林清啊,你要等着我,无论如何我肚子里的话,今天一定要对你说,错过了这个冲动期,明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这个勇气。

也罢,电视剧里不是都有演吗?为了追逐爱情男女主角通常都在雨天湿滑的路上狂奔吗?我也来赶一次时髦好了,跑去医院,到时候全身都湿透还可以矫情的咏叹:“因为想你了。

老天真的也太煽情了吧。我这只蜗牛才跑了几步,滚滚的雨海像个疯子般向我发动,看看周围,连个建筑物避雨都没有,远方看不景物,只是白白茫茫一片,分不清东西南北,分不清是天上人间,只有死命护着裙子,顶着风,艰难的往前爬,雨伞根本就无济于事,平时最讨厌的肥肉终于都派上了用途,如果身轻如燕,这会铁定像燕子般在空中盘旋。

难道我的爱情注定一波三折吗?风起云涌未曾停歇,拜托,不要连我勇气都吹掉了。

第三十四章

老天保佑,我终于平安到达医院。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真幸运四肢都健在,头发的水珠滴滴哒哒的顺着我的皮肤,慢慢的流下来,全身好像是从来水里捞出来般。

只能用“狼狈”两个字来形容自己吧。连个表白都没有办法光鲜,天时都不帮我,有什么办法呢?也罢,如果林清是以貌取人的话,我即使穿上“米兰”出产的高级时装,他也不可能会看上我的。

我吸了大大的一口气出现在林清的病房的时候,却是人算不如天算,身上散发着浓烈消毒味的护士转告我,林清早上已经办理了出院手续了,大清早的时候一个长相漂亮的女人把他接走了。还万分可惜的对着我感慨:“很久没有遇到那么帅的病人了,连女朋友也长得那么的好看。”

长相漂亮,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安。天堂和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我只是迈了小小的一步,就跌到了地狱。

我什么都不是。他连出院都未曾通知我。他最终都回到他的安身边。

这不是一个暗恋的年代,却是一个单恋的年代。准备得那么多,表现得那么勇敢,原来只是一场独角剧。林清连一句对白都不肯让我念下去吗?还是,我只是一个替身,他一直看到的,只是我背影?可能连替身也不是。

我穿着湿透的衣服坐在医院的走廊的木凳,就像失去灵魂般的傻坐着。脑海里浮现的尽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画面。风吹来的时候,我全身都在颤抖,天色无光,时间在我烘干衣服的时候悄悄溜走。

想必一场重感冒将在等着我。雨过天青,那场狂风暴雨的降临仿佛仅仅是为了为难我,为难一个傻瓜的痴情。

拖着失去知觉的身体还有一颗支离破碎的心回到这家,我应该面无血色像只鬼般的出现在陈金鑫和YOYO的面前,他们正在愉快的交谈着。年轻的心就是复原得快,在陈金鑫的脸上看不到丝毫失落的痕迹,倒是我这么快就报应给他看了。

“泡泡姐,你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的模样太骇人了吧?YOYO尖叫的问着我,表情像我的身材般的夸张,身体先后退了几步,仿佛怕沾上我的衰气。

我全身无力,喉咙仿佛被火灼烧,阵阵干涩的痛刺激着敏感的神经,生病真的来找我啦,失恋的人抵抗能力就是差啊!

我打起身上仅有点气力向他们交待着:“ YOYO麻烦你招呼着陈陈,今晚就先住着林清的房间,反正他可能永远都不需要回来了,我好累,好想睡觉啊。”

这个坏消息明显给了YOYO太大的刺激,她突然力大无比的抓着我的肩膀,发狂般对着我摇晃质问道:“什么?JOE哥哥,不回来了?那我住在这里干什么?”。

我被她摇得到天摇地动的,眼前出现了千百万颗闪闪发光的星星。好在陈金鑫还懂得“英雄救丑”,及时手掰开她的九阴百骨爪,严重的提醒她:“拜托你不要这样粗暴,你看不出她病了吗?”

没有所谓,让她再摇多一秒,我就晕死给她观赏。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说多一句话,拖着身体进了自己的房间,反锁着门,身体靠着门慢慢的瘫痪了下去,双手捂着脸,泪水顺着指缝滑落,整个人无助地蜷成一团。

门外面是陈金鑫和YOYO急切的声音。“泡泡姐,你没有事吧?”他们敲门的力道从轻柔……渐渐的加强,到最后几乎是想拆门。耳边传来了YOYO尖锐的叫声:“死了,可能出事啦,撞门吧,撞吧。”我再不把门打开,他们一定以为我死在里面了,到时候撞门是小事,把门撞坏了可是大事。

我站了起来,打开了门,擦拭着脸上的泪水。门外他们一高一矮站,有着太明显的担忧和关心,这个男人是喜欢我的人,这个女人是我的情敌,都不是我一个阵线上的人,可此刻我什么都不想,我只想找个肩膀来依靠一下,快意在别人的面前哭泣,痛痛快快的把我心中的委曲全都倾囊而出。。

他们并列的站着在面前,我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把头投进了他们的中间,紧紧的靠着,声泪俱下,哭得声嘶力竭,肝肠寸断。

在这这个失意的夜晚,两个年纪比我小一大截的弟弟妹妹,用他们并不强壮的臂弯包容了我,温暖了我,并忍受着我那张不是普通难看的哭脸。

我醒来的时候,陈金鑫和YOYO东歪西倒的睡在我的闺房的地板上,缩成了一团。我拿着被子轻手轻脚的帮他们盖上。两张年轻可爱的脸,毫无杀伤力,我心起一计,这两个人不刚好是一对壁人吗?可一想到自己都自顾不暇,又有什么本事去成全别人的爱情呢?

我悄悄的退出了房间,烦了他们一整晚,他们一定严重缺少睡眠,我打算煮一餐早餐好好慰劳这个两新朋友。

进了厨房的时候,林清的背影出现在我的视线内,轻轻在移动着,哎一定是我的过分思念导致的幻觉,真是病得不浅,我拍拍自己的脸蛋让自己清醒一点,可以那幻影并没有消失。最近眼睛不太好使吗?我拼命的揉着眼睛,背影还在不屈不挠的晃动,我气恼的对着那个影像狠狠的戳了一下。

“哎呀,好痛啊。”以为是一个影像,没有就着出力,我的手指痛得我的泪水情不自禁的掉了下来。

“你?你干什么?难道你不晓得人吓人会吓死人吗?”林清被吓得脸色明显阴凉灰白。

“有那么容易死吗?那么多人死,也不见你死。”想起他出院的事情,想起他与安在一起的事,我全身就是妒火。

“真是最毒妇人心,大清早的就这样子咀咒别人,看来某人是没有刷牙或者刷不干净~”他不瘟不火表情惹恼我了,我为了这个男人发傻了发狂了,他看起来却过得那么的舒心。

“你回来干什么?你不是跟着你的安走了吗?你回来干什么?”我无理取闹的问着他,语气里尽是醋意。

“回来煮早餐。”这是该死的男人,明明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却要和我耍太极。

我含恨的的瞪着他,满脸都是忧怨和委状,喉咙底下尽是哭意,差一点眼泪就要掉出来,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的多愁善感,难道女人真的是水做的。本是一块冰,遇到了火就溶化成水。

“怎么啦?脸色好难看。”他好像良心发现般的伸出了手,温柔的触摸着我的脸。

“我一定很丑是吧?”我神经质的摸着自己的脸。

女人天生的悲哀,这个节骨眼上还在意这些表面上的形式,可事实上我醒来之后连脸都还没有洗,早知道林清会一大早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到少要也稍稍的涂脂抹粉。

他继续弄着他的早餐,回过头来用可笑又可恨表情对我说:“是有够丑的。本来就很丑,不过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像个木头般的呆在他的后前,很想找些言语来反击他,可又觉得很累,明明那么的喜欢他,却要跟他耍皮子,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

“怎么了?不舒服吗?我煮了早餐,你先坐一会吧,我去端过来给你吃。”他那一双黑白分别的眸子反射出闪亮关切。

看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他挺拔的背影给我太多的想象,在电光石火间有了一种上去安抚他或者被他安抚的冲动。

好像中了邪般的向他靠近,我轻轻的将头靠在他的背部,然后伸出手轻轻的绕过了他的腰部圈住了他,这个家伙身材真好,腰肢上没有一点多余的肉。

我明显感觉他不自然的颤动了一下,挣扎着一下想转过身来。

“拜托不要动,让我靠一会。” 我紧紧的抱着他,像只女色鬼般的贪婪吸着他身上很好闻的男人味。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却感觉到他的心跳。林清,就在我的怀里,我什么都不想,我只想这样子靠着他直到天荒地老。

“你现在是不是在对我性骚扰!”我感觉到,他嘴巴里虽然这么说,可是并不讨厌我的拥抱。

“如果一直这样子抱下去,那应该有我好啊。”我喃喃低语。抱着喜欢的人,感觉好奇怪啊,全身都被温柔包围着。

“我喜欢你,我认输了,我喜欢你,无论你喜欢不喜欢我都没有所谓。”我多么想将心底的话冲口而出。

第三十五章

我感觉着这个男人的体温,恰到好处,他的身上有淡淡的烟味,那种味道犹如幸福般甜蜜的包围着我,假如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那该有多好啊。

“什么东西烧糊?厨房烧着了吗?”YOYO含糊不清的冲着我们问话,我和林清紧张的顺着声音的方向瞅了过去,她目光呆滞的看着我抱着林清,可能刚刚睡醒脑袋还没有完全清醒,发呆了几秒之后,突然间像发现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尖叫了起来:“我的天,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然后来势汹汹的把我们扯开,仿佛是抓奸在床的妻子带着扭曲的脸容质问道:“泡泡姐,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能这样子对我的JOE哥哥?他是我的,我不准你这样子对他。”我才发觉,我紧张得忘记松开抱着林清的手,和林清依然像对连体婴般的拥抱在一起,那种姿势尽是暖味。

我马上松开手随手拿着空怀装作喝水的模样,林清则继续弄着那窝早已烧焦了的早餐,想当做若无其事糊涂过关,可是并不聪明的YOYO却不屈不挠的拷问着我:“泡泡姐你怎么这样子,枉我还开始把你当朋友,你为什么要沟引我的JOE哥哥?”  

我求救般的把眼光投向了林清,其实这个事件的共犯,能跳出来表现一下他的英雄主义,可这死家伙明显想将整个事情置之度外,对我们耸了耸肩膀,一副表情表现出来的尽是事不关已。虽然是我向他投怀送抱,可这个情况他至少也要出来帮我说几句话。

“我……不是这样子的,虽然我们是抱在一起,可是……”我到底在解释什么?有什么需要解释的,我算是看透了林清这个没有道德的“狗熊”,他怎能舍得我一个孤军奋战呢?

“泡泡姐,你好过分啊,我不理,JOE哥哥是我的。”YOYO厚颜无耻的抓住了林清的左手臂,整个身子都投到他的怀里。

看得我全身都是火,林清也不推搪,大有来者不拒之感。“长得好看有什么了不起啊,真是一个不是东西的东西,巴不得你明天醒来变成一个丑八怪。”我从心里暗暗的诅咒着他。

陈金鑫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站在我们三个身后,应该没有错过这场好戏,一副饶有兴趣的观赏着。

凭什么YOYO可以任性,一把年纪就不能争风吃醋吗?我不理,我也任性的扣住林清的右手臂,此刻恨不得将林清撕成两半。

“你们在干什么啊?在玩什么游戏,我们一起玩吧!”天啊,幼稚的人怎么都凑到一块了,只见陈金鑫也加入了战团,他也紧紧的挨着我的左边,状态亲密的头靠到我肩膀上,偏偏我又心有不甘推卸着,四个人就像在拨河的拉扯着。

终于,林清忍无可忍的爆发了出来。

“放手,统统给我走远一点。”他面无表情的命令着我们,暴风骤雨的表情在他脸部演出。

可偏偏遇到三个头脑简单的傻瓜,依然像三条八爪鱼般沾着他不放,他一副厌恶的表情狠狠抱我们摔,从我们的禁锢中解脱出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谁允许你留在这里了?”他看起来严肃得可怕,对着YOYO问,问得我心有余悸的,租金可是收入我的口袋里了。

YOYO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下了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眼光飘向了我这边,明显想将问题丢给我。我当然也不蠢,理所当然的也把头埋到了脖子的下面,能压得多低就压得多低,最好把自己整人都隐藏起来最好。

他无奈的叹息着。真是讨厌的家伙,仿佛让别人喜欢上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真的饱汉不知饥汉的惨,都不知道谁家的女儿瞎了眼,竟然都看上这个自负的家伙。

屋子里突然静了下来,片刻他好像才终于发现陈金鑫这个人的存在,对着他看了又看,非常奇怪这号人物的出现,问道:“请问,这位先生又是哪一位?”

那个不懂事的小少爷,根本就爱理不理,一脸都是我没有必要回答的脸色。

我站在一旁看得惊心胆跳,火药味烧得那么的浓,这两个冲动的家伙,千万不要打起来才好,只好嘻嘻哈哈对着林清陪笑:“这个,这个是我表弟。专程来看我的。”这个谎言就这样子莫名其妙的冲出来我的口,没有任何酝酿,顺其自然到就像是事实一样,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对林清说谎。

“表弟?我才不是呢,我是她的末婚夫。如假包换的未婚夫,怎么样?”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陈金鑫,丝毫不体谅一下我的立场,还挑衅性把我拥入了他那个并不受我欢迎的怀里。

“对,对,没有错,我可以证明,陈陈是泡泡姐的未婚夫。”YOYO热心的跳了出来做证人,真是一个懂得投井下石的死丫头,这个眼节上她在这里吱吱喳喳,刚才需要她开口的时候她的嘴巴却好像被缝上了。

“不是的,不是这样子的。”我企图解释着,做着最后的挣扎。可是声音早淹没在YOYO和陈金鑫的声音里。

YOYO先下手为强的质问着我:“泡泡姐,你真是太过分了,昨天晚上你投入是谁的怀抱,是陈陈,没有错吧。”

“是,没有错。可是……”我还没有可是完,YOYO又抢过我的话:“那就对,你伤心的时候,想到的是陈陈,投到也是陈陈的怀里,你是爱他的,没有错吧。”

“什么嘛?”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这个世道,原来是有这样子屈打成招的,有这样子扭曲别人的意思吗?

“就是,就是,我和泡泡的事情,两家人的大人可都认同了,泡泡,你敢说不是吗?”陈金鑫也变成了YOYO的帮凶,咄咄逼人的把我质问得哑口无言。

“我?我?”我已经急得快要哭了,谁误会都可能,千万不能让林清误会,可此刻的林清应该是误会了吧。

这个两小孩子还不是普通的坏,昨天晚上明明还一副菩萨的心肠,才几个小时啊,怎么换成这种脸孔,枉我打从心里把他们当朋友啦,原来翻脸比翻书还要快。

我只能无助的抓着自己的头发发狂,表情惨淡的看着其他的三个人,YOYO好像有点得意洋洋,陈金鑫好像有点内疚,林清好像有点迷惑。我要如何解释,才可以把这个状态说得清清楚楚啊,天生表达能力就差,这一会急火攻身,更是口齿不清,急得我差点咬舌自尽。

紧张得一额头都是汗珠,我不知所措。

林清站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对我说些什么或者问些什么,结果他什么都没有做。对着那两个恶魔说:“你们不需要跟我说这些,我没有兴趣也没有必要知道。”语气淡淡的,冷冷的。

他的话像寒冰般直插入我的心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解释,也不在乎我的解释。

然后进了他的房间收拾了软细,一脸冷酷的对着我们大厅里的三个傻瓜说:“你们慢慢住吧,我先走了。”

“你要走?永远不回来了吗?”我急促的抓紧着他的手挽,什么自尊和骄傲都不要,差点跪下来求他不要走。

“丑丑还在你这里呢!”他良心发现般的放柔了语气,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可我知道他会回来,因为丑丑还在我这里,我们会有联系。

看着林清离去的背景,我感觉自己的心裂成无数碎片,然后逐渐化为虚无……林清,请你,拜托你,求你不要走好不好?

第三十六章

我不吃不喝不眠的抱着林清的枕头呆坐在沙发上,我的两位仇人,终于良心发现了,对我愧疚了。于是轮流衷求着我,拜托我吃一点东西。其实他们尽可以少担心,以我身上的脂肪含量,十天不吃都不会饿死。

只是精神上爱到的伤害,他们没有任何能力补尝我,除非他们把林清抓回来。

我目光呆滞的看着他们,连一点骂他们的力气都没有。早就知道,这两个人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反正狼是我引进来的,被反咬几口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泡泡,拜托你,不要这样子,你想我们怎么样都行。”他们可怜兮兮地苦着脸哀求我。这两个人真的无比的登对,计算人一唱一和,连说服别人都如出一辙。

“我要你们相爱,可以吗?”我白了他们一眼。

他们对视了一眼,眼睛飘浮彼此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YOYO的脸上竟然浮现了一种稀有的红晕。然后后齐齐坚决否决。

YOYO说“不可能,我除了JOE哥哥,谁都不喜欢。”  

陈金鑫也没有好气的说:“我只对泡泡坚贞,我喜欢泡泡。”

“什么嘛,我爱JOE哥哥一定比你喜欢泡泡姐多。”YOYO没有好气的说。真可悲,我和林清无辜成了他们吵架的祸水。

“不可能,我喜欢泡泡的程度是不可以衡量的,天地可鉴。”陈金鑫夸张的回敬着,这话却不是说给我听的,明显在说给YOYO听的。

“哼,有什么了不起嘛。我喜欢JOE哥哥的程度比天高,比海深。”YOYO高傲的把头抬得高高的。

……

我只是随便提议一下,他们的反应好像过敏了一点了吧。

这一对小P孩,有时候真的太可爱了。看着他们的斗嘴,我隐隐间看到我与林清的影子,互相相爱的人,死活不肯承认,越是否认就越是证明两个人之间有某些感觉的存在,他们已经开始移情别恋了,只是他们暂时还没有发现而已,假以时日,这两个人我假打包票,会相爱的。

“我喜欢泡泡的程度日夜可鉴…”陈金鑫那个夸张的感情,看得我几乎想呕吐。

“吵死啦。”我只想尽快阻止了这一张无聊的争执,我可怜的听觉啊!

想着他们合力陷害我的事情,我就生气,我的爱情可能就这样子断送在他们的手里了。而这两个人却开始在发生化学作用,而我的化学作用却被这两个人弄走了。无论如何,要他们赔一个林清给我。

“不行,今天我一定要比他强。”YOYO依然不依不饶把枪口对准陈金鑫,双手环抱着自己的双臂,把头抬得高高的,看来是不赢不心死啊。

“幼稚得要死。”陈金鑫一脸的藐视从鼻孔里透出来。

“你才幼稚呢,跟你很熟吗?神经病!”YOYO已经变成了河东狮吼,那张庞然大嘴仿佛像把陈金鑫吞下去。

“你信不信,我打你这个死女人?”陈家二少爷果然也不是省油的灯,看那阵势这两个人开始要动起手脚来了。
  
“你打啊,打啊……”YOYO竟然把头送上门,明明知道陈金鑫只有嘴胆,没有手胆,却非得装腔作势一副“让你打的模样”。

……

无聊又幼稚的东西,三国的戏码果然要开始在这间小屋里上演。可问题是幼稚这种东西,当局者是不会知道自己幼稚的,所以依然乐此不疲的战斗,也只有我这个旁观者才清辙如水与世无争。

被他们吵得头晕脑胀,身心都不得安宁。吵的人不知道累,我这个被吵者倒是痛苦万分,再有一点噪音,我就烦死给他们看。

只是那两个吵得热呼的人完全漠视了我这个的存在,我的体积明明那么大,他们却一点也无视的存在,老虎不发威还真的把我当病猫。

我忍耐能力终于在极点的时候暴发了:“吵死人,再吵,再吵,通通都给我滚出去。”我仿佛用尽了平生的力量,那种声嘶力竭的声量之高,相信十里之内只有听觉的生物都可以被我震惊了。

果然他们也没有例外给我安静了十秒钟,动作一致的看了我十秒钟,然后熟视无睹的继续又吵……

我决定,今天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软弱无能,我一定要给点颜色给这个小魔头尝尝,不然以为我曾泡泡是棉花糖。

酝酿了半天的脏话,都顶在胸口没有暴发,严格的来说我现在还算是病人,实在是心力交瘁,那里还有什么力量来对付小魔头啊,于是像块棉花糖般的哀求他们:“拜托你们口下留情,不要再吵了好不好?我头好痛啊!你们这样子吵下去,死得最快的人,是我!大家都是好朋友是不是,应该和蔼相处。”  

“谁跟他是朋友?”YOYO大呼小叫的问着我?丝毫不曾怜悯我的痛苦。

“这种三八,才会稀罕她做朋友?”陈金鑫也不甘示弱。硬的不行,软的同样不行。这种人叫做软硬不吃。这一次验证了这两个人发展的可能性,果然是天生一对啊。

“我是三八,你是什么东西,你是王八,彻头彻尾就是一只王八的模样……”YOYO激动的反击,看着自己口占上风,竟然沾沾自喜起来了。

陈金鑫如雷暴动,这两个人起的还不是普通的化学作用,而是那种世纪性的暴风。我的苦口婆心,果然是白白浪费了。一声暴风雨的争吵在他们之间未曾停止又开始来得更猛烈。

我的听觉已经失去功能,连嘴巴也懒得再动一下,反正也是对着两头牛弹琴,只会白白浪费我的心血而已。

什么叫眼不见为净我终于体会到了。我静静的穿着拖鞋,仿佛空气般的消失在自己的家里,那两个人依然吵得惊天动地的,完全没有留意到我的离开。

我已经决定,回来给他们任意一人收尸。

外面人海茫茫,我连家也被恶魔霸占了,我的爱人也被恶魔赶走了。我该何去何从啊?林清,你去了哪里?为什么那么忍心丢下我不管啊。我现在在地狱里受苦受难啊。

今天明明阳光普照,风和日丽,可为什么照不到我的心里?

随便找了一间小店,叫了一碗最便宜的阳春面,一坐就是整整一个上午,到了最后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你们这两个恶魔,最该让你们一辈子住在一起,就是对你们最大的惩罚。”我心里无奈的对着YOYO和陈金鑫下了最善良的咒语。

表面上互相憎恨的人,必须有互相爱慕之处,只是当事人不敢承认而已,真的便宜了他们。打着爱别人的榥子,却找到了人了。而我要找的人,躲到哪里去了?

天大地大,竟然没有容身之所?连个感情也没有着落,曾泡泡,你是何等的可怜啊,干脆将自己的可怜公置于世,让天下人都来可怜我吧。

我漫无目的在街上来回的徘徊着。上苍怜悯谁来施舍我爱情。

第三十七章


我是一个蠢材,全宇宙公认的。

陈金鑫和YOYO厚颜无耻依然的懒在我的家里。他们各自为了表示对我与林清爱情的忠贞不渝,一天三小吵,三天一大吵的把噪音传到了我的耳根里,清静这种东西至从他们的来临之后,我好像没有体验过了。

过了一段时间,陈金鑫干脆找了一份工作,好像是做室内设计什么的,我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方面的天份,权衡是把他当做打发日子的小少爷,他绘声绘色的跟我解释,我一点想了解的兴趣都没有,还跟YOYO打赌这种三秒热度和七秒好奇的小孩子,不出三天必然打道回府。

这两个人看来是打好算盘要在我这里长住。

我就很奇怪,一个大少爷和一个大小姐,明明腰缠万贯,为什么就爱上我那间可怜的垃圾房啦,百思不得其解,也罢,人世间的事情往往是很难用正常去思考的,而我的逆向思考能力又那么差,也不可能想得通透的,就糊里糊涂过着吧。

林清半个月不曾在面前出现,还算是有点良心,打了三次打电话来问候丑丑。我想着,如果不是丑丑的存在,他是否早就与我无关。

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发什么了什么事情了?他给的答案却是那么可圈可点,说他家里出了一点事。到底出了什么时候天晓得,我好像也不便追问。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也许他已经不会再回到这间小屋来了,再也无法回到两人“同居”的生活了,我常常有这样的预感。

我酝酿着辞职的事情。陈金鑫和YOYO这两个废物的到来,终于让我变成了一个小富婆,我发觉有时候自己一点也不傻,还懂在关键的时候狠狠的敲诈了他们一笔房租,看着他们付钱干脆利落的模样,我又开始后悔了,为什么我胃口不开得更大一点。

金钱不能冶疗心灵,却能慰藉心灵。有了那笔可观的租金,我心里对我的两位“财神”终于少了一些憎恨。

我想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我人生最宏伟的理想,就是找一个要我的男人。每当我有了一些深度的时候,我就好像开始学会思考我的人生。

可理想与男人一样难找,找一个男人难,找一个理想更难。

又是一个下雨天,我发觉最近的天气与我心情很相配。这种天气,让了产生了无欲无求的意念,我什么都不想,只想睡觉。

林清的来电,惊醒了我全身的睡意,我突然间清醒无比。

“什么都不要问,你准备一下吧,下班的时候我来接你。”他并没有多说,就匆匆挂了电话,这个有自信的男人,凭什么就认定我一下班就等着给他接,难道我的人生就等着他差遣吗?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他,他到底想接我去做什么事啦?一头雾水,本来就无心上班,一通电话打扰得我六神无主,林清到底要接我去哪里啊?

因为林清这个忽而其来的电话,我早早就准备好下班,不停的看表看表,那只该死的表,应该是妒忌我与林清的约会,想只蜗牛一样的走着,我等到脖子长了几寸,它丝毫不理会我的心乱如麻,依然慢条斯理的按部就班。

好不容易熬到了五点半。我收拾好东西以一百米赛跑的速度冲进了电梯,然后摆出一副妖娆的姿态等着林清的到来。

我把脖子伸到了极致,像只长颈鹿等着等着。这一分钟我的理想,就是等到林清。原来理想可大可少,可长可远。只是全部都是围绕着林清这个人就可以了。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仿佛找到我那个没有大志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林清这个人。与他生活在一起,为他张罗生活,生儿育女。

“上车吧。”我耳边好像响起了那把日思梦想的声音,可是转了一圈,我还是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真是的明明是在等人,怎么又发白日梦了?

“你这个死女人,在看哪里呢?我在车上。”我百分百确定,是林清在跟我说话。

“你在哪里呢?”我确定我没有神经发作,我的解听到他真实又清晰的声音。

“我看你不止脑袋有问题,连眼睛也有问题,干脆加多一副眼镜,变成六眼妹好了。”林清有些笑意的声音飘进了我耳朵里。

我终于发现了他,他开着一辆崭新的红色跑车,坐在司机位置上,这家伙原来还会开车,我最崇拜男人会开车啦。

“你会开车啊?”我惊喜的问他,他并没有直接承认也没有否认,他这种暖味的态度引起我的怀疑,于是又问:“难道你不会开车?”

“你这个女人,说你什么好呢?如果我不懂开车,难道是把车推过来的?”他无奈的白了我一眼。

“天啊,我是在做梦吗?我常常梦想着,我以后的男人,可以开着红色的车子来接我下班。”我兴奋得快要晕了,我真的梦想成真的。

这个死家伙丝毫没有被我的快乐所感染,依然静静的开着他的车,酷酷的脸看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温柔,真是让人难以捉摸。男人的心事还真难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对了,你要带我去哪里?”我终于想起了正题。

“反正你跟着我走就行啦。”他表情依然淡淡的,专注的开着车。

“难道,你去死,我也跟着去啊?”真是一个自大的家伙,好看的男人怎么连开车的姿势都那么的帅气啊?我像花痴般的盯着他。
“不要再看了。眼珠都要掉出来了。”他终于挤出来了一点笑意。这个死家伙,明明也在留意着我,却装得毫不在意的表情。

“你没有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真是一句聪明的台词。

林清几乎招架不住了,有点急火攻心,急躁的反驳道:“什么嘛。我那里有看你了?我只是感觉到你的眼神了……”

“你感觉到了,你对我是有感觉的对吗?”突然间觉得自己有点厚颜无耻,什么脸皮都不要了,象骗小孩子般,也要把他的心意给骗出来。

“这很重要吗?”他的态度明显软化了。

“非常重要。你是知道的,对吧?”我没有头绪的问着。

“什么?”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一脸都是糊涂。

“我喜欢你,你是知道的,对吧。”我酝酿了那么久的一句话,原来说出来是如此的轻意,好像排出了满肚子的毒,突然间觉得全身都松了。

一定是没有想到,我竟然跟他表白了,他没有任何心里准备吧?他呆若木鸡的傻了几秒,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还是一年之间,有不少我这种白痴向他表白,他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看来,这一次我的脸皮已被我的爱情丢光了。真是对自己这张烂嘴恨之入骨,竟然管不住它,让它这么轻意的对着一个骄傲自满的男人表白了,气死俺了。我气急败坏的啪啪的打了几下嘴巴。

这个死家伙,终于良心发现,很自然的腾出左手紧紧的抓着我的“打嘴凶手”,握得我有点痛楚,这个家伙力气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大。然后脸上绽开了一抹不轻意察觉的笑靥,对着我说:“算了吧,不说都说出来了,打它也是于事无补。”

这个可恶的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我打自己的嘴巴,最魁祸手还不是他。

“你有什么了不起啊?我收回我刚才的话,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这种自负家伙。”只能言而无信的胡言乱语,希望可以维持一下自己那点仅有的尊严。

“我是没有什么所谓,反正这种示爱的话,我听了不少了,而你呢?我看你刚才紧张的表情,应该是第一次跟别人表白吧?这么不容易说出来的话,收回去,是不是太可惜了?我给多一次机会你,当做我已经收到了,如果你真的太反感让我知道的话,我也可以当听不到。”这个变态的家伙,看着他那张完美的脸孔,真的恨不能马上能揣他两脚。

“我有说过什么吗?大叔耳朵是老化了吧?”绝对不能再认输了,说多错多,闭嘴最好了。

“好久没有听见你这样子称呼我啦。”看他一脸享受的表情,这家伙八成有被虐待狂。

“大叔,我看你应该去看精神科。得了什么神经错乱吗?”我高声对着他呼叫,一来可以发泄我的怒气,二来又可以满足他被虐的心理。

他气得吹胡子瞪眼,却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得意洋咩挑衅性的跟他对视着一眼。这个男人的战斗的力,也许没有我想象中强。

“哼,手下败战。”才小胜一场,我就开始沾沾自喜,真的一点也不懂得骄兵必败的道理。

林清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一副成熟大体的模样,仿佛我才是那个不懂的人。看他一副装腔作势的模样,还真无聊又好笑。

车在徐徐中前进。车厢装着两颗又靠拢了一点点的心。

第三十八章

车子慢慢的远离了烦嚣的市区,窗外跃进眼球的是一片翠绿的风景,海边的天际挂着一道清晰美丽的彩虹。

我兴奋的推着林清的手腕,哇哇大叫:林清,你看,你看,有彩虹啊!”

他好像有抬起头瞄了一眼,又继续专注的开着他的车,真是一个冷漠的傻瓜,这么美丽的东西竟然都不欣赏,给白白浪费掉了,需要知道,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

他不懂欣赏,我懂。我自得其乐的合掌许愿:“我要与林清白头偕老。”我在心里暗暗的祈祷,彩虹你可听得到呢?你一定要保佑我梦想成真哦!

许完愿望后我偷偷的窥视了林清一眼,心里在暗暗傻笑,林清啊林清,这会连彩虹妹妹也做我的帮工,你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嘻嘻。

“希望你不要搞错了,那是彩虹,不是流星。”他看起来明明是在很专注的开着车,为什么我的细微动作都逃不出他的眼球?原来是那么留意我啊?明明长得很外向,举止却要那么的闷骚,真是难于理解的男人。

“没有关系啦,反正都是天上的东西就不要浪费了,彩虹妹妹一定会帮我的。何况我这么善良可爱,神仙怎么可能拒绝我那么美丽的愿望呢?而且我的愿望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件事,举手之劳啦。”想起可能会实现的愿望,我又独自傻笑,笑得林清一脸的惊恐。

“八成是发烧啦,少在这里一派胡言。”他说,表情则很无奈,好像遇到一个疯子般的无可奈何。

“你才发烧呢?像你这种理智的动物,人生会少掉多少乐趣啊?”我多少有点强词夺理的说法。

“我倒看不出你的人生有多少乐趣?”他的表情有揶揄的成份。这死家伙,怎么竖着看,横着看,站着看,躺着看,都是那么的帅呢?看在他长得帅的面子上,算了,我不跟他计较那么多,耍嘴皮子的事情就到此为止,我大人不计小人过。

“你现在到底要带我去哪里?该不会想把我卖了吧?”我终于言归正传问道。

“卖?你能卖到多少钱?”他一脸严肃的反问我。

“多少呢?”我对自己的价值一点认知都没有,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值多少钱?

“如果论斤称两或者以面积计算,那倒应该会值点钱。”他说完这句的时候,那张笑面已经很夸张的展示在我的眼前。

气得我全身的血液都在狂飙,却一时语塞找不到任何言语来反击他的可恨却又很形象的词缀。不可否认,这个变态的男人,损人的功夫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厉害,一针见血戳到我的致命的要害。

“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竹竿一枝吗?不就是少我两块肉,有什么了不起?”我几乎掐死他。可是想想,少两块就是了不起,如果我能瘦一点,再瘦一点,我也是美女一个,哪里还要摆到快要发霉了!

“呆会有些人可能会问你一些问题,懂得回答就点头或者说是,太复杂只管笑,不准乱说话,由我处理,知道吗?”他认真的表情看起来很严肃,语气里却有着不容拒绝的肯定。

“什么嘛?我去见谁?还有我干嘛要听你这个死猴子的话?我有什么好处?”我一肚子的疑问,这个男人怎么老是一副故弄玄虚的脸孔啊,多说几句解释一下很困难吗?

“你要什么好处?”他竟然很顺从的反问我,丝毫没有跟我讨价还价。

“?”要什么好处呢?我脑子一点概念都没有,胃口太小怕自己吃亏,胃口太大怕吓跑他又显得自己太贪心,跟人家谈判说条件,我还真的不会耶。

“算了,先欠着吧,以后慢慢算,不过你记住,你欠我一个人情。”我笑得一脸鬼恑。林清啊,林清,在不久的将来,你的还不是我的,还分什么谁欠谁。

“林清,你有没有发现?”我突然间发现一个很重大的事情。

“什么?你的问题还真多。”他苦笑的摇了摇头。

“我们刚才是沿着情路过来的,我们一起走完情侣路啊!”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事实啊,回想那次丑丑丢失的时候,那次我和林清没有走完的情侣路,今天我们终于已另一种形式,一起合同经历了,虽然不是漫步,可我不管了,无论用脚去走或者开着车,与林清完成情侣的路的伟大的愿望都当作完成了。

“那有什么样?”他面无表情的反问道,好像事不关已。

我刚刚燃起的喜悦又荡然无存,原来对于我来说这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我决定换了一副冷若冰霜的脸孔对着他,这个高傲的男人,凭什么让我一而再,再而三把自己的心情变成了过山车般,永远不知道下秒钟是哭还是笑。

“女人还真麻烦……刚才明明还阳光普照,现在却乌云密布。”他唉声叹气的说道,仿佛我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变态女人。

“曾泡泡,你还真悲哀,从什么时候开始,面前的这个男人,连你的喜怒哀乐都左右了?”我从心里默默的问自己?

空气弥漫着沉默,我就知道如果我不开口,林清一定做哑巴,不过这一次,我决定忍耐封口,我要以沉默来报复这个男人。

真的服了自己竟然在气愤的情绪下迷迷糊糊的睡着了,而且还睡得很安稳。明明在生气,竟然气得可以睡着了。

“醒了,猪……”我明显感觉到林清的手正拍着我的脸蛋,揉了眼睛清醒过来,惊吓!林清水嫩的脸孔竟然与我凑得十分之近。

男色当前,我竟然痴痴无法反应过来。他凑得这么近,想干什么?不是想我吻吧?可是我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啊,我现在的嘴唇应该是干巴巴的吧,至少也让我擦点唇膏,看起才够性感啊。不知道接吻的感觉是怎么样的,林清那张红润的嘴,味道应该不错吧……

我那个天马行空的美梦都还没有做完,脑袋已经被林清狠狠连续敲了几下:“你到底梦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啦?笑到口水都流出来啦,脏死啦,真是天下第一怪物,竟然可以在十来分钟之内睡得这么死,拿去丢掉了你都不知道醒。”

这个死家伙,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还是我的脸蛋脂肪多拍起来的手感比较好,我一连听到十几声:“啪啪啪……”的响声。

不知道是脸上的脂肪层太厚所以痛觉变得迟钝,还是连痛感也被林清的美色所迷惑,我竟然不知道痛,还傻呼呼任由他鱼肉没有半点反抗。

大约过了几秒钟之后,一个事实得到证实,就是我的脸蛋的脂肪真的很厚,而且因为太厚,所以痛觉真的很迟钝,林清这个无情的家伙,下手也太重了吧,火辣辣的痛觉直捣心扉。

“你这个死人头,我是你的仇人啊?”一种报复的本能使我没有多加考虑,一拳就挥过去,刚刚中了林清的要害,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他的表情,一道红彤彤的血液从他的鼻孔流了出来。

他看起好像也很痛,表情不太好看像是在生气,挥起了手像是想打我。可看起来像是欲打又止,是怜悯我下不了手吗?

他脸上的表情夹杂着痛苦、愤慨,无奈。这种几种东西揉合在一起放在林清的脸蛋竟然是如此的可爱,我竟然不知悔改的在嘴角挂了一丝的笑意。

“你还笑得出来?”他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血迹清晰的印在他的手指上,嘴里狠狠的咒骂着:“如果你不是女人,你就死定了。”

“你刚才也打了我啊,我只是回敬得稍为过了一点而已啊。”我不好意思的陪笑着,其实内心多少也有点内疚。

“被人打到出血,我是第一次。”他不可思议的盯着我看了良久,用充满怀疑的语气问道:“你真够厉害的,你真的是女人吗?真怀疑你是什么构造的?”

“什么跟什么?关我什么事情,谁让你的鼻子长得那么脆弱啊,我才轻轻摸了一下而已……”看着他那个红肿的鼻子,就觉得自己的借口一点说服力也没有。“其实我也是第一次把人打到出血。”我不好意思补充道。

“下车再说吧。”他无可奈何的摇着头下了车。

“喂,林清等我一下。”我才发现,那个该死的安全带死死的把我卡住了,我根本就解不开。才揍了他一拳而已,这个没有风度的男人头也不回见死不救。

可能于心不忍片刻才转过了身子,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一副旁观者的姿态欣赏着我,一点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没有。

我就不信一条小小的安全带,我曾泡泡不能摆平。

安全带啊安全带,你乖乖给我解开,不然我像打林清一样,把你打到喷血……最后我终于承认被它打败啦。

林清也被我打败了。那个该死的扣子,从林清轻盈的动作中说明了它是非常容易打开的,而我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能打开。

“这个世界上,可能有人会伤心到死,开心到死,可还没有听说骄傲到死掉,希望你不要是第一个人。”我面无表情的讥讽着他。林清那个不可一世的表情,让我非常气闷,好像他做了什么伟大的创举。只不过开了一个区区的扣子,有什么好得意的?可问题是,我连一个扣子都打不开

“什么叫做恩将仇报我今天终于见识到啦。不过算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妇人一般见识。”明明在跟我见识,却说得那样大体。

“我走了,我费事跟你说,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立桥。”心里在计算着,耍弄一下泼妇的技能,不信你不追过来拜托我回去。

头也不回,勇敢的迈出大概有五十来步。我认输了,这个男人的心肠还真硬,至少也要象征性的挽留我一次,竟然对于我的举动无动于衷。我转过身子的时候,他已经蒸发在空气中。

可是怎么办,没有台阶我应该怎么下啊?林清,算你有种。我找个地方坐下来,跟你慢慢耗时间,本姑娘什么都没有,就是时间多。

找到了一处树荫下的石板坐了下来。才发觉一心系着和林清耍嘴皮子,差点错过了眼前的风景。

四周青山环绕,树木蓊郁,风光旖旎,景致宜人看得我如痴如醉,在这个城市住了这么久,我竟然都不知道这里有这么美丽的地方。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度假村?风景区?我一肚子的疑问,无处可解。林清这个乌龟王八蛋,把我丢在这里,自己跑到哪里去了?该不会计划好把我送过来进贡给狼先生做晚餐吧?令我心寒的是,耳边真的隐隐约约听到狼的嚎叫声。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我开始发慌,直骂自己是笨蛋,学什么野蛮行径?明明没有野蛮的本钱。一点自知之明也没有,活该在这里忏悔。

第三十九章

我故作冷静心不在焉的从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子,一边咒诅着林清,一边祈祷着他快点蹦出来,真是一个幼稚王,小气鬼,才吃了我一拳,就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个喂蚊子,蚊子大哥大嫂什么仇都帮他报了。

说实在话,本姑娘虽然长得很安全,又无利可图,可心里还是被恐惧一点一点的占据了,这种感觉慢慢的遍布我了我全个身体,天空跌入了无尽中的黑暗中,黑暗仿佛想把吞噬我般,周围的树在动,风在动,仿佛又有人影在动,心里有鬼,处处是鬼。这个老天对我还不懒,至少没有雪上加霜,下场雨给我“享受”。

曾泡泡,你不能再坐以待毙了,至少要为自己做点什么,如果林清真的狠下心肠,不回来找我,我难道真的想个傻瓜一点坐在这里把血液奉献给蚊子,把身体奉献给野狼,把灵魂奉献给鬼怪吗?

我终于把自己说服着,平生就没有半点方向感,走到哪里算哪里了,凭着自己的感觉回头走应该没有错吧,真后悔刚才在车上睡得那么死,连回去的路都认不得了,我就不相信没有了林清,我真的活不成了。任性发作之后,我就失去了理智,完全没有想过后果,就头蛮牛般的向前冲,完全不知道东南西北,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会分东南西北,连左右都分不清清,怎么可能会分东南西北这种高级的东西。

像只无头的苍蝇“飞”了半个钟头之后,我真的后悔了,非但没有找到回去的路,连原来的地方,也不知所踪。

最后,我想我应该是迷路了。

最可怕的是,电视剧里的情景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终于说服自己向林清认错的时候,我的手机一点电也没有了。黑暗中阴森诡异,远处是一团团绿光在晃动着,莫非我真的遇到鬼了?

这个时候我至少要也掉几颗眼泪吧来显示我的柔弱和无助吧,可是哭给谁看呢?谁会可怜,谁会打救我?

谁说上帝不会投井下石,在这个寂寥的“森林”里,终于找到了一点声音来伴奏,那个清晰且巨响的声音是雷声没有错,继而昏暗的天空出现一道凄厉的闪电,将周围照亮。

这个该死的天,对我丝毫没有怜悯之心,暴雨冲击着我的身体,此时不哭,我就不是人类,眼泪终于如决裂的堤坝涌了出来,嘤嘤哭泣:“林清,你快出来吧,我不玩啦。”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先兆的暴风骤雨,我感到黑暗中隐匿着无数的魔鬼。它们盯着我狂笑。露出森白而尖锐的獠牙向我涌来,仿佛还对着我说:“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林清快来救我吧。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在心里呼唤,还是在嘴里呼唤。

渐渐的,我仿佛失去了知觉,好困好困,只想睡觉,好好的睡上一百年。在梦中看到了爸爸妈妈的脸,他们对着我慈祥的笑,我死了吗?我不停的问自己,我的意识明明很清醒很清醒,可就是醒不过来。

难道,这就是死去的感觉吗?

在迷迷糊糊之间,我看到了许多漂亮的女孩的脸孔,看来,我是上了天堂了,天堂真的是一片洁白,有洁白的光,连我睡觉的床也是一片雪白,天使们也穿着洁白色的衣服。还有,原来天使真的长得很好看。

不对哦,我怎么还看到林清,这个家伙眼睛里怎么会用布满血丝的眼睛凝望着我,我迷惑不解的问着他:“林清,怎么连你也死了吗?”

他明显愣了一下,那张脸怎么会尽疲惫不堪,可是却又笑得那个的灿烂,还那么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

“上天堂真好,林清,原来上天堂就可以实现梦想。”我傻傻的抓着他的手,如果这是一个梦就永远不要醒好了。

“傻瓜,你还活着,我也还活着。”他似笑非笑的对着我说,语气里有着从来没有的温柔。“对不起,我为应该丢下你一个,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会自责一辈子的。”

这么温柔的林清,我还真的看不惯,看来,我一定是死了,在天堂里遇到“天使林清”,而那个“魔鬼林清”则还留在人间,一定是这样子没有错。不然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林清会这么温柔的待我,按常规来说,他现在不把我骂得半死才怪呢。

“其实你不用安慰我啦,死了也没有可怕的,还可以遇到这么温柔的你,总好过在人间被那个变态的你遭踏,现在感觉还蛮幸福的嘛。”心里暗爽得很,早知道就早点死好了。
“对了,我爸妈怎么都没有来看我啊?”我兴奋的问道。

“你这个死女人,你要我怎么说,你才清醒呢?你是不是病傻了?你看着我,我是林清,我没有死,你也没有死。”笑容从他用脸上消失了,他气败的一字一顿的对着我说。

我摸着自己的脸蛋,摸着自己的手,还想还有温度,看起来真的还没有死,可是又不有确定的疑问:“我真的没有死?你确定?”

“你……,要我说什么好呢?”可怜的林清,那张英俊的脸蛋被我气得发青发紫。

“我又没有死,我怎么知道死是什么样。”我不好意思吐了吐一下舌头,再细说端详了周围的环境,原来不是去了天堂,而是被人送进了医院,不过,这里也应该算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可,不对啊,如果我没有死,你怎么可能对我这么好。”我满肚子都是疑团。

“傻女人!”林清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表情冷峻伸出了双臂,狠狠的把我拥进了他的怀里。

“什么意思嘛?你抱着我干什么?你这个这家伙,八成也是病了,莫名奇妙?……”我的脑袋里涌现出了千万个问号,哇哇的问道。

我的问题还没有问完,嘴巴就已经被眼前这个男人堵住了,天啊~他用他的嘴巴堵住我的嘴巴,难道我们现在是在接吻吗?好像是吧!

我瞪着眼睛紧张得差点晕厥过去,林清在吻我吗?他为什么吻我?这可是我的初吻,我是打算献给他没有错,可是没有想过在这种情况献吻啊。这个死家伙,怎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初吻给偷走了。

因为紧张和羞涩而越来越快的心跳呯呯作响,尴尬得我想找个洞钻进去,真后悔,刚才脑袋瓜子怎么装着那么多乱七八糟的问题,连个初吻也没有好好的感受一下,糊里糊涂就结束了。

林清倒是可恶得很若无其事的对我说:“你接吻的技术还不是普通的逊。”

“你~`你有什么了不起啊?我不理,你吻了我,就要对我负责。”真该称赞自己聪明伶俐,懂得趁热打铁。

“好吧,你要我怎么负责?”这家伙又在耍什么阴谋,竟然如此轻意的答应了,可是看着他那张祥和的脸,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阴谋论。

“真的吗?什么要求都可以?”我一点也不相信他的鬼话,可是他竟然坚定不移的对着我点头。

“那……那我想……做……林……太……太……可以吗?”真的有点厚颜无耻的感觉,人家才轻轻碰了一下我的嘴唇,就要人家娶你,真的有点不仁道,可是现在不说,等待何时,有句话说得对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就这么简单?”这家伙这种过份的要求,他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竟然一脸的可以接受。

“很简单吗?”我傻笑的反问道。

“拜托,看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戏虐的声音有着玩味的成份。

“你真的肯娶我?”我笑得牙齿都要掉出来了,摆了二十七年,终于可以推销出去了,怎能不兴奋。

“你真的要嫁给我吗?”他反问道。

我坚如磐石的对他猛点头,差点把头都点断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成亲吧。”林清嘴角压抑不住地露出笑容,看着他甜蜜的表情我的心无可救药的沦陷了,这个家伙,难道真的也爱上我了吗?

“你在讲笑吧?你是不是又想玩弄我?”我半信半疑的问道,他的态度也转得太快了。

“傻瓜…”林清那把温柔的声音缓缓飘入我的耳间,一双温柔的手柔柔的把我再度拥在他的怀里。“为什么要走开,我只是想教训一下你,你为什么要走开?一想到,如果失去了你,我该怎么办?”

时间如果静止了那应该多好啊,我的那颗心为什么会变得那么的柔软,好像轻轻一碰,就会融解了。这么温柔的林清,真的是可以属于我的吗?真的可以吗?

难道,真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还是以上的种种只不过是一个梦?

第四十章

我忐忑不安的享受着那份幸福,原来明明是那么遥远,如今抓在手里,却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冲斥着我的感官,好像随时会有人来抢走它。

我常常问自己到底是走上那种狗屎运了?竟然能得到这个男人的爱?林清对我越好,就越有不真实的感觉,常常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狠狠的掐着自己的脸颊,问自己这到底是不是一场梦?那些真实的痛感告诉,这的确是真实的,可我的心为什么还是那么患得患失?

我怎能没有危机感呢,才住了几天院,负责我们病房的几个小护士,都对林清虎视眈眈,特别编号0015长着一对可爱小虎牙的小护士一脸媚笑的问:“姐姐,那个帅哥是你什么人?弟弟嘛,长得好帅啊!”看着她一脸崇拜的表情,俨然成为了他的小FANS了,我的天啊,才住了几天院,就有FANS,再过几天这里不成了个粉丝俱乐部了!

莫名的气愤聚集在我心肺部,看来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刻准备着为了捍卫我的爱情而战斗,我一脸凶残表情的对着0015说:“他是我的老公!”

0015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在信口雌黄:“不会吧?可惜啊,可惜啊。”然后用非常同情的眼光看着林清,好像他爱上我是一件非常不幸的惨事。

至从护士小姐知道林清是我的男人之后,不知道是我神经过敏还是真有其事,她们给我扎针的时候总是特别的痛。

一个丑女拥有一个漂亮的男人,真的处处树敌,为了林清迟早变成了一个泼妇。想当初,我的同性缘可是如绵绵江水淘淘不绝,现在可好了,都成了女生的公敌了。

要改变这个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让自己变漂亮,另一种是让他变丑。让自己变得漂亮这个工程对我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且艰巨了,我一点完成的把握都没有,可是林清天生丽质,要把他变丑,应该也是一件难事。

真是庸人自扰,得不到痛苦,得到了更痛苦。看着他越看越来看,我心里就越来越不踏实,好像全世界的女人都要抢他一样。

YOYO和陈金鑫这两个没有良心的家伙,总算可以“废物利用”,终于发挖到了他们一点善良的地方了,就是我睡在医院这几天,两个小家伙竟然每天都煲汤给我喝,虽然那此所谓的补汤跟水没有什么分别,可是还是感动非常,这对活宝,他们的父母都没有机会喝到他们亲手的煲的汤,看来我是中了大奖了。

看来今年是我的丰收年,友情爱情兼收,可为什么得到友情的感觉会比爱情更加清晰和真实?

“泡泡姐,你在担心什么?为了医药费吗?你放心吧,我爸有很多钱,我去跟他要一点就行啦,你不用担心。”连YOYO这个没有心肝的人都看出来了,我真的一脸担心吗?

“不是这件事,YOYO你谈过恋爱吗?为什么林清说爱我了,我心里还是很空虚呢?难道我心里变态吗?”我虚心的请教着YOYO。

“你放心啦泡泡姐,JOE哥哥我让给你行了,你都不知道,你刚刚送到医院的时候,他有多担心里,他是爱你的,我看得出来,连陈陈都说,看得出JOE哥哥很爱你。”YOYO拍着胸口,很有义气的对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们已经说好,完全

“他很紧张吗?怎么紧张法?我好奇的追问着。

“你都不知道,你晕睡的第一个晚上,JOE哥哥就守着你一个晚上,其实我跟陈陈都有过来,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我们都顶不住睡着了,到了两三点的时候,我人有三急上来解手,猜我看到什么了?”她故作神秘感的瞄了我一眼,然后又慢吞吞接着说:“我看到他含情脉脉的看着你紧紧的握着你手,一脸深情的模样简得就像在拍电影啊。哎,在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男人对我也这样深情啊。”YOYO一脸向往的神情,说服了我,林清真的爱上我。

“其实JOE哥哥跟你刚刚相反,是外冷内热的人,泡姐姐你是幸运的也幸福,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YOYO突然成熟的口吻,好像在告诉我,她是很了解林清,也很了解我的。

难道我真的没事找事烦,身在福中不知福吗?

“YOYO你是不是喜欢上陈陈了?”她这么轻意的放弃掉林清,应该是找到新目标了吧。

“我~我哪有啊。”她紧张的否认,脸上飘忽的神情告诉我,应该是没有错的。

“你放心啦,我不会再跟你争JOE哥哥了,反正我青春貌美,相反,泡泡姐能找到一个爱你的人不容易,我就卖了好人情给你,让给你好了。”这死丫头,多会说话啊。这么一说,我倒是欠了她一个人情。明明是心另有所属,却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什么跟什么嘛,不过也好,总算又少了一个情敌了。

人在江湖不容易啊,多一个朋友好过一个敌人。

好吃好睡在医院里呆了一个礼拜,我身体又不长进的长了几斤脂肪,人家生病会消瘦,我倒是好,天生就是胖子命,带着胖乎乎的身子光荣的出院。

心里暗暗发誓,为了林清一定要把身体里的肥肉甩掉若干,我不能再不思上进了,每天都变得神经兮兮,在街上遇到一个好看的女生,就觉得她会来跟我抢林清,我要拿什么来捍卫我们爱情,至少也要拿点诚意出来吧。

林清倒像是换了一副好心肠,对着我并但不再挑三拣四,且待我温柔有加,每天都带着我丑丑去品尝美食,周遭好吃的美食都被我们尝遍了,难道爱情就等于吃东西吗?每天一见就是没完没了的吃,爱情根本就等于养猪嘛。

于是,我减肥的计划非但没有成功,反而变本加励的肥。真是恨死自己的嘴巴主义,从来都是说说而且,一定毅力都没有。

我转动着我那个并不聪明着脑袋问着林清:“我最近好像又肥了很多了。”

他捧着我的脸蛋很认真的端详了许久,终于很认真回答我:“好像是,有福气了很多,不过没有关系啊,还是很可爱的,我暂时还是很喜欢的。”

爱情真的会把个变成瞎子,林清这小子,真的为我疯狂了。可越是这样,我的心里就越没有安全感,很害怕有一天,这份幸福会像泡沫般的消失了。

看着他越来越洒脱的模样,再看着我这副尊容,满肚子的坏水在我心里盘算着。

于是每天很热情邀请他来吃我煮的饭菜,暗地在菜里加着两倍的油和调料,尽是煮一些高热量的煎炸的东西塞进了他的嘴巴,至到他食不动的时候,我就用水汪汪的眼睛含情脉脉无辜的问他:“煮得很难吃吗?一定很难吃对不对?”然后一副低落伤心的样子。

这个蠢家伙,被我的“美人计”迷得晕头转向,丝毫没有心计的吞下那一块块能让身材走样的肉。

林清,你千万不要怪我的坏心肠,我宁愿你变成丑八怪、大胖子,也不要让别人的女人来抢走你,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未雨绸缪,连我自己都被自己的聪明折服了。

只是什么叫做天生丽质,终于得林清的身上得到最好的阐释,就是吃再多的东西身材也不走样,我辛辛苦苦又哄又骗的让他吃下那么多东西,他竟然连一两也没有长胖,这是什么世道,白白浪费了我一肚子的坏水。

第四十一章

也罢也罢,一计不成,又有一计,A计划既然彻底失败,就实行B计划好了。我一脸坏笑的看着林清那张完美无暇的脸,这个死家伙,吃了那么多煎炸的东西,竟然连颗青春痘也不长,真的妒忌死我啦。

千盼万盼,见林清家长的事情终于有盼头了。我已经想好了,这个时候正好是实施B计划的时候了,想起我那个天才的计谋心里就暗自兴奋,林清你等着接招吧。

“什么?你要我穿这些衣服?”林清看着我手里拿着的衣服,惊异的问着我。

“是的。”我很肯定的回答他,语气里有着不容他拒绝的绝对。

“你确定我真的要穿这些衣服?这些……到底是从哪里弄过来,现在我们要去演古装戏吗?”他一边摊开衣服,表情神为难的看着我,很明显是想要拒绝我的安排。

“之前不是说了吗?去见伯父伯母的衣服,我来安排的,不准反悔喔!”我一脸娇媚的向着他撒谎,YOYO跟我说过,男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可总不能让我穿这些古老衣服啊。”很明显,他并不是普通的男性,吃软的能力还有待开发。

“我不理,我就是要你穿。”软的不行,就来野蛮的。

女人的三步曲,我早从电视剧里摸得一清二楚,大不了跟他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到时候他还不乖乖就范。

“我除非有毛病,你看看这些衣服,又脏又破,做抹布都嫌它抹烂地板。你到底是从哪里弄过来的?”林清不可思议的问道。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从小区里那个保洁工大叔那里要得来的,我可是苦苦哀求了人家几个小时,还要被人当神经病般的看待,以为我有毛病,干嘛要先他买这些老人衣服,口水都解释干了,他老人家才勉为其难的送给了我两件,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只要林清穿上这些衣服,还不当场变成一个中年人,跟我这个“大婶”还不绝配,真的难为我挖空心思的想那么多。

看他的表情,真的一也不感动,连个体谅也没有。

“真的不穿吗?我哭给你看?”我装着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威胁着他。

“真的要我穿这种东西?你在讲笑吧?”他可爱的脸蛋上有着太多的疑问。

“拜托你啦。穿啦,好不好!”先来个软的的,不成再用硬的。

“你有毛病,难道也要让我跟着疯吗?”林清拿起了衣服,在我的强迫下很勉为其难在身上比了一下,可是那两件“古老”衣服实在无法被他那对迷人的眼睛所认同。

“那你为了我,就有一毛病一次嘛。”我尽可能装得可怜些,心里却奸诈得很。本姑娘还蛮有做奸妃的天份,林清你这个小昏君还不乖乖中姐姐的计谋。

“不行,绝对不行。”他的表情还是坚决的非常,丝毫没有穿的打算。

算你有种,姐姐的迷魂汤竟然灌不晕你。既然如此,就不怪我啦,本小姐不撒野你还当我是一只温顺的小猫,让你见识一下我河东狮吼的本来面目吧。

接着我二话不说,像个女色狼般紧紧的熊抱着林清,使出吃奶的力量圈住他的脖子,夸张的嚎啕大哭,声音大得吓死人,眼睛里却挤不出来一颗泪出来。

林清你这个小不死再铁石心肠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你可人的未婚妻,我就索性把你筘死掉算啦。

“你这个女人,发什么神经啊,莫名其妙啊?”可怜的家伙,语气里尽是无可奈何。

“我就是发神经啊,你不穿老一点,到时候到你家里,我们活生生就像一对“母子”恋,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我老实忠直的如实相告,却依然死死的揽紧着他的脖子。

“你先放手,你想把你谋害亲夫啊?”他想推开我,我却像条八爪鱼般紧紧趴在的柔美的身躯上,说实在话,感觉还不是普通的舒服,抱着抱着竟然都忘了我的初衷——强迫林清穿上那套会使他变得“成熟”的衣服。

“你是不是不放手?我快喘不过去来了。” 他不禁嘀咕了一下:“该死的,再不放手,我们就干脆提前洞房花烛夜了?”

“洞房花烛?”这个暖味的词冲进了我的听觉之后,我尴尬不已脸蛋发热,马上松开自己的“咸猪手”。

曾泡泡啊,你始终是一个只有色心没有色胆的小女人,摆着这么一个性感尢物不用白白浪费了。

回头再看林清的脸蛋竟然挂着充满捉弄味道的眼眸,我才惊觉又上了这个坏小子的当了,气死偶啦,恨得我咬牙切齿的。他竟然一点同情也没有,噗哧一声笑起来,笑得那么夸张,小心把下巴都笑掉了。

臭小子,难道我注定斗不过你。一想到自己的阴谋诡计没有一样能实现的时候,心情就不由得深深的低落起来了。

“神经女人,不要一副没有心机的模样。我答应你就是啦。”我的听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林清竟然会答应我,而且这么顺顺当当的答应?

“有什么阴谋?”我指着他的鼻子问,这算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说我有什么阴谋?”他纵声大笑,笑得我心有余悸,这小子心里又装什么坏水?我态度怀疑的看着他夸张的笑容。

“傻女人,你说有什么阴谋啊?你那么喜欢我穿,我就穿啊,能让自己喜欢的人开心,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我还叫什么男人?”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的模样还真有男人的担当,这个家伙就是我付托终生的男人啊,感动得真的要滴下眼泪了。

“有人疼爱的感觉真好。”我感动的拥抱着他。

“傻瓜女人………”林清把我拥在怀里。

幸福的感觉漫溢着我的全身的感官,林清你是爱我的吧,我不是你最爱的女人,至少也是爱的女人吧。不知道为什么当“最爱”这个词出现的我脑海的同时“安”的名字突然从我的神经线里嘣了出来,心里又有了隐隐约约的不安。

“林清,你爱我吗?”都说恋爱中的女人弱智,我本来就不聪明,现在变得更蠢,所以一点分辨爱恨是非的能力的都没有。

“你们女孩子就是很奇怪,吃饱饭没事干净问这些问题。”他轻叹了一声,仿佛我给了他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

“爱吗?”我追问着。

“我连这种衣服都答应你穿,你说呢。”他瞪着我,看来我应该问了一条蠢问题。

“爱或不爱。一定要回答。”我咄咄逼人直视着他的眼眸,一副你不回答就完蛋的表情。

“爱,爱,爱,非常爱,行了吧。”他苦笑无可奈何的回答。

“我只是没有把握,你为什么会爱上我,这种事情本来就很奇怪。”回想过去的种种,一直想要得到的东西,一旦得手了,反而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也没有办法啊。

“我也不知道啊,从你第一次在我的面前哭泣的时候,或者从我生病的时候开始,或者从你生病的的开始,或者更早,或者是一见钟情,只是我一直以为这是一种错觉。”他的眼光飘向了遥远的地方,脸上带着一种幸福的笑意。

“真的吗?真的吗?”我不甘心的追问。明明得到了答案,却想得到更多更多,想知道林清肚子里所有想法。

他狠狠的敲了我的头,一脸的溺爱:“你闭嘴啦,看来不能给我吃得太饱,撑着肚子净说一些无聊的话。”

这个男人,真的能属于我吗?我明明倚靠在林清的怀里,他明明向我表明了心意,可我到底在干什么?爱难道真的是那么一件贪婪得的物体吗?明明得到了,还是想要更多更多吗?

第四十二章

事实上,我挖空心思的B计划又失败了。

因为陈金鑫和YOYO看到林清最新的形象的时候,竟然一脸崇拜的问他:“哥这衣服是从哪里买来的?好有时尚感啊,比时装秀里的模特更有味道呢。”

我真的被他们打败,这可是我精心打造将他变老变丑的造型啊,怎么成了时尚了,难道是人长得好看,身材标准就真得占那么多的穿衣的优势吗?

看着陈金鑫嚷着要买同样的衣服的时候,我差点晕厥过去了,我的所有心血都流注东海,干脆不要浪费表情和心计,直接把林清的俊脸毁容一了白了算了。

结果还是穿着普通的衣服去赴约,看着这个外形突出的林清,我的心情就如去赴汤蹈火。想着我平时看过不少的电视剧,身世卑微的女主角通常都要被男主角的家人拒之门外。何况我的这副尊容,林清的家人会接受我吗?有多少难关等着我呢?想到这些的时候,我的心禁不住颤栗起来。

本来想隆重其事,浓妆艳抹、弄套名牌的衣服,可是又怕弄巧成拙,结果翻来覆去还是以本来的面目示人算了,林清对我原本形像倒还是十分满意:“本来是什么样子就应该什么样子。”

不是本来的样子又能怎么办,真的恨死自己天天嚷着要减肥,结果一两也没有减成,总不临时抱佛脚吧,拜托脂肪敌人暂时放过我吧。

心里紧张得到死,比起上次去见陈金鑫的家人紧张一亿万倍,我也清楚这种紧张状态是因为心态的问题,可就是调整不过来,甚至和林清商量着将台词都背下来,比我上学那会背单词还要起劲,真害怕到时候自己又出了什么差错,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蠢事来,上帝,拜托保佑我们吧。

还好,一路上林清这家伙还算体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他的手明明很温暖,我却无法接收他的热量,我感觉到四肢冰冻,难道这是一种不好的预兆。

“不舒服吗?”林清关切的问着我,我的脸色看起应该是一片惨白。

我只能吱唔的强颜欢笑:“有点热,有点热。”哪里热了,明明心里冷得像个冰窖。

当我看着林家大门的时候,我逃避的心态终于全面暴发出来,我不好意思的看着林清:“不如,我改天再来拜访吧。”

“你紧张对不对?”林清还算和我有半点的心有灵犀,看出我的临阵脱逃反而紧紧的抓着我的手,一点打算放过我的迹象都没有。

“我哪有啊?,我们改天再来好不好?”我拜托道。

“你这个死女人,逃避毛病又犯了,当然不行,全家人都在等你了。”他没有半点商量的拒绝着。

结果几乎是被林清像押罪犯般的押进了林家的大宅。

我紧张得几乎不敢张大眼睛,躲闪在林清的背后,恨不自己懂得缩骨功,把自己缩成一只蚂蚁般的大小。林清笑呵呵的对我说:“紧张什么呢,逢人就叫,见狗就吠,嘴巴甜一点总该没有错吧。”我被他的笑话惹得噗哧的笑了出来,心情倒是轻松了少许。

可是坐下对着一个偌大的客厅,又开始有点坐立不安,心里想着怎么样才能摆出一个把自己肚子隐藏起来的坐姿,林清这个混小子倒是心明眼亮,我的意图一下就被他知道了,竟然掩着嘴巴在一边偷偷的笑,如果这里不是林家林宅,我真想狠狠的给他一脚踹过去。我这么紧张,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你啊。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为了让自己的小肚子看起来更为平坦一点,挺胸收腹坐得实在很难受,三秒钟就换了一个坐姿,看起来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坐立不安。

林家倒不像是什么豪门大宅,整个客厅修饰得温暖别致,一些细微之处显示出主的确人家的考究,很有温馨的感觉。可是一想到林清在这里得不到温暖,我的好感就少了许多,我的主观毛病又发作。

安是第一个出来迎接我们的人。说了一些客套的话,虽然她态度亲和,可说实在话,我不喜欢他,她曾经占有了林清的心那么久,而且这些都是我望尘莫及的,我永远没有能力回到林清的13岁的时候,去认识他。哎,女人这种东西,就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动物,妒忌与脸蛋的漂亮,身材的好坏没有关系,所以我也是懂得妒忌的。

接着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妇人,穿得很得体,一副贵夫人的优雅,想必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美人胚子,就是林清的“妈妈”吧,安很热心的帮我介绍着,我恭敬的叫了一声:“林伯母好。”我悄悄的观察着林清的表情,这家伙果然是面目可憎,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仿佛这些都不是他的家人,而是他的仇人。

林妈妈倒是很亲热的拉着我的手和我寒暄着,没有半点的架子。然后很客套的问我一些平常的事情,大抵上她们也已经了解我的家世,所以也很体贴的没有涉及到。

在晚餐之前的十分钟,林爸爸和林智终于都回家了,他着他们匆忙的模样,想必也是日机万里。

我对帅哥臭觉敏感的老毛病又犯了,于是偷偷的看了几眼林爸爸,原来也是一个老帅哥,难怪年轻的时候可以那样的风流,的确有风流的本钱,即使两鬓斑白,脸蛋上也有一些清晰的皱纹,可是那些气质还在,林清在三十年后大抵就是这个样子。

又回头偷望了林清的脸蛋,想象他将来变老的模样,一时忘了这是会晤的重要时刻,我竟然不禁站在三个大帅哥的面前傻笑。

“你对我老爸傻笑什么呢?”林清推着我的手臂,低下头在我的耳边轻声的问着,看得出我又走神了。

竟然在这个重要的时刻开小差,还对着一个老帅哥神魂颠倒,而且这个老帅哥极有可能是我未来的家公,真想搧自己的耳光。

好在林爸爸竟然不介意,看来他也习以为常了这种状况了,竟然哈哈大笑。我则糗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算了。

这一家三个男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自信啦。我还在想,林清总那么自负,原来是遗传到他老爸的。晕倒!

那餐丰盛的晚饭吃得倒也融洽,也看不出林家的人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至少对我的容颜也没有任何微言的地方,夹在一群帅哥美女的面子,我竟然慢慢的忘记了我是一个丑女这件事,竟然可以和他们谈笑风生。

“曾泡泡,你真的表现还真不错。”我心里暗暗的赞许着自己,开始的不安一扫而空,当我看到他们露出真挚的笑容的时候,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包括安。

看来棒打鸳鸯只是发生在电视剧里。嘻嘻,我就少庸人自扰,等着做林太太吧

第四十三章

感激天,感激地,感激满天神佛,因为在我倒霉了27年之后,好想有了一点小运气,至少嫁人有望了。人的心情一愉快连空气也变得那样的好闻。

林家已开始筹备我和林清的婚事,还打算送一套漂亮的大房子给我们作为结婚的礼物,反正林家看起来也挺有钱的,不要白不要,我就纵容着林清心安理得的接受。

林清笑着说:“看来我的未婚妻不是普通的贪得无厌,是非常贪得无厌。”

“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贪心吗?”我反问道,反正闲着也闲着,就围绕着我的贪心与他展开了一场舌战来打发时间好了。

每天幸福的与林清赖在一起,像个小妻子般的站在门口等着他下班;努力煮出美味的佳肴(好吧,离佳肴还是有一点距离)把林清的胃撑得满满的;然后一起带着丑丑出去散步;一起去扫荡超市里的特价商品;有时候也为了一点碎钱跟商贩讨价还价,林清从开始的一脸不奈烦,到了最后竟然也加入我的杀价阵容。然后在林清发薪水的时候,将他的财政如数收缴中央,在他提出抗议的时候,勉强的吻了他一下以作补偿;有时候也会为了谁要洗碗,谁要拖地这些小事吵得面红耳赤,最后就只有猜拳决定,可倒霉的人总是我,没有办法啊,谁让我蠢啊!可是蠢得蛮幸福的,看着这个男人越来越像我的小男人,我的那颗不安的心也开始稍稍的安定下来。

为了照婚纱像,我偷偷的饿了几天,成果微弱却饿得脑袋里浮现了无数颗金星,无力的趴在床上百般无聊。林清今天上班去了,才半天没有见到他,就开始有点想他了,难怪金庸伯伯的小说里有一种叫情花的毒,看来我中毒应该还不轻。计划着为林清准备了晚餐给他送去,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让他好好的感动一下。

就在林清工作的酒吧门口,我竟然看到一个长得很像“大嫂”——安的女子,我明明很大声的叫着她的名字,她却好像一点也听不到,继续往前狂奔。

“真奇怪,跑得这么快干嘛?被人追债了吗?”我满肚子的疑惑,不由得跟着脚步赶上去。

我想那一刻我的表情应该是瞬间愣住了,我多么想此刻只是我一时的眼花,可是我不停的揉搓着我的眼睛,事实摆在我的面前,不容我有任何借口开脱:林清与他的大嫂,他曾经喜欢了十几年的女人像对连体婴般的拥抱在一起。

我不停的为这个拥抱找借口:“他们可能太久没有见面,所以拥抱一下也没有什么不起,曾泡泡,你是心胸宽广的女人,不应该为了这件小事情有任何想法。”

“对哦,我还是不要打扰他们拥抱好了。”我故作大方说服了自己,告诉自己赶快转身离开这个地方,就可以眼不见为净。可是在离开的那瞬间我从心里骂了自己:“曾泡泡,你的男人现在在另外一个女人的怀里,你竟然都能忍声吞气,你真的有这么大度吗?”

对,我没有,我只是一个小女人,所以我怎么能容许林清的怀里装着别人的女人,我不容许,勇敢一点,去把他抢回来。于是我做一件没有想过任何后果的事情,冲上去,一副泼妇的姿态,把安从林清的怀里拉了出来,这个弱不禁风的女人竟然被我轻轻就推就倒在地上。

看着她躺在地下的那一刻的时候,我突然间很罪恶感,为了一个男人,我竟然对另一个女人动粗了。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来,继而是一种火辣辣痛感在我的脸颊上燃烧,痛得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我捂着脸,始终无法相信这个巴掌是出自林清的手,那么的凶狠,就是因为我不小心把安推倒在地上。我不服气的扬起了脸挑衅性的瞪住着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睛里对我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怜惜的关心着他的安到底受伤了,那副紧张的神情怎么教我不妒忌。

“如果安有什么,我一辈子也不有的原谅你。”这是他赏我一巴掌之后对我说的话,算是在警告我吗?

“我是什么东西?”我问自己,可能我在他的心目中连一个东西也不是。他说过他不打女人,结果还是为了另一个女人打了我。

“她终究才是你最爱的女人,对吗?”我死心不息的问着。

“你发什么神经啊?”他脾气暴躁对着我说。

“你们不要为了我的事情吵好不好?都是我不好。”安终于开口了,泪光闪闪的对我道歉,表情是那样的楚楚的动人,哪个男人对这样的女人不动心,哪个男人不想保护这样子的女人,连我都心动了。

“泡泡,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不好意思,我不打扰你们了。”安继续对着我道歉,其实我的内心也被她融化了,责备自己的鲁莽和冲动。

只是面子和尊严令我放不下面子,我看着林清那张冷淡的脸,什么妒忌之火都出来,他根本就是无视我的存在嘛。

“你们慢慢聊了吧,不要为了我的事情,伤了和气。”安说得落落大方,倒是显得我十分小气,她转身的那一刻,林清却拉着了她,回头交待了我一句:“你先回去,我跟大嫂还有些事情。”

我还没有来得极回神,林清已经扶搀着安离去,看着他们绝配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我的视线,然后如同空气般的在我眼球里蒸发了,我的心有了一种扭曲的痛,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呆若木鸡站在原地很久,他真的爱我吗?他怎么能这样子对我?,天生就是感官迟钝的人,无数种可能在我脑海里徘徊,心情就如同从天堂跌入地狱,一个人提着林清的晚餐傻傻的站在大马路上,委曲得嚎啕大哭。倒好,本来想给他意外的,结果最大的意外却是自己。真是世事难料,没有到最后一步,都不知道鹿死谁手?

那个晚上,我终于尝了失眠的滋味,黑暗中我如同困兽般,床头的台灯在手指之间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林清彻夜未归。真是讽刺非常,我还没有做成林清的妻子,就已经有了弃妇的感觉了。他连一通电话都没有,也许他根本不肖跟我做解释。也是,撇开安拥有天使般的容貌、魔鬼般的身材不说,林清才爱上我几天?可他爱安已经是十几年的事情。任凭我有多大的能耐,我也无法赶上他们的脚步。

终于把自己的心情弄成终于如坠落大海一样,整颗心被恐惧拉着快速往下沉,难道我将失去林清吗?天空已是一片泛白,我终于困得没有精力胡思乱想,在太阳将要升起来之际终于沉沉的睡去。

第四十四章

“大哥跟大嫂感情出了问题了。”林清回来开场白。

他看起来也是一脸倦容,应该跟我同病相怜一夜无眠。我心里实际上心疼不已,很想亲热的摸着他的小脸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可是一想他那么狠毒的刮我一巴掌,就开从心里无法原谅他。于是继续的沉默以对,就继续洗耳恭听,听他到底有何解释。

“大嫂怀了孩子了。”他拿起了一只烟不动声息了点燃后抽了一口,他竟然抽烟了,我第一次见他抽烟,竟然为了他大嫂的事情,可见不是普通的烦恼。

“不要告诉我,孩子是你就行。”我终于忍不住接腔,其实心里也很好奇,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大哥出轨了,被大嫂发现了,孩子好像来得很不时候,大嫂决定要离婚。很可笑吧,上一代的事情又重现了,说不定已经有另一个我的存在了。”他语气惨淡的自我调侃。

“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童话,分分离离本来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看着他忧伤的表情,我又忍不住心软。

他伸手搂住我的肩膀,然后把脑袋靠了过来,眼眶里竟然有些湿润:“哥怎么能这么对安,他把安从我的生命里夺去,为什么不好的珍惜她?哥答应过我的,他会好好待她的,怎么能这么快就食言了,为什么不能好好的幸福给我看呢?”

我能怎么回答,我心爱的男人为了他爱过的女人忧伤,我应该用什么立场去面对,对不起,我因为没有任何借鉴的经验,所以我也不懂。只是看着他伤心,我的心也跟着疼痛。不是我懂得大体,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感官我舍不得我所爱的男人悲伤。于是只静静的抱着他的头,说什么都是不忍。

轻轻的拨弄他软柔的头发,不一会儿他竟然倒在我怀里睡着了。看着他睡得很安稳的模样,我找到一点自我安慰的借口,原来我还可以做他的避风港。只是这个男人,我到底能拥有多久,我一点把握都没有。

安和林智最终还是离婚了,这个消息是安亲口告诉我的。

安约我去了咖啡厅,帮我点了一怀果汁,我才坐下来,她就开门见山的跟我道歉,说她的事情影响到我与林清。

我吸着果汁倒不好意思了,她的面容苍白,看起来很糟糕,林智怎么舍得伤害这么完美的女人,实在很好奇她林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于是问:“你是不是已经不爱大哥了?难道你舍得宝宝以后在一个单亲的家庭里成长吗?”

安憔悴的说:“我不想将我的宝宝的沦为让一个男人回心转意的工具。”

我有一种作梦的感觉,事情也发展太离奇了吧。我追问着她:上次吃饭的时候你们明明还好好的,怎么说变就变呢?”

她抚摸着她还平坦的肚子,苦笑道:“那时候,你沉浸于爱情中,眼里除了林清,还能看到什么呢?”

被她这么一说,我倒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林清,他应该很爱的,我们都应该感谢你,是你让他有了笑容。在我的心目中,他一直是弟弟,所以我不想你有什么误会。表面上,好像你爱林清多一点,其实上他更需要你。”
增加自信,才有成功!相互支持,才有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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